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海航破產重整,顧剛:準備戰鬥_風聞
航旅圈-航旅圈官方账号-2021-02-10 22:04
今日,海航集團及旗下超過60家首批被提起重整的企業,終於在鼠年臨下班的最後時刻收到了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受理債權人提出的破產重整的“入場券”(民事裁定書)。
“翻過一道道山,爬過一道道坎,終於在鼠年臨下班的最後時刻收到了入場券,艱難的步伐又往前走了一步,大戲的帷幕終於要拉開了,準備戰鬥,感謝所有人………”海航集團黨委書記顧剛在朋友圈裏寫到。
海航集團近期要聞回顧
1月22日:詳解丨風險化解方案落定將實施,海航何處去?
1月29日:詳解丨申請破產重整,海航還有救麼? ;
2月9日:海航控股:725億債務將轉給集團,計劃引進戰略投資者
據航旅圈瞭解,法院裁定對債務人企業破產重整的當天,債務人企業(海航)的全部債務都不計算利息了,並可以申請公益基金。破產重整期間債務人企業(海航)還可以持續經營,破產重整期間債務人企業(海航)為了持續經營還可以繼續借錢,法律上將這種重整期間借的錢定性為“共益債務”。
按照慣常流程,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後將指定管理人,並通知已知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接收債權申報後在海航集團的協助下,結合事實情況和法律依據審查確認債權人的債權金額。同時,企業所欠職工工資、社保、補償金等職工債權由管理人主動調查並公示。
事實上過去一年裏,工作組已經與海航的債權銀行召開了不下30次會議,收集債委會幾百條意見,核心就是債權的清償率和債務延期等問題,並將意見納入了風險化解方案。這也意味着,風險化解方案的制定,相當於也是將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後的談判過程進行推演。
接近工作組的人士透露,目前風險化解方案已經獲得了相關部門對破產重整思路的理解和支持,並向絕大部分債權機構進行了介紹,包括債務清償等方案的設置,已經取得了80%以上債權人的支持,被認為是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不過具體協議的簽署則需要等法院受理,並進入破產重整的司法程序後,按照司法相關流程進行投票確認。
與此同時,法院受理破產重整申請後,管理人即可以着手戰略投資人的招募與談判工作,通過引進新的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發展帶來新的資金支持,而老股東的權益就將調整清零,這意味着,海航集團的原股東都將失去在海航集團的股權。
根據海航集團此前披露的股權架構,海航集團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Hainan Cihang Charity Foundation Inc.、12名自然人以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擁有。其中,分別設立在境內外的慈航基金會和Cihang Foundation擁有海航集團50%以上股份,12個自然人股東持股47.5%,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25%。12個自然人股東均為海航集團創始人和高管,其中,陳峯和王健分別持股14.98%,為最大自然人股東。
而對於將要引進的戰略投資者,據航旅圈瞭解,不管是海航集團層面還是航空板塊,都希望在引資後繼續保持民營主體,目前也有幾家有意向的民營機構在洽談。
據接近工作組的人士透露,海航的航空板塊將會整體引進戰略投資者,這意味着此前與各地方政府簽署了重組框架協議的首都航空,烏魯木齊航空,北部灣航空,西部航空等海航系下航空公司,都不會落實各自出售給地方政府的協議,以保持海航第四大航空集團的地位,解決海航的長週期發展問題,不被三大國有航空收購。
根據《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自人民法院裁定海航集團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應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如有特殊情形可以延期三個月提交。換言之,管理人或債務人最晚應該在受理重整之日起9個月內提交重整計劃草案。超期沒有提供的,法院將宣告債務人企業破產清算,相當於重整失敗。
而如果破產重整成功,新的戰略投資者和不少債權人將成為海航集團的新股東,海航集團將成為一個參股和持股平台,仍在旗下航空等板塊公司保留一定的股份(比如降為海航控股的二股東),並在之後的幾年繼續償還債權人同意延期清償的債務,投資者和債權人也將通過在海航集團擁有的股權價值提升獲得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