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糾紛引起的犯罪可從寬處罰?合肥殺害女友藏屍冰櫃案判輕了嗎?_風聞
Rosalind96-2021-02-08 09:35
近日,合肥“殺害女友藏屍冰櫃案”一審宣判,3個原因讓男子獲酌情從輕處罰,最終被判無期徒刑。
判決結果下來後,網上有人討論是否判輕了。由此,我去看法院從輕處罰的3個原因,發現“主動投案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這兩個理由我還可以理解。但這個原因,“本案繫戀愛、感情糾紛導致矛盾激化引起的犯罪,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可予酌情從寬處罰”,就讓我感到有點困惑。
本人非法學專業,希望有了解這一塊法律的人可以給我解惑。
以下是案件介紹:
根據新安晚報報道與判決書,被告人倪某某與被害人嚴某(女,歿年22歲)系情侶關係。2020年5月29日,倪某某約嚴某吃飯,當日19時30許分,二人一同回到位於海頓公館小區的住處。**後二人在房間內因感情問題發生激烈爭吵,倪某某拿起紙箱上的水果刀向嚴某腰部、背部等處捅刺二十餘刀。**在殺死嚴某後,倪某某清理了案發現場,並將屍體存放於房間冰櫃內。
2020年5月30日上午6時40分許,被告人倪某某離開案發現場,乘高鐵至杭州見其母親。次日上午9時許,倪偉聰在母親的陪同下前往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望湖派出所綠地繽紛警務站投案。
庭審時,記者獲悉,倪某某在案發前曾搜索過“殺人、自殺是否有必要承擔刑事責任”等問題,並看過電影《誤殺》。

法院一審判決: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該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合肥市中院判決被告人倪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被告人倪某某因不能正確處理感情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倪某某案發後主動投案,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
本案繫戀愛、感情糾紛導致矛盾激化引起的犯罪,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可予酌情從寬處罰。
案發後,被告人倪某某近親屬積極賠償被害人嚴某近親屬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這裏提一下,根據判決書,在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倪某某近親屬主動賠償了被害人嚴某近親屬經濟損失82萬元。由此,被害人近親屬撤回附帶民事訴訟,不再追究民事責任,只請法院依法對倪某某處以刑罰。)
被害人嚴某的行為沒有不當之處,對於案件發生沒有責任。被告人倪某某及其辯護人的相關辯解和辯護意見成立的,本院予以採納,不能成立的,本院不予採納。綜上,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