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拉姆”事件疑似反轉:不是完美受害人,就變成了活該?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53959-2021-02-08 14:14
一篇叫《另一個拉姆》的自述爆了。
而文章的作者馬金瑜,也因為家暴被推向了公眾面前。
她在自述裏這樣寫到:丈夫猛擊她的頭部,甚至打到小便失禁。
坐在身上猛扇耳光,臉上全是紫色的印子。
一言不合,就動了殺機。掐住她的脖子,掐到她大小便失禁昏了過去。
甚至在她懷孕的時候,也一腳踢在她肚子上,於是她開始流血。
他還多次威脅她:“讓我們一起死吧。”“把孩子全部吊死吧,讓我們一起死在草原上吧!”
她裏面的很多場景寫得很真實,也很有情緒,看得讓人窒息。
通過這些文字,我們能夠親身感受到她當時寫下這些文字的痛苦和掙扎。
馬金瑜是誰?她曾經有金光閃閃的履歷。大學畢業後,留在一線城市工作,曾為多家知名媒體進行深度報道,還獲過多項新聞大獎。她還在國外通訊社工作過多年,精通外語。
這是一位世人眼中的高知女性。
在遇見丈夫扎西之前,她當了多年的記者。
2012年,馬金瑜在一次採訪中,遇見了自己的採訪對象——扎西,也是她後來的丈夫,兩人一見鍾情,從相識、相愛到結婚,僅僅用了47天。
馬金瑜決定去青海和扎西一起養蜜蜂,這在當時還被傳為一段佳話。
在最開始的新鮮感過去之後,他們的愛情趨於平淡,可是沒有想到後來竟然爆出這樣的事情。
在馬金瑜事件在全網刷屏之後,她的丈夫進行了回應,疑似被“反轉”。
他説,自己不曾打過馬金瑜,她身上的傷是車禍所致,他不知道三年前她為什麼離開自己,他現在覺得很委屈。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麼樣?
我們先從這段感情説起。
高知女性嫁給沒有讀過多少書的藏民,這段感情處處顯示着不匹配。
從他們早幾年接受採訪的材料我們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他們經常沒有話聊,馬金瑜看書看到半夜不睡,而幾乎是文盲的丈夫會説:你看這些有啥用?
丈夫還怕她跑了,偷偷藏起來結婚證,因為之前有很多女人嫁到這裏就跑了。
馬金瑜受過高等教育,作為記者,對很多問題也看得比一般人深入,也會有自己的主見,而在草原上長大的丈夫卻是大男子主義者,覺得女人不應該多管事,要給男人面子,沒有女人説話的份。
在採訪中,丈夫也毫不掩飾自己對於女人的輕視。
馬金瑜的事情在網上爆發後,她的很多朋友都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在《紅星深度》裏報道,作家陳嵐説,她在馬金瑜懷三胎時,接到了她的電話,馬金瑜哭訴自己遭遇家暴的事情。
“她遭受家暴肯定是真實,我印象很深,當時她懷着第三胎,她説自己眼睛被打到不能看了,但是又不敢用藥,因為怕影響孩子,當時我聽了非常揪心,但作為一個母親,我也理解她。”
馬金瑜另一個好友也站出來發聲,表示自己願意作證。她稱,幾年前的一個秋天,她接到馬金瑜的求助電話,“等見到她已經是半夜了,她看起來非常疲憊,身上還有血。”
張晨説,“只要她需要,我會義無反顧地幫她,當時馬金瑜來我家時的情形,也不僅只有我一個人看到。”
在作家洪峯的微博描述中,我們也能夠對得上。
而且,馬金瑜的這一封自述,並不是她自己想寫的,而是朋友逼迫她寫的,因為她早已債務纏身,帶着3個孩子,生活難以為繼。
這篇自述,最早是寫在錘子便籤上,而我最開始看到的版本,也是錘子便籤,並不是一篇公眾號文章。
那麼具體的事情真相是怎麼樣,我們不下任何定論,靜待真相的水落石出,只是説從目前披露的信息和看到的細節,我們更相信馬金瑜一點。
我主要想寫寫網友對這件事情的態度。
這一次,和全民同情拉姆不同,馬金瑜的遭遇,卻被很多人説是“無法同情”。
有人説她和拉姆的受教育程序、出生和社會環境完全不同,她明明有逃走的能力,卻還要死守婚姻。
有人説她一邊被打一邊生孩子,根本不值得同情。
有人對她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甚至還有很多人是罵她活該。
對此,我的態度是,既不理解她的做法,也不支持,但卻無法説出“活該”那兩個字。
是的,馬金瑜確實不是一個完美的受害者,她在結婚的時候,高調宣揚自己是嫁給了愛情,與家庭決裂;她在被家暴的時候,有能力反抗卻還死死守着婚姻沒有離開,甚至還有3個孩子。
她債務纏身,卻還想着去幫助藏族的女工,她自己因為愛情深陷泥沼,卻還鼓勵別人相信愛情,她是高知女性,本應該有不一樣的結局,可是最後還是弄成這樣……
相對於拉姆,她並不是一個完美受害者,可不是完美受害者就活該被家暴嗎?受害者有罪論又來了?
不管她是因為什麼原因被家暴,我想説的是,錯的只有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我們可以不贊成,但卻不能説出“活該”那兩個字。
相信愛情的女人就有罪?
不是完美受害者就活該被打?
嫁錯了一個人,就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嗎?
恕我無法認同上面這樣的説法。
在清一色罵金瑜是“活該”的留言中,我看到了一條不一樣的留言:
是的,沒有誰是活該,只能説是遇人不淑。
我們不是她,根本不知道她所面臨的環境和真實處境,也沒有必要站着説話不腰疼。
面對家暴,有時候不是想不想跑的問題,而是能不能跑的問題,這裏面交織了太多複雜的因素。
在很多起關於女性被家暴的新聞中,評論區很多留言都會説“她為什麼不跑?”“為什麼還要和家暴男在一起?”,很多人沒有説出的話就是:被打這麼多次都不離婚,活該!
受害者有罪論在家暴受害者身上,體現的最為明顯。
可是跑,真的有那麼容易嗎?那些不逃跑的被家暴者,究竟是什麼樣的心理?
一般原因有幾個:
1、失去了控制權
一位美國法學教授説過一句話:權力和控制,是家庭暴力的核心,而暴力,是外圍的表象。
控制才是家庭暴力的核心因素,在很多偏遠地方的婚姻模式中,“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極為盛行,女性因為經濟無法獨立,對丈夫的經濟依附現象很明顯。
被家暴的女性,離開是需要啓動資金的,謀生首先要面對租房吃飯的現實問題。脱離社會太久,她們大概率也找不到高薪的工作,一個月光是養活自己就很艱難,更何況,很多還有孩子要養。
柴靜在《沉默在尖叫》中,寫到那些深陷家庭暴力的女性罪犯,她們的婚姻大部分都在七十年代,沒受過教育,沒有技能,沒有外出打工的機會。
在這樣的婚姻中,這些女人沉默着隱忍了很多年。
安華就是其中一位。在她的婚姻中,丈夫醉酒之後打她,基本是日常。
她被打了20年,忍了20年。家暴留給她的傷痕是永久的。她的一隻眼睛變成了魚白色。
那是丈夫在一次家暴過程中,用啤酒瓶砸的,酒瓶砸向腦袋的一瞬間,爆炸了,尖鋭的碎片直接刺入眼球,她當時覺得眼珠子要掉下來了。
安華也求助過,村裏也沒有別的辦法,把她丈夫捆在樹上打了一頓,可回家之後,丈夫變本加厲地報復在她的身上。
別人不敢再處理了,她被控制也沒有地方可逃,更不知道自己逃出去能做什麼,只能讓自己被丈夫一遍遍家暴。
有的女性被家暴被壓抑地太久,只能憤怒地拔起刀,刺向自己的丈夫。
雲南,在某一時間因為家暴而殺夫的女囚佔60%——70%。
家暴,往往不會因為你的隱忍而消失。相反,當施暴者發覺你根本沒有能力逃出去,他的暴虐程度甚至會升級。
最終,只能以悲劇收尾。
2、孩子是女人最大的軟肋
在很多被家暴的女性看來,孩子,是她們舍不下的原因。
即使知道這種充滿暴力的家庭環境對孩子有不良影響,可很多女性還是會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有爸爸媽媽。
所以每一次,在丈夫施暴之後,下跪道歉,她們會選擇原諒。如果真的離開,孩子跟着爸爸會面對什麼樣的未來,是她們根本不敢想的事。
孩子,是她們的軟肋。
在漫長無助的婚姻中,她們也寄希望於孩子能夠改變丈夫的暴力傾向。
可悲,也可憐。一個只會用拳頭解決問題的男人,孩子對他們來説,是拿捏妻子的武器。
馬金瑜事件也是這樣,她在自述中説,丈夫多次威脅她:“讓我們一起死吧”,“把孩子全部吊死吧,讓我們一起死在草原上吧!”
如果她逃走了,丈夫真的弄死孩子怎麼辦?
還有拉姆事件,她被丈夫家暴受傷後,下定決心離開,而對方情緒激動地拿出刀,架在小兒子脖子上“不復婚我就殺了他”。
丈夫甚至帶着兩個兒子去河邊,説不復婚就要帶着孩子一起跳河。
這種威脅,對一個母親來説是無解的,於是只能退讓。
可是,暴徒不會因為你的忍讓而有所收斂。每一次的退讓和容忍,都讓他們下一次落在你身上的拳頭更用力。
除了孩子,家人也是讓女性不敢輕易逃離的原因。在眾多的家暴案例中,很多施暴者都會威脅妻子“你敢逃走,我就殺你全家”。
河北一男子不滿妻子提離婚,提刀去丈母孃家行兇,造成一死三重傷。
在形形色色的慘案中,很多被家暴的女性是真的相信丈夫做得出沒有人性的事情。她們想逃,可孩子、家人,都是她們不敢逃離的原因。
3、精神上的PUA
施暴者很容易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PUA。
美妝博主宇芽在被男友家暴時,對方不斷對她貶低打罵,否定她的工作和生活,還要她容忍自己在外面胡搞。
北大自殺女生包麗遭受男友的精神摧殘,對方不斷對她用侮辱性語言,稱她為自己的狗。以包麗不是處女為理由,對她的人格和自信進行毀滅。
一旦受害者陷入自我懷疑,他們就能更好地掌控女性。在長時間的洗腦和控制之下,即使是優秀的女性,也一步步掉入他們的陷阱,成為他們的獵物。
美國刑法教材中,有個很有名的諾曼案。
諾曼在結婚5年後開始酗酒家暴,他根本不工作,卻讓妻子賣淫賺錢。每天必須賺100刀,否則就要捱打。
他用最噁心的話稱呼妻子,“母狗、賤人”,他也真的把妻子不當人看。讓她睡地板;趴在桌子底下,從狗盆裏吃狗糧。
他用自己找得到的一切東西狠狠地揍妻子。煙頭不用煙灰缸,直接在妻子身上摁滅。
在這種語言羞辱和肢體暴力之下,陽光積極的妻子變得唯唯諾諾。被強迫着賣淫的經歷讓她無比痛苦,丈夫用最羞辱的語言稱呼她,更讓她自棄。
在長達25年的婚姻中,她越來越逆來順受,因為她已經完全被洗腦。
精神一旦被擊潰,對一個人的打擊是巨大的。她們會對殘酷的一切逆來順受,這已經不是有沒有勇氣離開的問題,而是演變成了一種病態——受虐配偶病態綜合徵。
這才是家暴中最可怕的,她們喪失了自救的能力,淪為了暴力的犧牲品。
在這個社會,對被家暴的受害者是有偏見的。
“一個巴掌拍不響。”
“為了孩子忍一忍吧!”
“被打還不跑,活該!”
這樣的話,幾乎每一個被家暴的女性都聽過。
她們真的是活該嗎?
走的理由只有一個——逃離這無止盡的暴力,可留下來的原因,卻有很多。
沒有了解她們面對的艱難人生,沒有知曉她們今後將面對的艱難和痛苦,一句輕飄飄的“活該”就很輕浮和不負責任。
沒有經歷她們的苦楚,就沒有立場輕易下結論。
被家暴的女性要逃離,需要巨大的勇氣。她們瞻前顧後,並不是因為不想走,更多的是,有太多的心酸和無奈。
指責受害者,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也不會導致問題的終結,真正的有效制止家暴的方法,唯有制度和社會的推動和改變。
“清官難斷家務事”“夫妻牀頭打架牀尾和”,這樣的觀念,早該摒棄,一個人對另一個人隨意進行人身傷害,即使在婚姻裏,也是絕對不容許的。
在諾曼案中,被丈夫不斷羞辱的妻子,最終拿起槍殺死了丈夫,以正當防衞被無罪釋放。這起事件,也推動了多個州修訂刑法,將家暴寫進了正當防衞特例中。
婚姻不是擋箭牌,暴力更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一個人的力量終究是弱小的,唯有用鐵腕對待暴力,才會讓他們有所忌憚。
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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