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打造天下體系樣板》的評價_風聞
夜鸮-2021-02-05 21:28

北京大學經典與文明研究中心秘書長戴熙寧先生所著的《中國引領世界——文明優勢、歷史演進與未來方略》是一部在世界文明的整體進程中理解中國,在中華文明的天下視域中洞悉世界的優秀著作。其中,下篇第八章第五節中的《(三)打造天下體系樣板》中説明解決台灣問題的方案。主要觀點為:**中國在和平統一進程中要“超越現代主權國家邏輯框架的侷限”,同時“包容‘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如文章所説,可以容融並超越已有的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憲法”,並共建“中華文明聯盟”,打造中華文明的“天下體系樣板”。**為此我有如下分析評價,請批評指正。
文章首先交代台灣問題由來 :
“台灣問題”(或曰“兩岸問題”“台海問題”等),是近代中國國共內戰所遺留的政治問題。而基於兩岸憲法規定的中國主權和領土的一致性,兩岸各方均試圖在國際上代表中國。
接着説明:自1949年以來,國際上逐漸普遍認同和接受在中國大陸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地區是中國主權和領土的一部分。
接着展開問題:然而,台灣執政當局以“中華民國”的政治名義,以“偏安政權”的政治形式在台灣地區存續。“兩岸問題”是現代中國關乎國家安全和國際關係的首要問題。
那麼關於問題的癥結,該文章強調:目前,兩岸都明確秉持“一中”立場但對“一中”的定義表述不同。依據兩岸目前的憲法,“一中”是實在的;在大陸,“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灣,一中是“中華民國”。解決兩岸問題的思路,大陸講“一國兩制”,台灣講“一中各表”。又解釋道:其實,所謂“一中各表”,就主權國家的邏輯而言根本無法成立:因為當台北地區政府宣稱“中華民國主權獨立”且又主張其“主權”涵蓋全中國時,其實等於否決了北京政府同樣宣稱的合法性,反之亦然。

因此對於兩岸雙方對“主權”的衝突,該文章得出如下觀點:
在主權國家的邏輯框架下,希望通過共同表達“主權重迭”而維持“一箇中國”的意感,在邏輯上根本無法成立。兩岸關係難以合理定位,兩岸問題幾乎面臨無解。超越現代主權國家邏輯框架的侷限,則正是解決“兩岸問題”的關鍵所在。
然後作者開始闡述“一箇中國”:“其實,兩岸目前共認的‘一箇中國’,究其內涵,並非共認一個現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而是共認一個‘歷史性的存在’。而歷史上存在的‘中國’,從來就不是一個現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一一歷史上存在的‘中國’ ,是一個‘天下國家’。”
但這裏再不厭其煩的説明:“一中”是實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中早已強調:對台灣而言,堅持一箇中國原則,標誌着承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可分割,這就使兩岸雙方有了共同的基礎和前提,可以通過平等協商,找到解決雙方政治分歧的辦法,實現和平統一。如果否認一箇中國原則,圖謀將台灣從中國領土中分割出去,那就使和平統一的前提和基礎不復存在。
如同文章所説,**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依據兩岸目前的憲法,“一中”是實在的;在大陸,“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灣,一中是“中華民國”。而兩岸目前共認的“一箇中國”,不只是共認一個“歷史性的存在”,更是共認一個現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
問題又回來了。但是現在還有疑問,為了解決兩岸“主權衝突”的問題。為什麼我們不超越現代主權國家邏輯框架的侷限,建立一個統一的“天下國家”呢?
下面文章論述民族國家的侷限和天下國家的優勢:
現代主權圍家的根基是“族國主義”,是西歐民族在攫取資源、積累資本與軍事戰爭三者交互作用的過程中演化形成的,國家締造的動力機制是“經濟一軍事整合”。隨着西歐國家的全球殖民擴張,民族主權國家的組織模式也被仿效而得以遍行世界。傳統中國“天下國家”的根基則是“天下主義”,國家締造的動力機制是“文化整合”,追求“一統多元”而又“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的和諧世界(詳見第七章第四節,一《歷史淵源:天下一統與族國分立))。
在“天下主義”的視域中,人類社會的秩序構建和永續發展必須遵循“天道”的運行規律,必須從整體到局部地認識和理解天人關係,由“天”到“天下”到“國”再到“家”最後及於“個人”(見第二章第四節,(二)《儒學學理體系架構圖》)。“天下主義”的義理模型是“北辰模型”,其義理本原是“道德”;“族國主義”則奠基於“權力”與“契約”,其義理本原是“利益”。“天下主義”思想的核心是“大一統”,將“天元”作為天下政治秩序的最基本原則;“族國主義”思想的核心是“國家主權”,將“民族國家利益”作為國際政治關係的最基本原則(詳見第七章第四節,二《思想基礎:天下主義與族國主義》)。

此內容和該文章見作者著作《中國引領世界——文明優勢、歷史演進與未來方略》
文章接着説:具體到操作層面,兩岸可以協商共同制定一部“主權在天”的憲法,以此容融並超越已有的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憲法”,由此形成“一中三憲”的法律架構。此架構既可維持兩岸現狀基本不變,又可從中國傳統的“天下國家”的本來意義推進兩岸融合:既可由此攜手共建天下體系,又可兼容和保障雙方在現代族國體系中的權益。
所以這裏簡要概括文章得出的結論 :中國在和平統一進程中要“超越現代主權國家邏輯框架的侷限”,建立一個大一統的“天下國家”,同時“包容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如文章所説,兩岸可以兩岸可以協商共同制定一部“主權在天”的憲法,容融並超越已有的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憲法”,並共建“中華文明聯盟”,打造中華文明的“天下體系樣板”。
但是,按照古代天下觀,至少理念上傳統中國是沒有邊界的。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因為這種模糊性,古代中國對於邊境領土很不在意,經常放棄某些邊疆地區。明朝初期,中國與朝鮮發生劃界爭議,明成祖把古為遼、金之地,以及曾屬於元朝版圖的十處土地慷慨地讓與朝鮮,其理由竟是“朝鮮之地,亦朕度內朕何爭焉”。與此類似的還有,清雍正年間,雲南與安南發生邊地爭執,在安南已經同意退還原明朝屬土的情況下,雍正皇帝竟然斥責雲南地方官:“四十里之地,在雲南為朕之內地,在安南仍為朕之外藩,一毫無所分別。”明成祖和雍正皇帝都是古代的有為之君,但是他們心目中顯然還沒有現代意義的領土概念,不屑於為區區之地而爭。
鴉片戰爭後,主權國家意識的缺乏加劇了中國領土的流失,加劇了民族危亡。這些無數慘痛的教訓,啓發近代以來無數仁人志士的主權國家意識,在艱苦努力中使中國向民族國家轉型,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如同作者所説,中華人民共和國乃中國近現代遭受西方衝擊、經歷長期“革命”後“順乎天而應乎人”造就而成的、“奉天承運”的合法“中國”代表。如果沒有近代以來因為民族危亡使中國向主權民族國家轉型, 這些成就可能會出現嗎 ?

所以,作者著作《中國引領世界——文明優勢、歷史演進與未來方略》中也説道:(文章中説的概念是“貢賜體系”,下面用“天下體系(天下國家)”來代替)“天下體系”在歷史上的存在與發展,是以中國遙遙領先的國家合實力與文明發展水平為基礎的,在當代中國相對實力遠不如昔的狀況下,“天下體系”的建立何以可能?特別是,在“民族主權國家”成為當代世界普遍認可的“真理性”存在形式的狀況下,“天下國家”又何以可能?
雖然,根據上文作者得出瞭如下結論: “天下國家”可以容融並超越“主權國家”,但在當代“族國主義”主導的國際社會下,在“民族主權國家已成為當代世界普遍存在的國家形式的情形下,對傳統的“貢賜”形式需要進行因時制宜的創新變革。
既然如此,那麼,在“民族主權國家已成為當代世界普遍存在的國家形式的情形下,對傳統的“天下國家”形式也應需要進行因時制宜的創新變革。
例如,文章説: 兩岸共建一個共認的“主權在天”的“中國”,則應汲取中國傳統政治智慧,重建天下體系,創新“一國兩制”。具體可依周代之制,奉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正朔”,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乃中國近現代遭受西方衝擊、經歷長期“革命”後“順乎天而應乎人”造就而成的、“奉天承運”的合法“中國”代表,如《詩經·周頌》之例。
但無論如何創新變革,如果放棄或者超越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存在而且得之不易的主權,直接還是間接承認台灣不存在的主權,就相當於倒退。
該文章的作者已在前文中提到當今世界普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地位,但是台灣當局本來就沒有主權,“主權在天”的“中國”可以同時包容“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這卻間接的承認了“中華民國 ”的主權 ,承認了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憲法”(以此容融並超越已有的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憲法”),文章中再怎麼汲取中國傳統政治智慧,重建天下體系,創新“一國兩制”。奉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正朔”,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乃“順乎天而應乎人”造就而成的、“奉天承運”的合法“中國”代表,也實際上承認了台灣地區子虛烏有的主權 ,而“又可兼容和保障雙方在現代族國體系中的權益”更是創造出了台灣在各方面的主權。
又如前文所説,這種方式將打造天下體系的樣板,而它卻難以被現在條約體系的世界普遍接受。
正如作者著作《中國引領世界——文明優勢、歷史演進與未來方略》中所説;當今國際社會仍然以西方思維,即小人之道為主體,主權國家、條約體系等等歐美政治思維為主體。如果建立“主權在天”的“中國”可以同時包容和超越西方主權思維下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主觀上就“超越”西方社會的民族國家體系條約體系,但在如今西方主導的世界中,只會增加國際問題,從現今國際社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就會分崩離析,新中國維護國家主權的鬥爭就會毀於一旦,因為喪失主權的“”被排除在聯合國等政府間國際組織的”“中華民國”就很可能重新獲得主權等被國際社會承認的因素,比如主權國家就可以加入聯合國,台灣當局因此不會受到妨礙,從而損害中國在國內和國際上的重大利益 。在小人之道主導的世界中,君子之道想要被理解就會極其艱難,甚至會像您所説的“中國亦難以申明大義地主動地參與和引領國際社會的治理,因此中國的發展未在國際關係層面建立長治久安的環境”,因為他們都是“強盜小人文明”。
總之嚴峻的國際社會現實,説明了建立“主權在天”的“中國”,“超越”西方社會的民族國家體系是過於理想化的。 作者著作中説“要君子放下身段學當強盜小人,何其難哉”,而讓強盜小人仰頭去學當君子或認可君子,亦何其難哉!
不過,另一種兩岸統一的思路也可以思考。當前, 台獨勢力日漸猖獗,台灣主要政黨中倡導和平統一的人士數量減少,去中國化現象日益抬頭,如果當前的趨勢得不到有效控制。《 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關於這種在特殊情況下進行武力統一的思路,作者著作《中國引領世界——文明優勢、歷史演進與未來方略》中也説道:當然,強調王道德政並不是否定軍事的必要性,而是要以王道規範軍事力量。《周禮,夏官,大司馬》中明確了需要動用軍事力量的情形,即所謂‘九伐之法’:‘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兵家‘聖經’一一《孫子兵法》也指出,對於戰爭,必須‘經之以五事…”無“道”的戰爭,“用之必敗’。在上述戰略思想的影響下,漢唐宋明清歷代政府的基本國策是推崇德禮、慎用刑兵。得出如下結論:如前文所述,德本主義中國絕少主動侵犯他國,對外用兵多為特定歷史條件下的不得已而為之的‘義戰’:或是中國分裂後的‘統一戰爭 ’,或是抵禦侵略的‘自衞戰爭’,或是維護國際秩序的‘援助戰爭 ’。

所以,如果出現台灣被以任何名義從中國分割出去的重大事變,如果出現外國侵佔台灣,如果台灣當局無限期地拒絕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兩岸統一問題,中國政府只能被迫採取一切可能的斷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來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完成中國的統一大業。中國政府和人民完全有決心、有能力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如作者著作中所説,“中國用兵,實屬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