給差評遭上門報復,用户失去差評自由?_風聞
睡不醒的越水-说不定睡一觉会有灵感2021-02-04 17:44
近日,上海一女子給差評遭外賣員上門威脅,被勒索200元的“賠償”,事後,外賣員因尋釁滋事被拘留十日。但張女士在後來的採訪中表示,因擔心外賣員釋放後再次報復,目前已搬家。張女士稱,此事曝光後,餓了麼客服曾三次打來電話,稱要補償她200元現金紅包,被張女士拒絕,平台提供的賠償方案顯然無法彌補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傷害。

其實,外賣或者網購過程中,消費者給服務或者產品差評,被店家或者配送人員惡意報復的現象,早已屢見不鮮了。
2020年11月,蘭州女子在拼多多網購唇釉,收貨後發現是三無產品,女子對此不滿,給了商家差評。隨後她諮詢賣家,商家不但不承認產品問題,而且用電話轟炸這位消費者。幾天後,受害女子收到了一個商家發來的快遞,打開後發現裏面居然是冥幣,她感覺很崩潰。


2019年,瀋陽的張女士點了一份外賣,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被點了“已送達”,張女士給了外賣小哥差評。卻在第二天回家時候,她發現自家鑰匙孔被人用膠水給堵住了,看到這個情況後,張女士第一時間聯繫了該外賣平台,對方也承認是自己做的。
**除了這種郵寄物品,惡意上門破壞之外,還有消費者因為差評被店家盜取賬號,被惡意辱罵等。**2020年,濟南程先生在“天下第一粉”購買小吃,食用後出現了腹瀉。隨後,他在網上給了商家差評,可讓他沒想到的是,很快差評就消失了,他的美團賬號也被盜取。根據美團外賣的短信提示,他的賬號已變更了手機綁定信息,而經過查看,他發現原來給商家的差評也在評論列表中消失了。

同樣是因為外賣質量問題,南寧伍女士點了一份“甜筍炒肉”外賣,幾乎都是筍沒有肉,於是她在訂單評論裏給了商家差評。不可思議的是,該商家竟在評論中直接回復伍女士道“你是飯桶”。而事情並沒有就這樣結束,在接下來兩天,伍女士還接到 400 多個騷擾電話和 300 多條騷擾短信。伍女士還發現,許多其他客户也遇到這樣的情況,只要一給差評,商家就疑似會打騷擾電話報復。


給個差評,竟遭外賣員上門威脅,一次體驗不佳的消費反饋,最終換來一種意料之外的粗暴回應,讓不少人發出“還敢不敢打差評”的疑問。
雖然只是個案,但差評背後的擔憂卻是相通的。有人給網購的商品打了一星,接到上千個騷擾電話;有人因為跟賣家發生糾紛,受到威脅恐嚇,甚至還會收到各種奇怪的快遞。本是反映商品質量和服務水準的評價機制,不僅沒有起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作用,甚至在個人信息淪為“把柄”後,成了“自討沒趣的雷區”。

人民日報 於2月3日 也在其微博發表了對於差評遭報復的評論。
**從平台設計初衷來看,差評的意義在於“努力還原的客觀和真實”,意味着評價的人不能“昧着良心説話”。**外賣送錯了、菜品變差了,認真指出並不算過於苛責;貨物質量差、商家信譽低,實話實説才能讓更多人避免被坑。從根本上來説,所謂評價機制不過就是“金碑銀碑不如口碑”的樸素道理,給消費者以充足的選擇,也給商品生產者和服務供給者以改進的方向,本質上應該是“雙贏”的結果。

**必須承認的是,差評也經常是一種源於主觀的認識,表現在被評價的人不能一味“吃啞巴虧”。**隨手一個差評,很有可能意味着外賣員一整天的奔波白費、店鋪苦心經營的商譽受損。對被評價的對象來説,實事求是的差評無話可説,就怕無理取鬧、信口開河的指摘。尤其是職業差評師的出現,更讓差評從一項合法權益變成了一種可能用於勒索敲詐的手段。個別商家或者外賣員對差評的反應敏感一點、直接一點,也在所難免。

但是無論如何,**不管是外賣餐飲,還是網購電商,好評還是差評的出發點都應該是“善意的對話”,而不是“惡意的對壘”。**在給差評遭報復事事件中,有人強調“外賣員風裏來雨裏去”,指責點餐者缺乏同理心;也有人渲染“上門報復的可怕”,要求外賣員承擔全責。這一切,當然要以事實的來龍去脈為依據,但有一種觀點需要廓清:“被困在系統裏的外賣員”固然令人同情,“獨居女性遭辱罵威脅”的細節也同樣令人憤慨,只不過這都不是理解問題、解決矛盾的關鍵。以勞動者的付出為理由,剝奪消費者打差評的權利並不可取;以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藉口,漠視勞動者的申訴也不應該。

**更值得思考的一個環節是,從消費者的反饋,到外賣員的反應,外賣平台的表現並不讓人信服。**消費者的差評信息是否可以更加安全些,輕而易舉就被與之相關的外賣員獲取,會不會縱容更多此類現象?嚴格的送餐時間和派單順序,還有沒有進一步優化的可能?投訴的結果只是補償100元優惠券,評價機制的效能究竟能發揮多少?作為差評規則的設計者、使用者、監督者,相關平台不能在糾紛爭議面前只做和稀泥的和事老。如何保護消費者差評的權利,也維護外賣員正當的權益,這是一道必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