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軍:長江中游史前石鉞的功能和社會意義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1-02-19 20:06
摘要:作為史前中國重要組成部分的長江中游,鉞最早見於其邊緣地區,在實用性為主體的前提下,出現了專屬"禮鉞"。大溪文化三期以後,大量的鉞被投入到關隘性區域和文化接觸地帶,武器功能得到強化,其中一些被賦予軍權或王權的禮儀性意義。屈家嶺、石家河文化時期,隨着長江中游文化共同體的形成,禮儀性用鉞更加規範化,在大多數區域出現了鉞與聚落規模和身份地位之間的關聯。
鉞作為中國新石器時代重要的石製品之一,見於大江南北的許多遺址之中。學術界已普遍注意到鉞是從砍劈工具發展而來,後來充當專門的武器,也成為權力與威嚴的象徵物之一,並分別對長江下游、黃河中下游等地區出土鉞的功能和象徵意義進行過多角度的討論,提出了許多有益的見解。不過,在中華文明多元一體的偉大進程中,各文明區的用鉞傳統及其功能意義的演變節點可能是豐富多樣的,甚至存在不同步的現象。作為史前中國重要組成部分的長江中游地區,對其石鉞的討論僅僅是在一些綜合性研究中有所涉及,沒有開展針對性的全面分析,它們的整體分佈狀況以及在文明進程中所承擔的功能和社會意義並不是十分清晰。為此,對該地區石鉞的出土情況進行較系統的觀察,進而探究其中反映的功能和社會信息,能夠幫助我們理解石鉞在不同區域的演變之路,管窺長江中游文明如何參與史前中國文明化的總進程。
已有的研究顯示,鉞以扁平、穿孔、雙面刃為主要形態特徵,而且在裝柄方式或鑽孔位置方面與斧、鏟等生產工具有所區別。以此為參照,可知在長江中游的區域範圍內,迄今出土石鉞的史前遺址計有五十餘處。根據石鉞的分佈情況,我們將長江中游史前石鉞的功能和社會意義的演變分為四個階段,分別為大溪文化早中期及之前、大溪文化晚期、屈家嶺文化時期、石家河文化時期(圖一)。
一、作為實用工具的鉞和禮儀性用鉞的初顯
大溪文化早中期及更早階段,位於豫西南的仰韶文化、鄂東南黃鱔嘴文化、峽江的大溪文化以及沅水中上游的高廟上層墓地都出現了鉞的使用現象(圖一:a),這是長江中游地區最早出現的一批玉石鉞。它們都位於兩湖平原的周緣地帶,而非長江中游的核心區域。同時,除了大溪文化和高廟上層類型之外,仰韶、黃鱔嘴文化並非長江中游自身的文化系統,且分別來自北方和東方。複雜的文化格局以及在相應文化系統中的位置決定了鉞所承擔的社會功能有所不同。
豫西南地區出土石鉞的年代最早,下王崗仰韶文化一期的兩座墓葬中即有發現。報告稱之為鏟,但從出土墓葬的平面圖觀察,出土狀況為橫向放置,故應是斧鉞類器物;又由於較同期石斧扁平,所以應為鉞。這兩座墓葬相當於同時期墓葬總數的1.6%,隨葬品數量分別為9件、4件,要多於墓地90%以上的墓葬。至仰韶文化二期,隨葬石鉞的墓葬數量增加到5座,但仍只佔到同時期墓葬總數的1.1%。其中,不僅M171、M663放置石鉞,M239、M688放置玉鉞,而且M668存在放置多件石鉞的現象。M239、M663、M668出土器物相對較多,隨葬陶器、骨錐、鑿等生產工具以及骨鏃、石鏃等射擊性武器,且數量明顯高於大多數墓葬。與之不同的是,M171、M688雖然隨葬有鉞,甚至M688隨葬玉鉞,但在其他隨葬品方面卻與一般墓葬等同或略高。在同時期的老墳崗墓地,用鉞墓葬的隨葬品數量亦有多寡。
這些現象説明,一方面石鉞與隨葬品多寡出現了某種聯繫,但絕對關聯性尚未形成,而且玉、石材質的受重視程度似乎並無差別;另一方面,生產工具、射擊性武器與鉞共同隨葬,不僅暗示了墓主的孔武有力和在社會分工中所擁有的多重身份,而且意味着此時的鉞被看作與生產工具、武器等“功能”相近的實用性器具。
在峽江地區,這一階段出土的石鉞主要見於關廟山遺址大溪文化早中期的地層之中,而且背部和刃部破裂嚴重,反映當時可能經過頻繁的使用,説明它們承擔着砍劈的實際功能。
鄂東南黃鱔嘴文化的石鉞主要出自塞墩遺址的少量墓葬中。根據觀察,儘管這些墓葬的隨葬品數量高於同時期墓地的平均值,但仍少於個別墓葬。同時,出土石鉞的墓葬隨葬品數量與出土其他石質工具的墓葬隨葬品數量大致相當,甚至亦有前者遠低於後者的現象。如塞墩M120為黃鱔嘴文化晚二期墓葬,隨葬石鉞、斧、鑿、錛、礪石等石製品,出土器物達17件。與同時期的其他墓葬相比,它多於沒有石製品出土的M27(11件)、M45(6件)等墓葬,也高於同規格墓葬16.1件/墓的平均值,卻低於M48的隨葬品數量(40件)。而M48出土了成套不同形制的斧以及錛、鑿、刀、磨石等石質生產工具,唯獨沒有石鉞。這説明在鄂東南黃鱔嘴文化先民的觀念中,石鉞與斧類或其他生產工具的身份標識作用是一致的,也意味着它們只是普通的生產工具,沒有演變為禮儀性用具。
在沅水中上游的高廟上層墓地,M27 為最高規格的墓葬,不僅放置了珍貴的大型玉器,而且出土的玉鉞製作精良、扉稜威嚴,顯然不是一般部落成員所能持有,很可能為禮鉞。發掘者也推測墓主應是首領級人物。更值得注意的是,同時期其他墓地多隨葬材質堅固且實用功能顯著的石鉞,而高廟 M27 獨放玉鉞,更多強調了墓主的禮儀性象徵。故從現有的資料來看,該鉞應是長江中游地區迄今能夠明確的最早禮儀用鉞。
這一時期的鉞主要分佈於長江中游邊緣地帶的現象,暗示了它們之間為獨立出現的可能性較大。而且整體來看,鉞的禮儀性意義在鄂東南和峽江地區尚未出現,在豫西南未完全確立,而在沅水中上游明確使用,意味着長江中游不同區域的發展狀況和用鉞觀念並非同步。
二、武器功能的強化和禮儀性意義的凸顯
大致在大溪文化三期之後,崛起於漢東地區的油子嶺文化在長江中游地區掀起了迅猛的擴張浪潮,漢西、峽江、環洞庭湖區等大溪文化傳統區域都被納入油子嶺文化的版圖之中,只有三峽腹地仍可見到大溪文化的殘留。同時期的鄂西北、豫西南被朱家台類型佔據,鄂東南的黃鱔嘴文化則演變為薛家崗文化。
在此背景下,這一時期鉞在長江中游擴散迅速(圖一:b),但基於觀察可知,它們在區域上有着不均衡現象。一般認為,墓葬較地層、灰坑等遺蹟具有更強的共時性,應該能夠反映當時的用鉞狀況。表一顯示,鄂東南、鄂東北、宜城-鍾祥地區的用鉞墓葬比例明顯較高;環洞庭湖區的分佈比例似乎不太穩定,尤其是走馬嶺遺址的數據較為突出,或許跟該遺址的墓葬基數少有關;江漢平原腹地儘管發現了大量墓葬,但葬鉞現象尚未見到。由此也可以看出,大溪文化晚期,鉞的使用現象主要集中在江漢平原的周緣區域。其中,江漢平原腹地是油子嶺文化的傳統分佈區,鄂東南、鄂東北、宜城-鍾祥等地區是該文化與其他考古學文化接觸的“關隘性區域”,洞庭湖區則是其新佔據地帶。
在關隘性區域,用鉞頻繁的鄂東南、鄂東北是長江中游與下游交流的必經區域,而宜城-鍾祥谷地位於荊山、大洪山中間地帶的北端,是南北方文化互動的關鍵通道。特殊的地理位置決定了這些區域成為油子嶺文化擴張的必經途徑,也成為它們與北、東方強大勢力爭奪的前沿陣地,更是保護油子嶺文化腹心區域的關鍵防線。在這些區域,石鉞的砍劈功能被逐漸強化,充當鋒利且具有威懾力的武器普遍出現在“文化交叉地帶的部落衝突”之中。
隨着史前戰爭在這些關隘區域的頻繁發生,那些在近身肉搏中驍勇奮戰的持鉞者們,無疑會在捍衞集團利益中獲得社羣成員的擁戴和推崇,可能引發一些鉞被賦予軍權或王權的禮儀性意義,但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普通石鉞作為實戰過程中的重要砍劈工具,是“首領”和普通“戰士”共同攜身的武器。首領所執之鉞雖是普通石鉞,但藉助執鉞者的身份而擁有“禮儀性”意義;一般社眾所持之鉞僅僅承擔武器功能,不關聯身份地位和財富佔有量的信息。武漢放鷹台遺址是油子嶺文化在鄂東北的重要據點,已發掘的M16是整個聚落中隨葬品數量最多的墓葬,即隨葬有石鉞。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有些墓葬(如M5、M26)雖隨葬石鉞,而且還不止1件,卻僅放置極少量器物。在同時期鄂東南的塞墩墓地,用鉞墓葬的隨葬品數量多寡不等,有的甚至僅放置石鉞(如M135、M181),別無他物。
另一方面,特殊材質或裝飾的玉石鉞開始從普通石鉞中脱胎出來,被精心挑選作為軍權或王權的禮儀性象徵。M123是塞墩遺址同時期墓地中的墓坑最大者,不僅使用木槨類大型葬具,而且出土的石鉞、玉璜、玉玦、三聯璧等重要遺物格外醒目,被認為是首領級人物的墓葬。該墓出土的鉞雖是石鉞,但採用的是墓地中不多見的“小斑紋狀棕黃色”的岩石,而且磨製精良、拋光有光澤,與較多墓葬隨葬的灰綠色或灰黑色石鉞有所區別(圖二)。同樣,宜城顧家坡墓地共發現石器215件,其中石鉞就達177件,但玉鉞僅有2件,而且均出自規格最高的M70和M27中,後者被髮掘者推測是“一位酋長類的人物”。有意思的是,這兩座墓葬不僅隨葬精緻、珍貴的玉鉞,同時也放置有與其他墓葬一樣的普通石鉞,説明顧家坡遺址出土鉞的“禮儀性”意義和“武器性”功能是明確分離的。
不過,石鉞的禮儀性功能並非在關隘區域的所有聚落都有普及。在鼓山一、二段墓地,隨葬石鉞的墓葬出土器物的數量5—18件不等,每墓平均11.4件,而同時期墓地中出土器物最多的兩座墓葬(M50、M80)隨葬品達到23件,而且M80的墓坑面積在整個墓地中居首位,但二者都沒有出土石鉞。
鉞之禮儀性和武器性並立的現象也見於同時期的三峽腹地。M140和M99是大溪遺址出土石鉞的兩座墓葬,二者在隨葬品方面表現出明顯的差異。M140的隨葬品為19件,遠高於7件/墓的平均值,但M99僅有3件隨葬品。持鉞者的等級地位差異可見一斑。
在油子嶺文化新佔據的洞庭湖區,作為核心遺址的城頭山出土的石鉞多見於隨葬品規模中等的墓葬之中(如 M894、M803、M394),但在隨葬品極少的墓葬(如M893、M673)中也可看到。同時,在劃城崗、王家崗、三元宮、走馬嶺等油子嶺文化墓地,石鉞在高、中等級墓葬中都有發現。這些遺址在此之前都是大溪文化的固有聚落,也沒有用鉞傳統,此時突然出現大量石鉞可能與油子嶺文化維護新秩序並彰顯武力威懾有關。
如果進一步觀察,則會發現在洞庭湖區,特殊玉石鉞承擔禮儀性功能的現象與鄂東南、宜城等地區幾乎同步。如在劃城崗遺址,一些外來且精美的的朱繪石鉞出自高等級墓葬中,而普通石鉞則見於中等規模墓葬。
與上述關隘性區域和“新佔據地帶”不同,石鉞在面積廣袤的江漢平原腹地的使用案例明顯較少。屈家嶺、龍王山等同期大多數墓地尚沒有發現葬鉞現象,其他遺址僅有殷家嶺、譚家嶺、張家山、陰湘城等少量遺址的地層中有極個別發現。
總之,已有的資料顯示,在大溪文化晚期,鉞主要存在於江漢平原的周緣地帶,武器功能十分突出。迄今的考古資料表明,正是在這些區域,鉞的禮儀性意義開始凸顯,一些特殊材質的石鉞成為專屬的“禮鉞”,展示了禮儀功能與文化邊緣關聯的特殊現象。
三、禮儀性用鉞的規範化和武器功能的弱化
至屈家嶺文化時期,長江中游地區的史前文化進入了空前的統一繁榮階段,但與前期相比,出土石鉞的個體數量和遺址數量有所減少。從分佈的範圍來看,除了三峽腹地之外,石鉞在各小區都有出土,而且類型和數量分佈大多比較均勻,唯有鄂東南地區的出土概率仍高於其他區域。如果參照聚落規模和文化屬性,則可將出土石鉞的遺址分為如下幾類。城頭山、走馬嶺、雞鳴城、陰湘城、城河、肖家屋脊、葉家廟等遺址為城址;關廟山、放鷹台、青龍泉、大寺、溝灣、八里崗為所在區域的中心聚落;高坎壠、穆林頭分別是最深入湘西南、鄂西北山區的屈家嶺文化遺址;鄂東南的鼓山、陸墩、塞墩則是薛家崗文化遺址(圖一:c)。
已有的研究表明,在江漢平原和洞庭湖平原腹地,古城網絡是屈家嶺文化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鄂西北、豫西南則是屈家嶺文化北傳的關鍵區域。在屈家嶺文化的核心分佈範圍內,鉞多見於城址和中心聚落之中,暗示了鉞與聚落規模之間可能存在一定的聯繫。
除了上述關聯之外,在一些聚落,不同材質鉞的使用者之間亦有區別。城河遺址王家塝墓地迄今發現了兩百餘座屈家嶺文化墓葬,精美的玉鉞多出自大型墓,普通石鉞則見於中型墓和次中型墓,而在小型墓中沒有看到隨葬石鉞的現象。鉞與不同規模墓葬之間的對應關係,代表了城河社羣可能存在的用鉞規範。然而,這種規範現象似乎並不具備普及性和強制性。城頭山M425出土陶器101件,是該遺址屈家嶺文化墓地出土器物最多者,卻沒有隨葬鉞,反而僅有6件隨葬品的M420出土了1件石鉞。
與江漢平原和洞庭湖區腹地不同,無論是高坎壠遺址所在的懷化地區,還是穆林頭遺址所處的保康地區,都以山地著稱,相關聚落十分稀少,但出土了高規格的屈家嶺文化墓葬,而且均隨葬玉鉞。它們遠離屈家嶺文化的傳統核心區域,孤軍深入鄂西北、湘西南山地,或許要藉助玉鉞以實現武力威懾、凝聚部眾的目的,可能反映了江漢文明對山地世界的開拓方式。
在屈家嶺文化分佈區的東部,是長期與之互動的薛家崗文化。塞墩、鼓山、陸墩等遺址出土的石鉞分佈於不同等級的墓葬之中,應該是延續了前期的功能特徵和社會意義。此外,陸墩遺址的M3、M19是整個墓地的最高規格墓葬,出土的雖是石鉞,卻配置了精緻的骨鐓。這表明薛家崗文化開始通過提升配件的華麗程度以彰顯鉞之威儀。
與屈家嶺文化密切相關的石家河文化時期,鉞的絕對數量明顯降低,分佈也較為零散。儘管城河、放鷹台、劃城崗、七星墩輨輶訛、肖家屋脊等遺址的居址區仍有殘鉞出土(圖一,d),但由於數量極少,已難以把握鉞與聚落規模之間的對應關係。不過,肖家屋脊和下寨墓地發現的隨葬石鉞現象,能夠幫助我們管窺石家河文化時期鉞的社會功能和意義。
肖家屋脊出土石鉞的M7為迄今發現的石家河文化最高等級墓葬,出土隨葬品100件,遠高於同時期的其他墓葬,禮儀用鉞的目的不言而喻。而且肖家屋脊遺址曾出土過1件陶罐,上面線刻一位頭戴羽冠、足登長靴、右手執鉞的“首領類”人物形象,説明執鉞者的形象已深入人心。位於豫西南的下寨遺址是石家河文化北區的重要據點,出土大量墓葬。發掘顯示,僅下寨M67就隨葬了3件石鉞,而且還放置了珍貴的玉璜;M65隨葬了1件石鉞和7件陶器。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同一墓地的M70僅隨葬了1件石鑿和1件陶簋形器,而且有14座墓葬沒有任何隨葬品。可見,隨葬石鉞的墓葬規格要高於隨葬其他生產工具的墓葬,鉞之“禮儀性”特徵得到再一次體現。
與大溪文化晚期相比,屈家嶺-石家河文化鉞作為單純武器的絕對數量減少,可能與當時的文化格局和社會發展特徵有關。屈家嶺文化主導完成了長江中游文化共同體的形成,文化態勢相對穩定,加之大量的城壕聚落拔地而起,高大城垣和寬深壕溝本身就能遠距離阻止外來勢力的入侵,大大降低了近身作戰的機率。已有的研究亦顯示,屈家嶺文化時期長江中游地區開始出現大量的鏃。鉞與鏃之間的此消彼長,從側面也説明了作為近戰武器的鉞,其使用情況發生變化的原因。
四、結語
長江中游地區的史前石鉞最早見於大溪文化早中期或更早時期的豫西南、鄂東南、峽江地區和沅水中上游。大溪文化三期以後,可能與油子嶺文化的擴張以及外來文化的介入有關,石鉞從上述範圍擴散到全境大多數區域,再到屈家嶺文化時期有所減少,直至石家河文化時期使用區域和絕對數量驟然降低,體現了出現-興盛-衰落的一般發展規律。
在此過程中,鉞從單純的砍劈工具,發展成為“禮儀性”和“武器性”兼備的特殊器物,展示出雙重社會功能。尤其是距今5300年前後,伴隨着長江中游地區史前社會的動盪和整合,大量的鉞被投入關隘性區域和文化接觸地帶,它們很多被普通“戰士”所持有,充當近戰武器的職能。與之有關,已有的考古發現顯示,在這一時期,只有少量的普通石鉞,或特殊材質、精心裝飾的石鉞,才被賦予軍權或王權的專屬禮儀性象徵。換言之,執鉞者們的地位等級是不盡相同的,有可能是王者或軍事首領,也有可能是普通社眾。而且,就目前的考古資料而言,鉞的禮儀性意義在長江中游的出現,似乎存在“邊緣起源”的發展形式。
到屈家嶺文化時期,鉞的禮儀性特徵得到進一步強化。其分佈與聚落規模之間呈現出一定的關聯,並在一些墓地中表現出用鉞的規範現象,而且利用鉞所帶來的天然威懾力以宣揚對偏遠地區的開拓。進入石家河文化階段,墓葬用鉞的禮儀性目的繼續沿用,出土石鉞的墓葬多是所在墓地的最高規格者。之後,在長江中游文化格局出現重大的變革的後石家河文化時期,已發現的石鉞數量極少,關於其功能和社會意義的探討,期待於今後田野資料的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