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民警、大數據、天網……這些才是現實案件偵破的必要條件?古代仵作了解一下_風聞
目的决定手段-2021-02-17 09:28
【本文來自《中國沒有這種推理探案的生長土壤,《重案六組》這類以警察為主體的影視劇更能被接受》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易文不名文學藝術本身就是對現實的加工啊……所以説我們在討論什麼?現實探案和偵探小説的區別?
我最開始的那條不就説了嗎,基層民警、大數據、天網……這些才是現實案件偵破的必要條件,偵探小説之所以在中國沒有原創土壤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偵探“這種職業
我感覺我們的觀點沒有矛盾啊……
【基層民警、大數據、天網……這些才是現實案件偵破的必要條件】?仵作:
戰國後期有"令史"一職,專門帶領隸臣從事屍體檢驗和活體檢驗。漢代,法醫學檢驗已相當盛行,一個縣約設置仵作一至三名,每年可以得到三四兩銀錢的"工食銀"。
隋唐時期,“仵作"一詞已出現,是負責殯葬業的人,後來逐漸發展成組織,五代王仁裕《玉堂閒話》載:這類殮屍殯葬民間行會的成員就叫作"仵作行人”。
宋代這種類似現代法醫專業的吏役,正式被稱為"仵作"或"行人",又稱為"團頭",同行還有"坐婆"、“穩婆"等,遇到婦女下體的檢驗時,必須藉由"坐婆"檢驗。
南宋的宋慈編撰《洗冤集錄》,頒行全國,成為宋朝以降歷代刑獄官辦案必備參考書籍。元明時仵作成為正式檢驗鑑定吏役。清代仵作事業最上軌道,《清朝文獻通考·職役三》載:“大州縣額設三名,中州縣二名,小州縣一名。仍各再募一、二名,令其跟隨學習,預備頂補。各給《洗冤錄》一本,選委明白刑書一名,為之逐細講解,務使曉暢熟習,當場無誤。將各州縣皂隸裁去數名,以其工食分別撥給,資其養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