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P2P翻車:我拿你當偶像,你卻把我當韭菜_風聞
毒眸-毒眸官方账号-文娱产业媒体,看透真相,死磕娱乐。2021-02-10 17:02
文 | 張嘉琦
編輯 | 趙普通
兔子是P2P平台“外快理財”的受害者,22萬存款一夜蒸發,爆雷兩個字無法概括她的遭遇。
回想起來,一切都有預兆。去年4月1日,她突然發現自己的錢無法提出,系統顯示正在調整。因為隔日又恢復正常,所以她並未在意。又過了兩天,她發現自己的錢徹底提不出來了,APP的提示也從“調整”變成“正在清退”。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兔子按照官方指示加入了QQ羣。羣公告稱,由於業務調整,平台將展開清退流程,請各位配合簽署清退協議,平台將會按照階段和百分比,分批次返還款項。“當時就有人覺得不對勁了,”兔子告訴毒眸(微信ID:DomoreDumou),“誰會信它真的還錢,當時羣裏有的人馬上就坐高鐵去深圳,到公司門口拉橫幅追債去了。”
P2P即“點對點網絡借款”,是一種採取民間小額借貸模式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由於頻頻爆雷,截至去年11月中旬,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已經全部歸零。
但這僅是止損之道,被騙走的錢很難再追回。在過去的幾年裏,像兔子一樣的P2P受害者不計其數,光她所在的QQ羣就有上千人。
一年多過去,那個羣已經幾乎歸於沉寂。“大家已經不怎麼在那個羣説話了,因為一直沒有進展,大部分人都放棄了。只有那麼幾個人還在鍥而不捨地追償,因為數額太大了。但也沒有用。”截至發稿日,兔子仍然未收到一分錢的返款。
在艱難的維權之路上,部分受害者將矛頭轉向那些代言P2P平台的明星——他們是公眾人物,不會跑路,也沒法隱身。
1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以下簡稱“調解中心”)發佈公告,要求自即日起,請曾經或仍在涉P2P網貸廣告中擔任廣告代言人的,儘快聯繫調解中心就相關問題進行説明,並配合開展網貸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聯繫,將依法追責。
公告指出,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平台爆雷後,為其代言的明星到底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在他們選擇為P2P機構背書時,或許就已經寫好了回答。
P2P爆雷後:沉默的大多數
最早被推上風口浪尖的是張鐵林。他在2015年1月以代言人身份出席了鑫琦資產的發佈會,併為該資產機構拍攝宣傳片。發佈會以“皇上駕到,一言九鼎”為主題,利用自己在大眾心中“皇帝專業户”的形象,吸引投資者入局。
次年,鑫琦資產被曝拖欠款項,公司資金鍊斷裂。受害者紛紛在社交平台上喊話張鐵林,希望他能夠協助追償,整個過程中,“皇阿瑪”並未就此事件進行過任何公開表態。
P2P爆雷之後,選擇保持沉默的代言人不在少數。2015年9月 ,e租寶推出名為“繆斯時代”的借款項目,先後邀請唐嫣、李湘、鍾麗緹、瞿穎和胡靜五位女明星進行宣傳。次年年初,e租寶爆雷,留下百億的資金漏洞。而上述代言人在刪除代言微博後,都選擇了沉默。
胡軍也屬於“沉默派”的一員。他曾在2018年9月擔任網貸平台玖富的代言人,廣告主打他的“硬漢”形象,以此突出品牌“實力派”的標籤。
由於玖富數科已在中概股上市,因此信譽度較其他小型網貸平台都高。去年年底,玖富宣佈旗下網貸平台玖富普惠退出P2P業務。
根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披露的數據,截至2020年7月31日,玖富的累計借貸金額將近4000萬,借款人數已經超過28萬。截至目前,胡軍沒有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
也有明星在P2P爆雷事件後,發佈公開聲明。
去年7月,愛錢進APP涉嫌非法吸納公眾存款而被立案偵查,受害人達到37萬,被騙總額230億。隨後,愛錢進的前代言人汪涵發佈聲明稱,他曾經知悉產品的兑付出現遲緩,也多次聯繫平台敦促解決問題,但並未及時向公眾通報,並對此進行道歉。
汪涵道歉聲明
同樣被愛錢進APP波及的還有前中國國家乒乓球隊總教練劉國樑,他是愛錢進的“幸福體驗官”。
愛錢進爆雷後,他發佈聲明稱,合作前曾經確認過對方合法經營的材料。在知悉產品出現問題後,也對平台進行了敦促,但由於疫情期間在境外帶隊集訓,並沒有及時向大家通知。
在這些明星的回應中,除了道歉,更多的是為了澄清自己和平台之間的關係。
楊迪曾因給“有利網”錄製視頻,在該平台爆雷之後被投資人要求發聲。在他的道歉聲明中,他澄清了自己和“有利網”的關係,表示並非代言人,只是幫忙錄製視頻,也並未收取相關費用。
黃曉明也在東虹橋金融出現兑付逾期事件後,由工作室出面澄清。聲明指出,黃曉明只參與了東虹橋金融的一個助力創業者的貸款項目,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合作。同時,聲明要求對方刪除所有宣傳信息——5個月前,黃曉明的肖像出現在上海外灘的巨幅廣告上,廣告語是“貸你圓夢,賺多多的錢。”
明星和品牌的合作方式向來多種多樣,叫法也是不一而足。但對普通民眾來説,他們可分不清這些眼花繚亂的title。兔子認為,代言P2P的明星,其實就是利用了大眾對他們的信任。對大眾來説,他們只認照片和名字,認為明星就代表着正規和權威。“誰會在乎你到底是體驗官還是助力官呢?”
P2P在宣傳推廣上一向大手筆。除了上述明星以外,包括范冰冰、劉曉慶、王寶強、郎朗等多位明星都曾經擔任過P2P平台的代言人。毒眸發現,代言P2P的明星名單中鮮見流量明星,更多的是“路人緣”更好的、家喻户曉的大眾明星。P2P平台正是通過與這些明星合作,來加強投資者對自己的信任。
去年7月11日,“網利寶”爆雷,其代言人杜海濤發佈聲明。內容和其他人大同小異,表示會積極跟進事件進展。
事後,有部分受害者在杜海濤姐姐的快手直播間發送彈幕稱“你弟代言的網利寶把我們害這麼慘",而杜海濤的姐姐直接回答“你活該”。
不管被騙的人是否“活該”,代言P2P平台的明星們,真的不無辜。
我拿你當偶像,你卻把我當韭菜
明星代言的品牌爆雷早已經不是新鮮事。在P2P興起之前,食品和保健品行業都是重災區。
早在2007年,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在央視3.15晚會被曝光,稱其產品涉嫌誇大功效,欺詐消費者。郭德綱對此事進行公開回應,認為自己並無過錯。
在他看來,在代言之前他已經檢查過所有廠家的相關批件,且自己試用後的確有效,才進行代言行為,因此他同樣是“受害者”。後來他還專門為該事件創作了名為《藏秘排油》的相聲 。
郭德綱代言圖片
食品安全領域最引人注目的“三鹿奶粉事件”,背後也有明星的事兒。除了涉事產品的代言人鄧婕之外,倪萍、薛佳凝、花兒樂隊等也因為代言了三鹿品牌的其他產品而受到波及。
鄧婕和倪萍被受害者況力彬告上法庭,稱自己是看了二人的廣告才去購買奶粉,而其母黃老太在食用奶粉之後出現腹瀉等身體不適的症狀。況力彬在上訴時指出,鄧婕和倪萍必須退還代言費,額外支付一萬元的精神撫卹金,並公開道歉。
鄧婕的經紀人表示不會道歉,也拒不和解。他認為,鄧婕不是奶粉專家,無法判斷產品是否合格。並且在代言之前,他們已經查看過品牌的所有證書,代言流程是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進行的。
鄧婕的老公張國立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是我們要提高意識的問題,是食品安全的問題,如果往這個(代言明星負責)上引的話,那這個事情就偏了。”
根據《廣告法》規定,如果明星代言人對所代言的產品未盡審查義務,甚至明知是虛假廣告仍然對其進行宣傳,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當代言產品出現問題時,明星紛紛強調自己在之前已經對品牌做過審查,且對虛假廣告一事概不知情,認為自己不存在判斷的能力和義務。但知不知情,只有明星本人知道。
明星代言品牌屢屢翻車,也促進了《廣告法》的修訂和更新。2007年,趙忠祥代言的藥品“復活之光心腦康膠囊”被揭露系虛假宣傳。2010年,由范冰冰和鞏俐代言的減肥產品曲美被指含有處方藥成分,可能導致心臟病。
范冰冰代言的減肥產品廣告資料
因此,在新版《廣告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中增加了新的約束條款,即“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這些品牌的爆雷事件由於涉及人身安全備受關注,代言人也涉及到承擔法律責任的問題。相比之下,此前因為立場問題而觸雷的眾多奢侈品牌,給明星帶來的壓力要小很多。
2019年初,意大利奢侈品牌Dolce&Gabbana創始人發表辱華言論,事發後,該品牌的亞太區大使迪麗熱巴和王俊凱都單方面宣佈解約。此後,類似的事情發生在楊冪、易烊千璽、劉雯等明星的身上,他們已經能夠熟練應對這種輿論危機了——火速解約,表明立場。
相比之下,“我是渣渣輝”“是兄弟就來貪玩藍月”這類頁遊代言,雖然low是low了點,但人畜無害,還給人們提供了笑料,已經是業界良心。
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干嘛?
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指出,過去14年間,先後有一萬多家P2P上線,高峯時同時有4000多家,年交易規模約3萬億。
儘管這些網貸平台目前已經全部清零,但還是有大約8000億的資金沒有回收。
調解中心發佈的公告,可以看作是對明星們的敦促,要求他們配合展開清退工作。
但毒眸瞭解到,雖然給出了2月10日的截止日期,但該公告本身並不具有強制作用。如果涉事明星逾期未聯繫,還需要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的配合才能進行追責。
此外,公告只説代言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卻沒有具體説明代言人是否應當參與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以外的虛假廣告,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虛假廣告仍代言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儘管代言P2P的明星眾多,但迄今為止,國內還沒有明星因為代言的P2P爆雷而承擔侵權責任的判例。
離擔責最近的是“九球天后”潘曉婷。2016年4月,由她代言的投資產品“中晉系”爆雷。而她則被受害者趙先生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趙先生表示,自己是出於對潘曉婷的信任,才決定購買這款產品,因此潘曉婷應當承擔他的財產損失。
該案件以趙先生的訴訟請求被上海二中院駁回而告終。事後,潘曉婷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退還所有代言費。但此舉是出於道德約束,而非法律判決。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從中可以發現,由於無法舉證明星對該平台的虛假宣傳和風險是否為“明知”和“應知”,P2P平台的受害者嚮明星追責,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除此以外,更難證明的是,受害者究竟是不是看了明星的代言才決定使用該產品。如果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無法被證明,那麼明星就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還有一種情況存在。根據《廣告法》第六十二條第三、四項,如果明星代言人在代言P2P平台前後,自己並沒有使用過,那麼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代言費用,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兩倍以下罰款。但落到現實情況上時,證明這一點對投資人來説同樣很難。
因此,P2P爆雷受害者對明星的態度往往是求助和訴苦,而非追償。在胡軍去年9月宣傳綜藝節目的微博下方,受害者們紛紛評論,“希望您能出面幫忙維護下出借人權益”、“胡哥,求求你幫幫我們吧”。
這種情況只持續了幾條微博。在胡軍最新的微博評論區,已經看不到他們的蹤影。
無論如何,P2P平台找明星代言的原因不言自明,就是為了藉助他們的影響力和公信力,來提升自身產品的認知度。對此,明星也應當有所預判,並且在處理此類代言時更加審慎地考慮。
對民眾來説,儘管P2P網貸機構已經全面歸零,但金融陷阱防不勝防,花樣更是層出不窮。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也發佈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要合理使用借貸產品,選擇正規機構、正規渠道獲取金融服務。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指出,相比於其他類型的品牌來説,金融產品更為特殊,營銷問題有時不能完全適用於廣告法,需要司法機關或者行政部門進行認定。而且,金融產品種類眾多,不同地區、不同監管部門的措施都有差異,再加上產品風險跟隨市場變動,很難有全面統一的法律規範對所有金融產品的營銷宣傳進行監管。
在毒眸看來,投資本就是高風險的行為,需要理性考慮和慎重決定。而明星代言行為恰恰相反,是對消費者非理性呼籲的過程。
P2P已成過去,但在你看的網劇貼片裏,你回家的地鐵上,你上班的電梯廣告上依然能看到大量的明星代言金融產品廣告。
**這個時候,請打開本篇文章複習全文。**追星事小,錢才是一輩子的事。
參考資料:
1.黃風華.《明星代言P2P的法律風險和責任探析》.中銀律師事務所
2.莊德通.《明星代言金融產品頻“翻車” 金融產品營銷宣傳需合規》.民主與法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