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到糧店買糧多年,對統銷糧記憶比較清楚,當時大致是這樣的_風聞
guan_15444330821259-2021-02-11 10:21
【本文來自《當年糧票限制地區,浙江鄉下老家揭不開鍋了,婆婆就把我200斤全國糧票寄了回去》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七十年代到糧店買糧多年,對統銷糧的記憶還比較清楚。大致是這樣的:
城鎮户口的,每家都會有一個糧本(我們省是紅塑料皮的),裏面的前面幾頁,是説明政策規定的。然後就是需要手工填寫的部分:第一就是家庭人口的年齡與糧油定量,如果有未成年人,會每年上調定量。第二就是每個月的購糧購食用油數量記載。
每年會換一本,沒買完的定額會手工記錄結轉到下一個月。我們這裏對此有個俗語,叫吃老米(我們這裏城鎮口糧多數供應的是有點陳化的大米,口感很差,擱現在只能當飼料糧)。如果在省內外出,可以從糧本里領出來全省通用糧票或者購糧券,從糧本里的每個月定額里扣除。
後者沒有相應的食用油,只有糧食。面值從一兩二兩五兩到十斤不等,半兩的糧票只有上海的糧食部門發行過。記得是不用出差證明之類的手續的。但要出省,就必須要出差證明,否則拿不到,控制很嚴。
單身單身職工,一般糧食供應關係在集體户口裏,在食堂裏供應。外出也要從本人的糧食定量扣除,換成等量的糧票。
也就是説,糧票的發行權,有兩級,一級是省市區,發行轄區內流通的糧票;還有一級,就是國家商業糧食部門發行的全國糧票,在全國範圍流通,估計應該會有一個省市區之間在國家糧食部門的結算機制。
所以,你如果拿了糧票,就意味着你的糧食定額的那個數量,要在其他地方轉移使用,仍然在統銷糧計劃範圍內。
至於怎麼算破壞統購統銷?我知道的最多的,就是農民把糧食私自出賣,可能私自釀酒賣的數量大,也算。
因此,個別人倚老賣老,説的那些,就當個笑話聽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