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任就狂言“修改國安法”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又替涉嫌參與黑暴的女子辯護了_風聞
郭肖-观察者网编辑-2021-02-07 16:28
為“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人辯護,為早前參與非法集結的暴徒辯護,一上任就狂言“修改國安法”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又替涉嫌參與黑暴活動的“爆眼女”辯護了……
2月5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對此做出批評,“這樣的人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如何確保當中沒有假公濟私、沒有政治立場主導?香港大律師公會是香港大律師的業界代表,還是黑暴代表?”

本文圖均自港媒
綜合港媒2月6日報道,前年修例風波期間,香港一名女子在尖沙咀警署外被硬物擊傷右眼,隨即,暴徒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一口咬定女子是被警方的布袋彈擊中,女子本人也一直不配合警方調查。
香港警方向法庭申請手令取得了該女子的醫療報告,她本人多次作出阻撓,還給自己起了個代號K,將警務處長告上了法庭,其稱,警方此舉侵犯了其個人隱私。
2019年12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女子敗訴,並須支付訴訟費,法庭認為警方不向K出示手令屬合法。但女子不服,再次上訴。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擔任其律師。

警方曾多次表示,K受傷時正值暴力示威,而她當時身穿黑衣且戴着典型的示威裝備,警方目前仍在調查相關案件,不排除K和暴力示威有關,另外,K一方也沒有要求封存報告。
夏博義辯護時,不僅從K所稱的隱私權方面入手,還拿所謂的訴訟權為K辯護。他認為,警方在沒有把手令給K看的情況下就拿了她的醫療報告,而K也沒有辦法知道自己是不是(被認為是)疑犯,(這樣的話她)提出訴訟只能靠推測,如此會妨礙她提出訴訟,侵害了她的訴訟權及私隱權。
前天(5日),此案在香港高院再次審理,法院宣佈押後判決。
隨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在Facebook發帖,質疑“香港大律師公會是香港大律師的業界代表,還是黑暴代表?”
吳秋北指出,現在夏博義也為自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暴徒馬俊文打“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官司,也曾擔任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罪的吳文遠的律師,沒想到,原來K的案子也是他負責。
“戰功赫赫的人權大律師,身價自然不菲,香港的暴徒多是普通人,如何負擔得起?大家可有留意,夏博義上任當天,都有誰出席?有諾貝爾和平獎提名者、亂港頭目李柱銘,有612基金(反對派發起的所謂支援修例風波的基金,曾被指借修例之名洗錢)發起人吳靄儀。難怪一來就要修改國安法,為了維護朋友圈呀!”
上月22日,夏博義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曾狂言任期內要“修改或限制國安法的運作”,荒謬言論遭到多名法律界人士批評。
人民日報怒批,“修例風波中,大律師公會多次發佈聲明,將矛頭對準特區政府和香港警察,事實上淪為了‘煽暴者’‘縱暴者’。國安立法以來,大律師公會的一些人,故意歪曲解讀,企圖阻止香港國安法順利實施。‘人權自由’‘司法獨立’,儼然成為他們包裝政治立場的外殼、謀求政治利益的工具。”
“香港國安法實施半年來,社會嚴重暴力的亂局得以扭轉,因遊行示威帶來的破壞性罪行的被捕人數減少五成。事實證明,香港國安法讓香港市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得到了更大保障。所謂的‘人權大狀’們,有否聽到香港普通市民不願被黑暴滋擾、迴歸安寧生活的心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