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評估:美新版國防部指令《淨評估辦公室主任》_風聞
净评估-真正意义上的战略评估2021-02-07 05:22
2020年4月14日,美國國防部發布了2020年版國防部指令第5111.11號《淨評估辦公室主任》,同時宣佈取消了2009年12月23日發佈的同一編號舊版文件。目前,十個月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一直沒人將其編譯成中文版本。“大腕兒”們忙大事、“小腕兒”們忙小事,大家都忙得不可開交,終究沒人來做這件事。只有本人事少身閒,特別是最近習得一款翻譯軟件,更架不住朋友們一再催促,只好不避醜陋,試一回看看。不當之處,還請讀者諸君多多批評指正!
附譯文:
國防部指令第5111.11****號
《淨評估辦公室主任》
發起部門:國防部首席管理官辦公室。
生效日期:2020年4月14日。
可發佈性:允許公開發布。
可查閲指令網站:https://www.esd.whs.mil/dd/。
重新發布和取消:國防部指令第5111.11號《淨評估辦公室主任》,2009年12月23日。
批准人:David L.Norquist,國防部副部長。
目的:根據美國法典第10編第113節授予國防部長的權力,並與公共法第113-291節第904條保持一致,本次發行更新了淨評估辦公主任的職責和職能,關係和權限。
一、適用範圍本指令適用於國防部長辦公廳,各軍種部,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辦公室和聯合參謀部,各作戰司令部,國防部監察長辦公室,國防部各業務局,國防部各野戰機構,以及國防部內所有其他組織實體(此後統一指稱為“國防部機構”)。二、職責和職能淨評估辦公室主任是首席參謀助手,也是國防部長淨評估事務的顧問。淨評估辦公室主任在履行指定職責時應:(一)根據2017年4月14日和2019年10月1日的國防部長備忘錄,開發和協調對美國軍事能力和國家潛力的長期趨勢和未來前景的獨立淨評估,並與其他國家或國家集團進行比較,以便識別美國正在出現或未來的威脅或機會。根據《公共法》第113-291條第904(b)款,這些淨評估可以傳達(報告)給國防部長,無需獲得任何其他國防部官員的批准或同意。這將視需要包括下列各項淨評估:1.按戰區、地區、領域、功能或任務區分的美國和外國當前和預計的軍事能力。2.美國和外國當前和預計的特定能力、作戰概念,條令和武器系統。(二)就國防部長提交給總統和國會的年度報告,國會證詞和外國政府討論中的任何淨評估部分,開展淨評估活動、提出建議和擔當顧問(諮詢);併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辦公室進行的淨評估活動的準備活動提供建議(諮詢意見)。(三)管理一個獨立的研究項目,利用最新的思想和相關的歷史教訓,從不同的來源,並培養一個專家網絡,以供國防部借鑑。(四)進行面向未來的軍事演習(戰爭兵棋推演),以檢驗戰爭性質的演變,並評估相對於對手而言,我們(美國)當前和正在形成的能力的預期表現。(五)為國家安全委員會展開的國家淨評估與競爭戰略制定活動提供指導和參謀協助,並代表國防部長;並作為國防部長辦公廳與情報界聯合進行淨評估活動的主要協調中心。(六)為改進和協調國防部內部的技術和聯合軍事淨評估提供支持。(七)根據要求或確定必要時,對國家政策、理論、戰略、目標、目的和能力進行客觀和獨立的分析。(八)提供對影響國際體系的主要動態和趨勢的分析,及其未來軌跡、體系中競爭的性質、以及它們對我們(美國)軍事優勢的影響。(九)必要時與國防部官員協調,以確保國防部的文件、審議和討論反映恰當的、及時更新過的評估信息。(十)確保分配的政策和計劃的設計和管理,以提高績效,道德,經濟和效率的標準。(十一)在可能的情況下,利用國防部及其他聯邦部門機構的現有系統、設施和服務,以避免重複並實現最大的效率和經濟效益。(十二)履行國防部長規定的其他職責和職能。三、關係(一)淨評估辦公室主任淨評估辦公室主任在履行其指定的職責和職能時應:1.直接向國防部長報告。2.與其他國防部長辦公廳官員、國防部各部門負責人、其他聯邦官員,以及在適當情況下,與具有附帶或相關職能的州或地方官員協調和交換信息。(二)國防部長辦公廳總顧問和國防部各部門負責人國防部長辦公廳總顧問和國防部各部門負責人與淨評估辦公室主任就其職權範圍內的事項進行協調,這些事項涉及在本次頒佈的指令中分配給淨評估辦公室主任的職責、職能和權限。四、權力根據授予國防部長的權力,並服從他或她的權力、指示和控制,根據國防部的政策和通知,淨評估辦公室主任在此被授予權力,在指定的職責和職能範圍內,行使來自法令、行政命令或機構間協議賦予給國防部長的所有權力,除非法令或行政命令特別限制於國防部長。淨評估辦公室主任具體授權:(一)根據本次頒佈的指令並符合5025.01號國防部指令或行政指令102號的要求確定的權限和職責,通過國防部指令、指令型備忘錄和在《聯邦公告》上公佈的規則,制定國防部政策。1.在這些文件中,將與本次所頒發的指令中的權限和職責相關的職責分配給其他國防部長辦公廳總顧問和國防部各部門負責人。在《聯邦公告》上公佈的國防部通知或規則中,將職責分配(傳達)給軍種部門官員時必須通過這些部門的秘書進行。國防部在《聯邦公告》上公佈的分配作戰司令部職責的通知或規則時必須與參聯會主席協調。2.國防部指令和指令式備忘錄必須與5025.01號指令完全協調。在《聯邦公報》上公佈的規則必須與受影響的國防部長辦公廳和國防部組件負責人完全協調,並與行政指令102號保持一致。3.此權限不得重新授予。(二)批准指定職責和職能領域的其他國防部指令,國防部手冊和指令式備忘錄,這些文件執行已經國防部指令、指令式備忘錄或國防部部長或副部長髮布的政策備忘錄確定的政策。1.在這些文件中,將與本次頒佈的指令中的權限和職責相關的職責分配給其他國防部長辦公廳總顧問和國防部各部門負責人。在這些國防部通知中,與各軍種部門的溝通必須通過這些部門的秘書進行。與作戰司令部的溝通通常應通過參聯會主席傳達。2.這些文件必須根據國防部指令5025.01號進行充分協調。3.按照國防指令5025.01號的規定,這一權限只能進一步授予國防部官員。(三)根據指令式備忘錄102號,批准《聯邦公告》發佈規則和重要指導文件以外的文件(如第13891號行政命令所定義並由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確定的通知,命令和非重要指導文件)。除法律另有限制外,這一權力可進一步僅以書面形式授權給國防部將領或高級軍官(准將以上)、高級行政人員或同等級別的官員。(四)如有必要,直接與國防部各部門負責人溝通,履行分配的職責和職能,包括傳遞(提出)諮詢和援助請求。與各軍種部門官員的通信必須通過各軍種部門的秘書,或按照法律的其他規定或國防部部長在其他文件中的指示進行。與作戰指揮官的通信必須符合第5100.01號國防部指令。(五)在履行指定職責和職能時,酌情與其他政府官員,公眾和外國政府代表進行溝通。與立法部門代表和成員的通信必須通過負責立法事務的助理國防部長辦公室進行,但與國防撥款委員會的通信除外,後者必須與國防部副部長(主計長)/國防部首席財務官辦公室協調。(六)根據國防部指令8910.01的規定,獲取必要的報告和信息,以履行指定的職責和職能。(七)為國防部參與非國防部的政府項目建立適當的安排,淨評估辦公室主任對這些項目負有國防部的主要認定責任。(八)根據國防部指令4000.19號的規定,與各軍種部門、國防部其他部門或其他聯邦部門和機構簽訂支持和服務協議,以便有效履行分配給淨評估辦公室主任的職責和職能。説明:1.縮略語
AI 行政指令
CJCS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DODDI 國防部指令
DTM 指令式備忘錄
PSA 首席參謀助理
2.術語定義
淨評估:為了本報告的目的,對影響各國相對軍事能力的軍事、技術、政治、經濟和其他因素進行比較分析。其目的是確定值得高級國防官員關注的問題和機會。
3.參考資料
行政指示102號,“國防部長辦公廳聯邦公告系統”,2006年11月6日
經修訂國防部指令5100.01,“國防部的職能及其主要組成部分”,2010年12月21日
國防部指令4000.19,“支持協議”,2013年4月25日
經修訂的國防部指令5025.01,“國防部發布計劃”,2016年8月1日
經修訂的國防部指令8910.01,“信息收集和報告”,2014年5月19日
行政命令13891,“通過改進機構指導文件促進法治”,2019年10月9日
公共法113-291,第904(B)節,“卡爾·萊文和霍華德·P·巴克·麥基恩2015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2015年12月19日
國防部長備忘錄,“指導”,2017年4月17日國防部長備忘錄,“指導”,2019年10月1日美國法典,標題10,第11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