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視覺:也説説民法典的肖像、聲音等侵權_風聞
平民视觉王海星-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西瓜头条B站抖音共用2021-02-19 19:20
剛看了《你發個葛優躺,我回個蘇大強…加工肖像表情包侵權嗎?》的視頻,被這個專家的解釋雷到了。。。。。

個人認為,如果不是這個專家的解釋有問題,就是這個民法典有問題,舉例説一下:
1.如專家説的,肖像權被他人PS或表情包,舉的演員表情包的問題,劇情表情包的問題,個人認為,演員在公眾表情及劇情中表情因為已經進入公眾形象,如果不涉及形象的商業利益轉移、獲益的問題,這些公眾形象不應視為侵權,核心在於已經公眾化就不涉及隱私的界限(除直接產生二次經濟利益外);
2.公眾化的聲音、劇情、形象等模仿問題,個人認為模仿不屬於侵權行為,因為不是單純原聲、原人、原情,因此不應涉及模仿行為,如果是單純挪用,且涉及經濟利益產生,才可視為侵權。
總之,法律限定行為在這方面應強調真正的隱私及經濟利益的非法產生,公眾化內容及單純私密內容的差異區分,不應涉及到社會化的豐富多彩,否則社會是枯燥的,古板的。
今天的法律內容太多了,我們要警惕法律對社會生活的過渡干預,要防止中國的法律體系走向美國、西方化的法律產業,社會不應被法律完全包裹,我們還應有更多的社會、組織、道德等調節手段,這裏我推薦人們更多的反思一下這則視頻《【歷史五味】家暴只能求助於警察,社會去哪兒了?》裏的內容及評論區內容節選:


之前的社會問題題材--勞動教養所的取消、關於是否降低犯罪的法定年齡,那個被家暴殺害的女視頻播主等問題的時候,本人就很想説了,其實,很想説,這一切在建國的最初的三十年就做過創新的解決方式,就是社會化管理,誠然,當年的治理方式由於管得過緊可能會出現過於嚴肅的問題,可能還有時代的政治化的問題,但是,社會治理效果極為優異,社會負成本及投入大幅降低,遠比這些年的所謂形式化的維穩要優秀得多了。看看這幾十年的社會諸多亂象及直接惡果,對比一下,哪個產生更多的社會負成本?可惜,所有這些,在這幾十年都被妖魔化了。
時代總是進步的,沒有哪個時代都是固定完美的,為什麼不以時代進步的觀點對方式進行優化?而不是簡單、單純的否定、否定、取消、取消等這些懶人方式呢?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預防為主、勞教結合,多麼好的方式,難道勞動教養不比單純關押更有意義?難道加強預防不比懲治的社會負成本更小?難道適當加強批評與社會監督不比放任事物惡化到不可挽回再懲罰更有意義?社會與法能變成法是社會嗎?
嚴重反對二元方法論,非法即錯,非改即錯。。。。。。連點懷疑、追求真理的精神都沒有?
平民視覺 王海星
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