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作為上市國企,真正回饋社會需要靠捐贈嗎?_風聞
秋月爱莉-2021-02-11 09:11
【本文由“小飛俠杜蘭特”推薦,來自《貴州茅台宣佈終止8.2億元捐贈,中小股東的勝利?》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不忘源頭、持續回報國家、回報鄉梓”,上市企業哪有源頭,金融資本哪有祖國哦😅茅台要真是非上市的民營企業,甚至混合所有制也罷,那還好説,關鍵上市拿了百家的小錢錢,百家是金融家又不是慈善家,投資是要回報滴,怎麼可能允許你轉手就把錢捐了?
更別説,茅台是上市國企,大股東是地方政府和國家投資,跟石油、電力、通信巨頭類似,真正“回饋社會”根本不靠這些所謂“捐贈”的九牛一毛,國家作為大股東在企業盈利中的投資收益就是真正“回饋”的方式,管理層搞這些個捐款小操作確實能賺得一點人氣,但反對的投資者不僅是中小股東,更是國家投資。
國企除了上繳盈利作為回饋社會的方式之外,還結合各行各業特點發揮作用:電力、通信公司要做基礎設施建設,到偏遠地區幹吃力不討好的覆蓋工作;石油企業要穩固油價波動,做長期儲備避免國際油價短期波動引發國內油價瘋漲瘋跌;茅台酒廠作為消費品生產企業,早在1996年釀酒配方都已納為國家機密,並且茅台酒也已經作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保護,顯然它回饋社會也應該有更好的、獨有的方式。
回到最開頭,茅台當然有源頭、有祖國、有鄉梓,但回報的方式不僅要合規合法,更應該不拘泥於“捐款”這種金融資本家最喜歡搞的左口袋掏右口袋的形式,傳承非物質文化、擴展白酒在世界的影響力、推動白酒在更多市場的消費甚至在外國進行相關文化產品的投產生產等等,一樣是“回饋社會”的好方法,
退一萬步講,你作為國企,把盈利搞上去,讓國家投資得到豐碩回報,就是完成本職工作了,國企盈利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在為基礎設施建設、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