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信息被泄露,泄露者該怎麼處罰?_風聞
张照栋-观察者网编辑-2021-02-07 17:21

【文/觀察者網 張照棟】
誰在傷害“提出問題的人?”
在河南周口市村民邵紅兵因舉報工廠排污被打成顱損傷後,新華社發出如此疑問。

據此前報道,河南周口男子邵紅兵前不久向該市環保局扶溝縣分局打電話匿名舉報一家工廠排污,結果卻被該工廠知道,將其打成顱腦損傷。該企業還威脅説,“誰再舉報,舉報一次打一次”。

邵紅兵
2月5日深夜,扶溝縣委宣傳部公佈調查和處理結果,泄密者為周口市生態環境局扶溝綜合執法大隊某中隊中隊長李某某,扶溝縣紀委監委與周口市紀委監委派駐市生態環境局紀檢監察組聯合調查組對李某濤立案進行審查調查。
邵紅兵的遭遇並不是個案。近年來,舉報人信息遭泄露,甚至被打擊報復的案例時有發生。
比如震驚全國的湖南“操場埋屍案”,被害人鄧世平正是在舉報學校操場偷工減料後遇害。
最終,此案涉及的黃炳松等19名公職人員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杜少平涉惡犯罪團伙13名成員被依法逮捕並提起公訴。

2019年6月,鄧世平的屍骸從新晃縣一中的操場下挖出
據齊魯網2019年9月13日報道,記者舉報了山東青島平度市田莊鎮寶落村村南的尾礦庫,存在非法排放尾砂的情況。大約十分鐘後,該記者就接到被舉報人的電話,並被其人身威脅。
最終,涉嫌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被警方控制,田莊鎮原應急辦主任於平被停職檢查,平度市紀委已對其啓動調查程序。


2019年7月1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了寧夏隆德縣一起舉報人信息被泄露,並遭打擊報復事件。
“隆德縣公安局對舉報線索沒有認真核查,違規將舉報人信息泄露給被舉報人觀莊派出所所長趙慧,並違規將舉報人帶到派出所進行詢問,趙慧對舉報人及其前來問詢的兒媳進行兩次毆打,致使兩名受害人住院治療。”
最終,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的隆德縣公安局局長安繼海被免職,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刑偵大隊大隊長於泳予留黨察看一年、撤職並調離公安隊伍;民警韓東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公安隊伍;
而被舉報的觀莊派出所所長趙慧則被開除黨籍,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犯罪將其刑事拘留,依法進行處理。

對於舉報人信息被泄露一事,新華社在《匿名舉報遭報復,誰在傷害“提出問題的人”?》一文中評論道:“打黑除惡和反腐敗的經驗都表明,泄露舉報者信息,不僅侵犯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更會侵蝕羣眾對有關部門的信任,還是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
“無論是黨紀還是國法,都要求相關部門保護舉報人信息,嚴禁將舉報材料和舉報人的有關情況透露或轉給被舉報單位、被舉報人;對違反保密規定的責任人員,要依法追責。”
早在1991年,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印發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
該規定明確表示要嚴格保密舉報人的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將依法追責。
第三條 檢察機關受理公民舉報和查處舉報案件,必須嚴格保密。
1、受理舉報應在固定場所進行,專人接談,無關人員不得接待、旁聽和詢問。
2、舉報信件的收發、拆閲、登記、轉辦、保管和當面或電話舉報的接待、接聽、記錄、錄音等工作,應建立健全責任制,嚴防泄露或遺失舉報材料。
3、對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舉報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舉報材料不準私自摘抄和複製。
4、嚴禁將舉報材料和舉報人的有關情況透露或轉給被舉報單位、被舉報人。向被舉報單位或被舉報人調查情況時,不得出示舉報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追查舉報人,對匿名舉報除偵查工作需要外,不準鑑定筆跡。
6、向舉報人核查情況時,應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舉報人身份的情況下進行。
7、在宣傳報道和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工作中,除徵得舉報人的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
第四條 對違反上述第三條保密規定的責任人員,要根據情節和後果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對公民的舉報,進行阻攔、壓制、刁難或打擊報復。
第六條 以各種藉口和手段侵害舉報人及其親屬、假想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的,按打擊報復論處。
第七條 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應認真受理,經調查確屬打擊報復的,視情節輕重,區別性質,分別做出處理:
1、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構成犯罪的,應依法立案偵查,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以各種形式打擊報復舉報人不構成犯罪的,應向其所在單位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嚴肅處理。第八條 確因受打擊報復而造成人身傷害及名譽、財產、經濟損失的,舉報人可依法要求賠償,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第八條 確因受打擊報復而造成人身傷害及名譽、財產、經濟損失的,舉報人可依法要求賠償,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正如新華社評論所言,各地相關部門應該從這些“舉報人信息被泄露”的案例中吸取教訓:認真解決羣眾反映的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才是對待舉報的正確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