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過年讓音樂人表演節目是一種冒犯?_風聞
哎呀音乐-哎呀音乐官方账号-一直想学习一门乐器,却不知从何开始?来!我教你呀2021-02-14 08:35
“媽,別在逼我賣藝了!”我終於對媽媽説出了我的心裏話。
回望過去20幾年,有時候覺得自己會彈琴是個罪過。
每一個跟我家有交集的親戚,都見證過我的琴聲和歌聲。
初中學了個古箏,考了業餘八級,從此不管哪個親戚來我家串門,我媽都會説一句:“來,彈一首,展示一下。”

於是,大年三十的晚上,我穿着紅色的棉襖,在大家都在嗑瓜子嘮嗑時,我在一旁的角落裏彈一首《漁舟唱晚》。
一曲完畢,滿客廳的人大眼瞪小眼,其中一個親戚帶頭鼓掌:“真不錯!《高山流水》彈的真不錯……”
我懷疑這個親戚學過時下最流行的《高情商談話技巧》。

圖片來自網絡
然而最讓我原地裂開,想變成一隻蛆鑽到地縫的是媽媽為了展示我的唱歌天賦。
在七大姑八大姨齊聚一堂時,打開我的全民k歌,放我唱的《簡愛》。
社會性死亡瞬間,侮辱性極大!真想隨着歌聲,翻着跟頭滾出這個家。

這輩子前十年的尷尬時刻,基本上都發生在才藝表演裏。
問了一圈身邊有才藝的朋友,他們無一都沒有幸免。
鋼琴十級的,各大場合永遠都在彈《獻給愛麗絲》、《水邊的阿狄麗娜》、《夢中的婚禮》,導致我這朋友聽到這幾首曲子就能yue出來。
從小學二胡的,只要家裏有人來,他媽就讓他拉個二胡十級的水平,每次都只能拉《賽馬》。好傢伙,《賽馬》連續拉了五個春節,去的多親戚,有一年春節竟然委婉的讓他別拉了,他年年都聽,聽了五年了。
學拉丁舞的,每次過年各位叔叔阿姨酒足飯飽後,都會説來段拉丁舞吧……,當初返鄉的都市麗人,一朝被打回廣場舞大媽。據我這位朋友説,家裏的狗都可以做她伴舞了。

出國留學的朋友,在家裏成為了行走的英語角,活體英語點讀機,哪裏不會點哪裏。
學吉他的,彈完一首,總有親戚問:“彈的這麼好,能不能教教我孩子啊?”當你心裏千萬個MMP飄過,臉上依然笑嘻嘻的搪塞她時,她還會來一句:“這孩子哪都挺好,就是不太大方,也沒啥共同語言……”
聽我一個朋友説,有一次他媽媽喝醉了,酒興大起,非要跳《酒醉的蝴蝶》,讓朋友給她伴奏彈琴,美其名曰他彈琴她跳舞,這場景多浪漫?

這種尷尬到腳趾扣地可以摳出三室兩廳的場景,還發生在不少rapper身上。
GAI被親戚要求來一段rap。(其實,我還挺期待GAI在親戚面前來一段《超社會》的。)
甭管,你是Rapper還是Singer或又是Dancer,回家以後都是Performer。
對於音樂人來説,強行表演才藝或許就像是一道坎,你不過也得過。你只是個普通的音樂愛好者,而爸媽卻把你當成“氣氛組”。

在爸媽眼裏,他們覺得你得學着展示自己,畢竟在他們看來多才多藝才吃得開。在親戚朋友面前,自己臉上也有點面子。
這種才藝表演對他們這一代人來説是一種Social,而在Social這件事上,爸爸媽媽一向的堅持就是**“從娃娃抓起。”**
你想想,讓你才藝表演是不是從小就開始了。
沒學樂器之前,讓你表演唱歌、跳舞,學了樂器之後讓你演出十級的水平,實在啥都不會的,讓你背誦古詩,比賽吃飯誰吃的快。

俗話説,衣錦還鄉,沒有人想讓自己潦倒的一面展現在別人面前,尤其是在這種隆重的節日裏,虛榮心不免出來作祟,而孩子的才藝在無心之中成了炫耀的砝碼。
剛吃完年夜飯,電視裏的春節聯歡晚會還沒開場,家裏面就張羅上了,一個人的演奏,聊天的伴奏。
被迫營業的音樂人,是欣然接受,歡歡喜喜過大年?還是一臉心不甘情不願完成表演?又或是直接拒絕?
一項對中小學生的調查顯示,89%的人表示曾被要求在親戚朋友面前表演時他們很不願意。
但是在慈父降龍掌,慈母九陰棒的“淫威”之下,我們只好在人羣中扮演第中第,莫得靈魂的來一首《叔叔阿姨覺得很厲害的曲目》。
如果你抖機靈學着網上的《才藝收費指南》對長輩提要求,那你可能是想念父親的“七匹狼”了。



其實,過年讓音樂人表演節目,感覺不舒服的地方,並不完全是因為那種令人厭煩的強迫性,還有外行與內行的審美差異和兩代人的思想衝突。
好像會樂器就有給人人演出的義務,如果你不配合,果斷拒絕,就會被定義為孤僻內向冷傲不合羣,如果你硬着頭皮答應,一般面臨着兩種結果:
“就彈完了呀……”
“你會彈《成都》嗎?”
“不會……”
“怎麼連《成都》都不會彈……”

“你彈吉他不錯誒”
“可以教教我孩子嗎?什麼時候有時間安排一下。”
“對不起啊,我可能沒有時間。”
“這孩子是剛大學畢業吧,要學一下人情世故,以後才吃得開。”

大多數人的音樂鑑賞能力不高,表演節目猶如對牛彈琴,你在想“他一定被我精湛的技術折服了”,而他在想“前奏這麼長,怎麼還不唱”。
上面那些在內心吐槽的親戚已經説的上“素質極高”,還有一些帶着小孩幾年説不上一句話的朋友或遠房親戚看見你會樂器,就把你當成免費的吉他教學工具人,尤其是你好心教學,小孩自控能力極差時,往往會落下一個“敷衍了事,不怎麼樣”的名聲。

在節目《少年説》中,廣州大學附屬中學的一名初中女生張煒姍站在勇氣台上吐槽自己的父親。
張煒姍説,自己的父親和大多數家長一樣,喜歡讓她多學才藝,全民發展,還喜歡讓她當眾表演。
當自己好不容易鼓起勇氣表演了,卻要承受父親打壓式的教育:被嫌棄唱歌跑調五音不全,沒有遺傳到父親的優良基因。
吐槽完父親之後,張煒姍同學對父親説:“爸爸,你一直説你唱歌很好聽,今天我也請來了我的朋友,要不你現場也唱一首?”

張煒姍同學的話,也得到了她的朋友的起鬨。
張煒姍還説:“爸爸你不是説你最愛我嗎?你最愛我你就唱一首,不要丟我的臉!”
此情此景,似曾相識,當長輩逼迫我們當眾表演時,總會説“大家都看着呢,不要丟我的臉!”
當場景轉換,作為長輩的張爸爸,也是一臉尷尬,先後用了沒有伴奏,我不會唱歌作為藉口。最後,張煒姍站在台上唱了起來,哪怕是在她的帶領下,她的父親依舊沒能開口。

主持人問張爸爸:“感受到那種被支配的恐懼了嗎?”

我們總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實際上,長輩對我們的做法總是“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我們這一代年輕人對Social關係的理解已經變了,我們希望家人之間能夠互相理解,理解我的尷尬,理解我們之間的代際差異。
要知道,音樂人享受旋律的洗滌是權利,而與人分享不是義務。
最好的關係,莫過於你不嫌棄我不願表演節目,我欣賞你跳廣場舞。
同時,也希望父母在我們被當成教學工具人時,能幫我們緩解一下尷尬。相互尊重與理解,不需要彼此迎合,也不需要為此彼此改變,只需要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今年過年你被表演節目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