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慧奇:偃師商城城門遺址的發現與研究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1-02-20 22:58
摘要:本文通過偃師商城城門資料的整理,釐清了各個城門的始建和廢棄年代;並從城門營造的工藝角度,推斷出西一城門具有二次重建的過程;對西二城門的廢棄(封堵)時代的梳理,明確了城門之間的共存關係,進而證明了偃師商城大城時期城門數量上的佈局變化。
偃師商城遺址位於今河南省偃師市塔莊村一帶,是一座保存相對完整的商代早期城址。從1983年遺址首次發現開始,城門設施一直是偃師商城城市佈局研究的重點之一。
城門遺址的考古資料陸續在發掘簡報、《偃師商城》第一卷報告中發表,這些已發表的城門遺址多數都是單一遺蹟的資料,各城門遺址之間的相互關係探討比較少,本文嘗試着對這些資料進行綜合梳理和研究。
一 歷年城門遺址的考古發現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至今,經發掘確認的城門遺址有4座,分別為西一城門、西二城門、西三城門和東一城門。經過勘探推測的城門有3座,分別是北城門,以及與西二、西三城門對應的東二、東三城門。南城牆由於疊壓在現有村莊下面缺乏相應的城門考古資料。
(一) 西二城門
1983年秋季發掘,城門位於偃師商城大城西城牆的中段,南距西一城門約570米,北距西三城門390米;門道南邊沿距小城城牆北邊沿約4.5米。城門由南北兩側的木骨牆和門道組成。木骨牆寬0.75~0.9米,門道寬2.3~2.4米。經過一段較短時期使用後廢棄,並在門道東西兩側夯築了牆體進行封堵。2007年在偃師商城西城牆復原展示工程中,再次發掘此門,利用晚期墓墓壁做剖面,發現西二城門存在早晚兩個使用階段。
(二) 東一城門
1984年秋季發掘,城門位於偃師商城大城東城牆南部。城門由木骨牆、門道和排水道構成。木骨牆寬1.4~2.08米,門道西端入口寬約2.3米,中部最寬約3米,門道下方是排水道設施。排水道木質蓋板頂部保留有部分路土遺存。
(三) 西一城門
1990年夏季鑽探時發現,1994年秋季至1995年春季進行了兩次發掘。城門位於偃師商城大城西城牆南部,南距大城南城牆約565米,北距小城北城牆約565米。城門由木骨牆、門道和進水道組成。木骨牆寬1~1.1米,門道寬3.2米。進水道位於門道下方,後在2007年—2008年西一城門外的發掘中,進水道的源頭跨過了大城護城壕,一直向西延伸至205米外的一處南北向沖溝內。
(四) 西三城門
2007年配合偃師商城西城牆復原展示工程中勘探出此城門,並於2008年夏季進行發掘。城門位於偃師商城大城西城牆的北部,南距西二城門約390米,北距大城北城牆約180米。城門由木骨牆和門道組成。木骨牆寬0.8~0.9米,門道寬3.3~3.35米。
二 偃師商城城門遺址的研究
(一) 城門的始建與廢棄
偃師商城大城的始建年代,早在1998年的發掘簡報中已經比較明確——偃師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早段(3段),在這之後的發掘中也驗證了這個結論。上述4個門址都屬於偃師商城大城時期的門址,它們的剖面結構顯示:門址的木骨牆都是直接打破了大城城牆,在營造順序上是晚於大城城牆夯土,因此這4座設置在大城城牆上的門址,它們的始建年代應與大城城牆夯土的始建年代一致,即偃師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早段(3段)時期。
4座門址的廢棄年代判斷如下:
東一城門:“打破南側木骨牆的早商墓葬M4,出土陶鬲、石斧各1件,從陶鬲的形態觀察,應屬於偃師商城6段。”東一城門至遲在偃師商城商文化6段時期已經廢棄了。
西一城門:整個門址上除了漢代及以後的遺蹟打破外,沒有發現其他的商代遺蹟。間接的關係有,城門外護城壕橋樁設施的廢棄年代為偃師商城商文化5段偏晚階段,但廢棄的地層上仍殘留有部分路土,表明“護城壕橋樁設施毀壞後還有在此行走”。城門的廢棄應當不早於5段偏晚階段。
西三城門:“打破門道北側夯土牆的H1屬於偃師商城商文化第三期6段,西三城門的廢棄年代應當不晚於第三期6段。”
西二城門:“……而M3又打破了4B層和路土。……城門的封堵牆被壓在第2層下,而又被4A、4B層疊壓或打破。封堵牆自身又壓在城門的路土上。”2011年的發掘簡報仍依據原簡報提供的地層關係:M3→4B→封堵牆→路土,並根據M3的時代為偃師商城商文化3段為判定依據,推斷“西二城門從建造到廢棄被限定在第二期3段之內”。而在對西城門東側墓葬的梳理過程中發現,4B層的年代判定依據不應只依據M3來斷定。(表一)4B層下開口的墓葬有:M6、M7和M10。其中M6無隨葬品,M7為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M10為偃師商城商文化3段。因此4B層的年代應不早於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時期。我們再來看M3的地層關係:“M3,開口於探方第4A層下,打破第4B層和路土層。”另外根據《偃師商城》第一卷中對4A層的時代確定為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據此地層關係M3的時代應當是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時期,雖然墓葬內出土的隨葬品——陶鬲“標本1983YSⅢT2M3∶1,《偃師商城》第一卷定為3段”。因此,西二城門的廢棄(封堵)的下限年代應當不晚於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時期。
(二) 城門遺址與人工渠
西一城門與東一城門門址內都有橫貫整個偃師商城的人工水渠設施。這條水渠從西一城門外約205米處引水入城,經西一城門→宮殿區大水池→東一城門後流入城外護城壕及城址東南部的天然湖泊中。
從東一城門水道的結構“排水道兩側石壁由不規則狀石塊壘砌而成……”可以看出,水道的修建首先是利用木骨牆基槽,在基槽邊沿埋設木柱,然後在水道腔底部鋪設底石——魚鱗狀,之後在木柱之間填埋水道石壁。埋設的木柱底部深度並不統一,經鑽探發現其深度為0.7~1.35米。
東一城門水道的始建年代:“在排水道淤土內發現有陶鬲、捏口罐……均屬偃師商城商文化3段。”這些水道內使用時期的陶片以及大城城牆的始建年代,表明了此段水道的始建年代為偃師商城商文化3段時期,應當與大城城牆同時統一規劃建設的。
西一城門水道的結構:“水道溝打破門道路土,底部坐在生土之上……水道底石平鋪,水道腔高0.7,寬0.35米”根據宮城內水池西側進水道的資料,推斷西一城門的水道是經過晚期改造的。王學榮先生在西一城門發掘中,利用晚期沖溝剖面,在水道南北石壁下觀察到:“南北各發現一柱洞,柱洞打破生土,內填淺灰色鬆軟土,底部平置有柱礎石,柱洞上端開口位於石砌水道底部的青灰色水浸土下。……該城門門道路土之下原本就是一條水道,水道的結構可能為木石混合型。它類似於大城東城牆的東一城門水道。”這種窄石壁水道的砌造方式在2007年西一城門外的發掘又再次得到了驗證,並且在護城壕東西兩側的水道發掘中,都發現了水道具有早、晚兩期的建造過程。晚期水道腔都較窄,並用石塊砌造,水道腔壁都比較平直。早期水道從2007YSⅤT5西側水道剖面可以看到,水道壁兩側挖得較深,並埋設有立柱,立柱下方有礎石,中部水道腔底為夯土。這種兩側立柱的方式與東一城門水道的建造方式相似。晚期水道內出土的陶片為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與之構造相似的宮城水池東西兩端的水道,其晚期建造方式和時代,與西一城門晚期水道是一致的。並且宮城水池西水道剖面也顯示出早期水道的側壁具有埋設木質立柱的結構。
從西一城門護城壕外的水渠開始經宮城大水池最後至東一城門的人工水渠,具有早晚兩期的建造過程。晚期水道的建造時代是在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相對於晚期水道有相對明確的時代判定依據,早期水道由於大多都建造在生土之上,缺乏相關的地層疊壓打破關係的地層學判定依據。從目前已知的材料只有東一城門水道的時代可以推斷為偃師商城商文化3段,並根據早期水道的建造結構以及水道與大城城牆之間的關係,推斷早期水道的始建年代為3段時期。
宮城大水池的始建年代,在已發表的材料中,其判定依據是:“水池位於宮城北部居中,東距宮城東牆約25米,北距宮城北牆25~27米,西距第一期宮城西牆約27米……顯然大水池在規劃上是為第一期宮城佈局配備的。”並推斷“大水池的始建年代應為偃師商城第一期”。宮城大水池的始建年代雖然在發掘簡報中陳述了四點理由,但主要還是依據早期宮城佈局的對稱性來推測的。早期宮城的佈局本身並不具有完全的對稱性,無論是宮殿建築之間的佈局,還是大灰溝在宮城的分列位置,都不具有完全對稱的特點。從現有的資料看大水池的東西兩條水道其早期修建年代是在偃師商城商文化3段時期,那麼大水池具有水池功能的特點也僅是從偃師商城商文化3段開始。至於比3段更早的一期範圍內大水池是否具有水池的功能,現有的資料還缺乏材料支撐。因此具有水池功能的大水池的使用上限目前只能追溯到3段時期,而之前關於一期始建的年代推測還缺乏相應的證據,尚待今後的進一步發掘來證實。
(三) 城門的形制與營造
城門主要由木骨牆和門道組成。木骨牆位於門道兩側,木骨主要集中在牆的中間範圍內(圖一—圖四),牆體的兩端一般不設置木骨。木骨的木柱直徑多數都在0.2~0.3米之間。木骨牆一般採用黃褐色含摻有原夯土碎塊的土夯打而成,與大城城牆的純淨紅褐色夯土有着明顯的區分。木骨牆剖面以西三城門為例,“門道兩側的木骨夯土牆內有柱洞37個,北牆內18個,南牆內19個。南北牆內東西第一個柱洞都沒有柱礎石,柱洞較淺,其餘柱洞深且有柱礎石”。經解剖後發現各個柱洞底部的柱礎石並不處於同一水平面上,而是高低錯落排列。解剖溝內發掘的五個柱洞底部柱礎石深度為(殘存木骨牆頂面起算)1.4~1.65米。(圖六)
木骨牆的修築方式,首先是夯築大城城牆夯土,然後在大城城牆夯土上挖木骨牆基槽,基槽的深度並沒有超出大城城牆夯土的範圍,基槽剖面線在城牆一側呈橢圓形,在門道一側基槽有外凸的口部。從堆積層次看,西三城門的木骨南牆先行開挖,然後埋設木柱並填土夯實,之後在基槽口平鋪了一層路土L4,之後再開挖木骨北牆→埋設木柱→填土夯實,又在北牆基槽口上平鋪有一層路土L3。
圖七—圖九的剖面顯示,其餘三個城門的木骨牆也都打破了大城城牆夯土,其中西二城門的早期木骨牆結構與西三城門是一致的,都是在大城城牆夯土的基礎上挖槽→埋柱→填土夯實。西一城門的大城城牆夯土基槽南北並沒有相連,而是留下了與門道同寬的生土台,木骨牆同時打破了大城城牆夯土和中部的生土台,而其木骨牆基槽深度也沒有超過大城城牆夯土的深度,門道中部的水道設置在生土台中間,並且水道底基本與大城城牆夯土的基槽底部處於同一水平位置。東一城門比較特別,為了防止水道內水流衝擊城牆夯土,因此在門道內設置的水道深度大大超出了大城城牆夯土底部,因而與之相對應的木骨牆基槽也隨水道而挖設得很深;其修建方式也是先夯築大城城牆夯土,然後修建木骨牆,最後利用木骨牆邊沿來修築木石結構的水道腔壁(作者注:從老照片看,木骨牆本身並沒有完全解剖,當時解剖的主要地點是水道,基本以水道腔壁為界,木骨牆深度應為鑽探數據,木骨牆基槽形制也不清晰,公佈的剖面圖只是一個剖面示意圖)。(圖七)
木骨牆木柱的埋設方式:從上文可知西三城門解剖溝中五個柱礎石都不在一個水平位置上,相互之間互有高差,其殘存範圍為1.4~1.65米。西二城門在1983年的發掘中,發現木骨牆的立柱都很淺,但是當時經鑽探發現多數柱洞下都埋設有柱礎石,“現已發現17塊,柱礎石均埋設較深,一般上距門道路土面約1米,最深的達1.65米,形成暗礎,為砂質岩石”。在2007年配合偃師商城西城牆展示工程的複查中,利用晚期墓剖面,發現西二城門的木骨牆是有二次重建的現象,這些當年鑽探的礎石不是晚期木骨牆立柱的礎石,而是早期木骨牆的立柱礎石,而這些早期柱洞的埋設也都沒有處於同一水平位置。(圖一〇)東一城門的“柱洞深度一般為0.4~1.2米”,可見此處的木柱依然沒有處在同一水平位置。西一城門“柱洞直徑一般0.2~0.3米,深0.6米左右,洞底有柱礎石。柱礎石較大,大者邊長約0.45米,厚0.25米,礎石表面填五六塊碎石。柱礎石平鋪於牆基礎底部”,木柱的埋設與其餘三座城門的方式不同,它的礎石是平鋪埋設的。
從上述營造的順序和工藝可以看出,大城城牆夯土修築時期,即大城始建時城門的木骨牆都是在大城城牆夯土修築之後修築的,並且採用的木柱高度應該是有差異的,可能是為了取平頂部高度,從而使得立柱的底部埋設不在同一水平高度。而西一城門木骨牆平鋪礎石的方式,應當是與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時期重新修築西一城門門道內石質水道有關。在修築石質水道時,廢棄了原來的木骨牆,重新修築了新的木骨牆。從現存門道的路土遺存也反映出此城門建築具有二次改築的情況。西一城門門道內殘留的路土只保留有一層(圖八),“城門道內兩側發現堅硬的黃褐色路土面,摻有料姜石顆粒及碎陶片”。而在西一城門外側2007YSⅤT5的發掘中,城牆西側保存有四層路土遺存,其路土顏色依次為:L1黃褐色、L2灰白色、L3紅褐色、L4紅褐色。從路土顏色的對比看,西一城門門道內路土與大城外側(西側)的L1路土對應,應當是城門路土的最晚期使用時的路土。門道內的早期路土應當在城門第二次修建時被破壞殆盡了。這點我們可以參考下西三城門的路土,西三城門門道內保留有四層路土,其中L4為修建南北兩條木骨牆期間鋪設,其餘三層路土分別與城牆內外兩側的三層路土一一對應。因此西一城門門道殘留的一層路土也間接反映出此處城門經歷過重修。另外西一城門的木骨牆形制與其餘大城西牆城門的早期木骨牆形制也有區別,西一城門的木骨牆基礎與牆體是等寬的形狀,而其餘城門的木骨牆基槽都是呈上寬下窄狀。另外,西一城門內木柱的埋設方式也與其他三門不同,它是一種平鋪底石的埋設方式,其餘三座城門在早期都是參差不齊的埋設方式。因此從木骨牆基槽的形制和木骨立柱的埋設方式也反映出西一城門的木骨牆不是早期修築的,應當是晚期修建。從這些現象判斷,西一城門木骨牆應當是經過了二次重修,並且是把早期門道全部清理之後再次修築的,其年代應當與門道內石質水道修建相一致,屬於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時期。
(四) 門道的寬度制度
西三城門門道:門道的寬度根據公佈的資料為3.3~3.35米,這個數據測量的是殘存門道頂部的寬度,從圖六可知,門道寬度越靠頂部數據就越偏大,如果依據L3底部寬度測算門道寬度則為3.2米。
西一城門門道:據資料顯示其寬度為3.2米。從上文可知這個寬度應當是晚期門址時的門道寬度。早期門道寬度已無法從地層來判斷,推測其寬度與晚期一致也為3.2米。
東一城門門道:根據資料其門道中部的寬度為3米。東一城門此處地勢較低,大城城牆夯土只殘存0.9米,而其北部的ⅥT5、ⅥT6解剖大城城牆夯土的基槽深度都在1米左右。從這個殘存高度判斷,東一城門門道的現存位置應當是門址木骨牆基槽部分,以西三城門剖面為例,這個高度的門道寬度應當是窄於其上部的門道。因此它原本的門道寬度應該大於3米。
西二城門門道:依資料顯示此門道寬度為2.3~2.4米,應當也是二次修建後的門道寬度,其早期門道寬度,依據上下木骨牆外側邊沿都處於相同位置判斷,早期門道與晚期門道寬度大體一致。
另外在宮城的單體建築中,D3宮殿建築的早期門塾的三條門道寬度都為3.2米,晚期門塾的中門道寬度為3.2米;D3東配殿與東廡之間的門道寬度為3.1~3.2米。D5宮殿建築門塾中門道根據殘存柱坑以及D3晚期門道柱坑分佈的位置,復原寬度約為3.2米。D4宮殿的南門寬度為2.1~2.4米。D6宮殿(早期為五號宮殿下層建築基址)東門道的發掘簡報數據為約2米,這個數據是門道間最短距離,據近年複查資料顯示,門道寬度為2.1~2.4米。另外筆者在報告整理中統計了其他的一些門道數據,發現門道寬度分佈的數值都是比較有規律的,最大的門道寬度數值分佈為3.1~3.2米,其次為2.2~2.5米,之後還有一些更窄的門道。顯然門道的寬度是具有一定等級的,而現存的四座城門門道寬度,除西二城門外,其寬度都處於第一等級3.1~3.2米的範圍之內。而西二城門的門道寬度也剛好處於第二等級的2.2~2.5米範圍內。
三 西二城門改建與廢棄的探討
關於西二城門的廢棄,發掘報告中推測為火災或水患。通過對遺蹟的梳理,與火災有關的跡象只是在南側木骨牆中部的兩個柱洞壁上紅燒土痕跡,而木柱都是埋於夯土之中,這需要多大的程度的火才能燒透並只燒了中部兩根柱子呢?顯然火災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那麼水患呢?有學者依據西二城門南部晚期的陽渠,推測在商代時也有大水衝擊過城門,並毀壞了部分城門,從而對西二城門進行了二次重修。偃師商城的地勢都是西高東低,既然有這麼大的水,那麼水一定是從西而來,勢必會在沿途留下水流的衝擊痕跡和大水退去後的泥沙沉積堆積。但是我們在西二城門城外(西側)的發掘並沒有發現與洪水有關的遺蹟現象。反而在大城城牆西側緊貼城牆夯土的底部發現了自東向西坡狀堆積的淤積土⑤B層:“為紅褐色淤土層,深2~2.35米,厚0.20~0.40米。本層在城牆西部,稍有坡度,向西低下,壓在城外路土上。(圖一一)為城牆土沖刷後淤起,全為1.5~2毫米的薄層。出土陶片較少,見有繩紋、素面陶片。僅在T1西部城門道緊貼路土上面發現陶甕一件。”根據《偃師商城》第一卷時代為3段,⑤層疊壓在路土之上,這種水成的堆積反映出此時期的雨量還是很充沛的。
小城北城牆根據“發掘表明,小城北城牆至遲在偃師商城商文化第三期時已被平毀”,顯然小城城牆在大城修建之後還繼續使用了一段時間。在偃師商城商文化3段時期,小城城牆是繼續在使用的;從1983年西二城門發掘拍攝的全景照(圖一二)可以看出,原來的“馬道”即小城城牆夯土要高出西二城門門道路土。而西二城門的“北側木骨牆保存較差,中段大部分倒塌,僅東西兩段保存較好,發現柱洞18個,倒塌部分曾用較軟的黃土修補過”。那麼西二城門的使用時期,遇到雨季城內小城城牆附近的雨水勢必會由南向北流淌,而晚期門道內北側木骨牆中部的坍塌現象,或許是順勢而下的雨水在門道內北側淤積造成了它的坍塌。從城外⑤B層反映的雨水堆積現象看,在3段時期,西二城門早期或許也是雨水造成了城門內木骨牆坍塌,因而對西二城門進行了二次修築。
西二城門廢棄的原因,不應當僅僅是水患造成的坍塌導致的。作為一個重要的入城通道,它雖然可能因雨水坍塌過,但在此期間也對它進行過重修;我們再看看西二城門在大城西城牆上三座城門的分佈位置,其中西一城門、西二城門剛好都處於整個大城西牆的三等分點附近,只有西三城門偏居一隅,三等分的佈局是出入城市都是比較便捷和合理的。雖然距西二城門僅一步之遙的小城北城牆阻擋了它的南去之路,而在小城北城牆廢棄之前它還一直沿用,為什麼在小城北城牆快廢棄之前反而進行了封堵呢?所以在不晚於4段時期西二城門的廢棄(封堵)不應當是由水患造成的。
另外,從上述門道寬度的等級範圍看,西二城門是處於第二等級的,只有2.4米寬,其餘的三座城門都處於3.2米的第一等級。這種寬度等級上的差異,是否也是城門性質上的等級差異呢?
因此西二城門的廢棄(封堵)原因,與自然因素的關係不大。而是出於其他原因——例如城市職能、性質的轉變或許才是城門封堵的主要因素。
四 城門的共存關係與城市佈局
通過上述對城門的始建與廢棄年代、人工渠、城門營建等的探討,在偃師商城大城的始建時期,大城西牆同時共存着三座城門,即西一、西二和西三城門,然而與此共存的三座城門之間,西二城門的門道等級制度又有別於其他兩座城門。之後至遲到偃師商城商文化4段時期處於門道寬度第二等級的西二城門廢棄了,大城西牆此時共存的只剩下西一和西三城門,並且在4段時期西一城門經歷過門址和人工渠的二次改造。
從大城西牆的共存關係看,大城的城市佈局存在着一個從“旁三門”到“旁二門”的轉變,並且西二城門的廢棄(封堵)並不是自然條件造成的,從城門進出的角度看,西二城門緊貼着小城北牆,而小城北牆又同時在使用,雖然西二城門處於大城的三等分點處,但它的實際通行能力是受到嚴重限制的,尤其是它的南向通行並沒有起到一個便捷的作用。而與之對應的東二城門並不受小城的影響,它的始建和廢棄是否與西二城門同步,是今後工作關注的重點。另外,西二城門的廢棄(封堵)之後,在大城西牆上是否又另修築新的門址,尤其是大城西牆南段之前工作薄弱的地段。
五 結語
橫貫東西整個偃師商城的人工水渠系統,其始建時期應與大城同時,木石結構為其早期形態,4段時則演變為窄水道腔的石質水道;大水池的始建年代應當與其東西兩側的進、排水道相關聯,只有有了橫貫整個商城的水道建立,才能形成水池的功能,因而從進、排水道的始建來推斷大水池的始建年代是相對合理的途徑。
從城門建造工藝(圖一二)和形制,以及路土、水道等遺蹟因素分析,證明西一城門存在二次重建的現象。
通過對已有城門資料的梳理,確認了各城門的始建與廢棄(封堵)年代,進而建立起新的門址間的共存關係,偃師商城大城早期階段大城西牆三座城門共存,晚期時南北僅有兩座城門共存。這種城門數量上的變化,與《周禮·考古記》中“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有相符也有變化,而造成西二城門廢棄(封堵)的因素與當時的自然因素關係不大,這種變化背後的動因還需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