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詭異的“贅婿”心結, 究竟是怎麼造成的? | 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2021-02-22 22:01
✪ 葉楚炎 | 中央民族大學
【導讀】 俗語有言:“小小贅婿,也能東山再起。”贅婿在中國文化中具有特殊意味。近期, 影 視劇 《贅婿》熱播,曾被視為“亞文化”的贅婿文學也引發關注。在世人眼中,“贅婿”這一身份可能難以啓齒,但贅婿翻身的慾望卻是需要宣泄的。這些贅婿既擔負着傳統的歧視和冷遇,也糾結於現實社會所透射的非議和偏見。為什麼贅婿會成為異數?本文從文學表達切入,分析了贅婿出入於真實與虛構之間的某些特徵。作者指出, 明清通俗小説有大量關於入贅的描寫,也刻畫了許多耐人尋味的贅婿形象。 世俗對於贅婿的歧見,贅婿對於妻家財產的隱秘慾望, 以及贅婿身份的詭異莫名,這些糾合在一處,使得贅婿從現實社會中的異數,變為了小説中真正的異類。 而對於小説情節來説,“贅婿”也由此擁有兩種能營造懸疑感的特技: 故事預告和情節變幻,暗示了肯定會發生的精彩故事,但如何精彩則沒有固定模式, 只有細細讀下去才能獲知。 作為家庭裏最熟悉的“陌生人”,贅婿為何構成了明清社會的恐懼來源?且看作者分解。
本文原載《中國文化研究》2014年第3期,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論明清通俗小説中的贅婿形象及其情節功能
▍世俗生活中的異數
“入贅”是男子“嫁”入女方,成為女方家庭中一員的特殊婚姻形式,又可稱為“贅婚” “贅婿婚”“入舍”“招養婚”“倒插門”等,而“入贅”的男子則被稱為“贅婿”或“養婿”。
入贅產生的歷史相當悠久,如論者所説,“‘贅婿婚’乃母權制時代之產物,蓋女性為當時氏族之中心,勢必娶其夫於他族,而男子則不得不嫁於妻家。與入贅在婚姻方式中的特殊地位相比,更值得關注的是贅婿在社會中的尷尬處境: 有關贅婿的文字記載多顯現出對於贅婿的歧視。可以説,贅婿是意義最為純粹的弱勢羣體: 不僅數量少,而且飽受各種欺凌,乃至是人身毀滅。
圖為入贅婚的迎親習俗“跪瓦片”
早在戰國之際,齊王就將贅婿充軍,並充當戰場上的炮灰; 秦始皇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遺戍”; 到了漢代,不僅“賈人、贅婿及吏坐贓者皆禁錮不得為吏”“發天下七科謫”的七類人中,“贅婿”也赫然在列,並且僅僅排在“吏有罪”和“亡命”之後,高居第三。
對於贅婿為何成為世俗生活中的異數並要受到這樣嚴重的歧視,歷代的許多學者都提供了自己的解釋。賈誼認為“商君遺禮義,棄仁恩,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將入贅視為商鞅變法後遺棄禮義仁恩、變異風俗的奇怪產物。
而顏師古則提到兩種可能性,其一為贅婿是多餘出來的人,“謂之贅婿者,言其不當出在妻家,亦猶人身體之有肬贅,非應所有也”,不僅是妻家的贅疣,同時也是社會的閒雜,因此才倍受賤視; 其二是贅婿是因為自家財用不足而進行的抵押,“贅,質也,家貧無有聘財,以身為質也”,相當於賣身於妻家,其性質接近於同樣是自賣其身,並被視為賤民的奴婢。
清人錢大昕顯然是傾向於後一種可能,“贅子猶今之典身立有年限取贖者,去奴婢僅一間耳。秦人子壯出贅,謂其父子不相顧,惟利是嗜,捐棄骨肉,降為奴婢而不恥也。其贅而不贖,主家以女匹之,則謂之贅婿,故當時賤之。”
對於贅子是否等就是同於贅婿,並且真的和奴婢相去無幾,學界尚有不同的意見, 但作為一種觀念性的存在,入贅在人們的意識中往往和“賣身為奴”相聯繫,卻是不爭的事實。從某種程度説婚姻的目的是就為了滿足男女雙方的需要,可以視為一種基於平等原則的利益交換。而在“利益交換”這一點上,入贅體現得尤為明顯。“入贅”的女子一方通常在財力上處於強勢地位,在婚姻中,他們付出的是金錢,得到的則不僅是男子個人的勞動力,更重要的是其延續女方子嗣宗族的承諾和能力。
但問題由此而來,贅婿成為了妻家宗族的延續者,這就意味着他們同時也放棄和背叛對於自己長輩以及宗族的應有責任。而考慮到在這一過程中,“錢財”是誘發背叛的決定性因素,贅婿也就更容易為此承擔各種罵名和指責。中國古代的婚姻原本就有漠視情感的傾向,在這一類的婚姻中,由於利益交換的色彩過於明顯,因此無論當事人的原始動機是怎樣的, “家財”都是足以遮蔽其他的因素,既成為別人眼中入贅的全部目的所在,也成為了贅婿最易受到攻擊的軟肋。
**實際上,贅婿之所以被人賤視,更為重要的原因是其對於整個社會秩序和倫理道德的威脅和破壞。**對於中國古代社會而言,宗法血緣是維繫整個社會秩序以及倫理道德的紐帶和基礎。這意味着不僅整個家族是建立在血緣關係之上,由於家族的宗法結構和整個國家的政體結構具有一致性,即所謂的家國同構,宗法血緣也進一步成為整個宗法社會的基本關係。更為重要的是,儒家學説又進一步強化了這種宗法血緣的關係, “一方面,他們明確主張血緣親情是構成人的整體性存在的惟一本原”,另一方面又將基於宗法血緣 的“孝”作為“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原則和規範之一”, 而其他一些重要的倫理觀念,例如“忠”,也在“孝”的基礎上延伸出來。因此,家族關係、社會秩序以及倫理道德,所有的一切都依靠於宗法血緣關係才能建立以及維繫。
而贅婿的出現對於這一切來説都是一種嚴重的威脅。在通常情況下, “贅婿”不僅居住在女方的家中,照顧女方的家業和長輩,也擔負了妻子家族宗祀延續的職責: 他們要將自己的姓氏改成妻子的姓氏,或是讓自己的子女跟隨母姓,以承續妻家的宗族。元人孔克齊所撰的《至正直記》中則有一條名為“贅婿俗諺”: “人家贅婿,俗諺有云: ‘三不了事件’。使子不奉父母,婦不事舅姑,一也; 以疎為親,以親為疎,二也; 子強婿弱,必求歸宗, 或子弱婿強,必貽後患,三也。”孔克齊自己便曾做過贅婿,這一番親身説法較之旁人無疑更具價值。
當對於宗法血緣的注重已成為一種文化共識之後,在普通民眾看來,贅婿不僅捨棄了延續自身親族血緣的家族義務,而且也動搖和變亂了妻族的血緣關係,甚至還使得原本以親族血緣為基礎建立起來的人際關係處於動盪和混亂的狀態,並進一步影響了原本的宗族承祀和財產繼承,為更嚴重的家族乃至社會的衝突和危機埋下了隱患。與此同時,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一系列倫理道德當然就更無從談起。在這種重血緣的文化視域裏,贅婿是充滿了令人不安的存在物:倘或入贅之風盛行,那麼整個社會必將陷入混沌和紊亂。
正是因為如此,在明人郎瑛的口中,則直接將贅婿斥做“甚為非禮”, 從這個角度看來,作為一種母系社會婚姻形態的遺留,在以夫權、父權為核心構築起來的父系社會中,即便“入贅”沒有傷害到任何人的實際利益,它仍然會被大眾所歧視。需要注意的是,儘管 “贅婿”在近古以來的社會中仍然飽受歧視,但他們總算擺脱了被國家集體徵發、大規模毀滅的危險,雖然“贅婿”在很多人的意識中和奴婢相去無幾,可他們並沒有被列入“倡優隸卒”之類的賤民名單,在社會權利方面受到種種限制。這似乎可以視為“贅婿”的地位 漸漸有所提升的一個潛在標誌。
論者也多看到了元代以後贅婿地位有所上升的事實,例如便有論者從“法律關注的增多和制度的規範”的角度着眼,認為“贅婿在法律上的地位穩定下來,其權利也得到了法律的認可和保護”。但不管贅婿在制度和法律層面的地位如何提高,在時人的意識中,對於贅婿的種種偏見卻從未改變甚至是減弱過。更為嚴重的是,這些偏見往往糾集在一起,用人們的眼光烙在現實中的贅婿身上,成為他們一輩子也難以磨滅的印記。
頗具意味的是,在明清通俗小説中,保留了大量有關入贅的描寫,同時也出現了許多耐人尋味的贅婿形象。這些“贅婿”正處在現實地位有所提升,但罵名依舊的特殊歷史境地中,既擔負了千百年來的歧視和冷遇,同時也糾結着現實社會所透射的非議和偏見,可作為一種文學化的表達,它們又出入於真實與虛構之間,體現了超越固有觀念和社會準則的某種潛力。
▍隱秘莫測的慾望
與贅婿自古以來所受到的歧視相對應,小説中的贅婿常常被塑造成帶有明顯貶義的形象,《醒世恆言》的《張廷秀逃生救父》一篇裏,王員外招贅的女婿趙昂為人“奸狡險惡”; 在《拍案驚奇》的《佔家財狠婿妒侄,廷親脈孝女藏兒》中,名叫張郎的贅婿也“極是貪小好利刻剝之人”; 《合錦迴文傳》中的賴本初更是一個忘恩負義、趨炎附勢、性情奸險的小人;《風流悟》之《百花庵雙尼私獲雋,孤注漢得子更成名》中的張同人即便後來改過自新,但在入贅之初,卻也是慣於胡作非為,“竟同一班無賴,偷婆娘,鬥葉子,嫖賭起來”。
在這些贅婿身上,包括“貪財”在內, “刻薄”“狡詐”“奸險”“嗜賭”“好色”等小説中常見的負面性格也集中體現出來,似乎“贅婿”一詞有凝聚所有的貶義性格特徵,進而成為一種意藴豐富,同時又維度單一的典型負面形象的趨勢。
實際上,雖然在這些人物身上體現了這樣的趨勢,可類似的結果卻並未形成,“刻薄” “狡詐”“奸險”“好色”之類的性格特徵只在這些人物身上浮光掠影似的出現,並沒有在其他贅婿身上大規模翻錄,或是在某幾個贅婿身上有集中而細緻的刻畫。這也就導致了上面提到的這幾種特徵並沒有成為小説中贅婿的顯著標志,或是他們的性格代碼。
如上所論,正如同“錢財”容易被世人看作是入贅者的全部目的所在,因此對於“錢財”的關注往往遮蔽了其他的因素一樣,對於小説中的贅婿來説,其他的性格特徵也都被遮蔽或淡化,而根深蒂固地存在於贅婿身上、無論如何也抹殺不去的則是“貪財”。
在《張廷秀逃生救父》中,趙昂“見王員外沒有兒子,以為自己是個贅婿,這傢俬恰像木膀上刻定是他承受,家業再無人統核的了”,正是對王員外家財的覬覦,成為了趙昂在小説中所有行為的原動力。他無所不用其極,處心積慮要將張廷秀一家置於死地,其目的便在於搶奪王氏的家產,實現自己在“錢財”上的野心。從這一角度看,趙昂的“奸狡險惡”,只是為了更好地實施那些惡毒手段的幫兇,而端坐在幕後指揮的,正是他性格中的那份對於錢財的貪婪。
《佔家財狠婿妒侄,廷親脈孝女藏兒》中的張郎也是如此,他在打定主意要入贅到劉家時,便潛藏着對於家產的希冀, “只因劉員外家富無子,他起心央媒,入舍為婿。便道這傢俬久後多是他的了,好不誇張得意! ”而此後張郎挑撥劉家叔侄不和,並且欲圖暗算懷有劉員外之子的小梅,也都是基於這一目的。這篇小説演繹贅婿、侄子、兒子三者在家庭財產上的角力,而身為贅婿的張郎不僅是其中最強有力的一方,也是三者中對於金錢的慾望最為強烈的一個。
對於贅婿的貪財,以及由此在家庭內部掀起的波瀾,《醒世恆言》中的這首《贅婿詩》 説得異常分明:
“人家贅婿一何痴! 異種如何紹本枝?
二老未曾沽孝養,一心只想奪傢俬。
愁深祗為防甥舅,積恨兼之妒小姨。
半子虛名空受氣,不如安命沒孩兒。”
在這樣的觀照下,“奪傢俬”在某種程度似乎已成為了贅婿的本務: 贅婿的性格可以千奇百怪,但對於妻家財產的貪戀則是恆久不變的特質。
但有趣的是,小説中除了趙昂、張郎等極度“貪財”的贅婿之外,還有在財產面前毫不動心的一類贅婿,這類贅婿的存在又彷彿是提供了反例,用來顛覆對於贅婿“貪財”的指控。
在《醒世恆言》的《張孝基陳留認舅》裏,身為贅婿的張孝基不僅“相貌魁梧,人物濟楚,深通今古,廣讀詩書”,而且對於妻家的財產絲毫沒有覬覦之心。非但如此,他還兢兢業業、克勤克儉替妻家營運家產,並竭心盡力幫助妻子的兄長過遷浪子回頭。張孝基的岳父臨終前明確留下遺言,將所有的財產都贈於張孝基,可在過遷改邪歸正之後,張孝基便將所有的家產都還給了過遷,自己則分文不取地離開了過家,以致鄉鄰親戚都感嘆道: “張君高義,千古所無! ”
在此方面足以與張孝基媲美的還有《枕上晨鐘》裏的鐘卓然。鍾卓然“不但才高,亦且為人豪曠磊落,剛直不諛”,入贅富珩家之後,也從不在家產上用心思。與張郎欲圖暗害有孕在身的小梅,以此減少爭奪家產的對手截然相反,鍾卓然見岳父富珩年老無子,甚至力勸其納妾生子、繼承富氏的家業。
張孝基、鍾卓然等小説中極力誇獎的正面人物,在對待妻家財產的態度上,與趙昂、張郎等“贅婿”形成了極為鮮明的對比。但需要注意的是,無論這些贅婿的實際表現怎樣, “財產”對於他們來説都是繞不過去的一個話題,也是旁人觀照他們時最重要的參照。
《張孝基陳留認舅》裏最引人注目之處,便是張孝基對於妻家的財產毫無貪念,這讓張孝基的鄉鄰親戚十分感佩。可對於張孝基“高義”,在開始的時候,這些鄉鄰親戚並不相信。在小説中,當張孝基的岳父在臨終之際要把家產都交給張孝基,並請眾位鄉鄰親戚做個見證, “此時眾人疑是張孝基見識” ,都不開口説話; 而在張孝基夫婦堅辭之後,雖然 “眾人見他夫妻説話出於至誠” ,但這些人心中的疑慮並未打消; 直到張孝基找回了過遷, 並將財產全部交還給他之時,“眾人到此,方知昔年張孝基苦辭不受,乃是真情”,因此才稱歎不已。
在“貪財”上面,鍾卓然也同樣經受了一番類似的誤解。為了挑撥富珩和鍾卓然之間的翁婿關係,富家的保姆邢氏處心積慮要在富珩面前中傷鍾卓然,而首先想到的口實就是謀奪家產,邢氏聲稱鍾卓然夫婦經常把家中的衣服首飾搬運出去,並且私下裏用富家的錢財為自己買辦田地和房產。面對這些無中生有的讒言,富珩素來信賴鍾卓然,卻也不禁半信半疑。
由此可見,雖然身為贅婿的張孝基和鍾卓然對於錢財絕不動心,可因為貪財而產生的疑霧卻經常瀰漫在他們的周圍。換而言之,即便作為個體贅婿的張孝基和鍾卓然能最終贏得千古高義的讚譽,可針對贅婿羣體的“貪財”的疑竇和指責卻從未消逝。
值得注意的是,在《張孝基陳留認舅》的本事中,張孝基是“娶同裏富人女”, 既然是 “娶”,則説明本事中的張孝基並非贅婿。而《醒世恆言》有意將張孝基設置為贅婿,則是因為在一般人看來,贅婿天然地要貪戀妻家的財產,而其他類型的女婿則沒有這樣明顯而強烈的目的。作者運用這一微小的改動,正是要藉助贅婿的集體評價與張孝基個人品行之間形成的巨大反差,最大程度地挖掘故事的潛力,從而產生足以讓讀者嘖嘖稱奇的 效果。
因此,《枕上晨鐘》中的這句話便顯得別具意味,當敍及鍾卓然時文中有道: “雖是贅婿,卻沒有一毫覬覦丈人家資的心。也就是説,鍾卓然只是贅婿中的異數,而不是典型的贅婿,從這個角度看,與其説張孝基和鍾卓然的存在為小説中贅婿的“貪財”提供了反例,不如説他們是贅婿“貪財”的旁證更為合適。
對於一眾事不關己的親戚鄉鄰來説,別人家的贅婿“貪財”與否,或許只是茶餘飯後可以津津樂道的談資。但對有男子入贅的女方而言,那些對家庭財產懷有莫測隱秘目的的贅婿,卻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威脅。但實際上,隱秘莫測的不僅是這些贅婿的目的,更是他們的真實身份。
▍詭異莫名的身份
在《二刻拍案驚奇》之《權學士權認遠鄉姑,白孺人白嫁親生女》中,白氏的女兒自幼許配給兄長的兒子留哥,十幾年過去了,一向音信全無的留哥忽然帶着信物來到白氏的面前,白氏將其招贅為婿。但在婚後,才得知女婿並非留哥,而是權次卿冒名前來成婚的。與之類似的是《都是幻》的《寫真幻》,燕如鸞的女兒自小和花上林有婚姻之約,失散多年後,花上林找上門來,燕如鸞大喜,將他招贅為女婿。可後來燕如鸞方才得知,自己的這個女婿並不是花上林,真實姓名應是池苑花。
在這兩篇小説裏,都出現了冒名頂替的贅婿,不管他們的真實目的如何,僅僅是身份的虛幻莫名,就已經足夠讓女方一家驚懼。值得慶幸的是,這兩個贅婿的身份雖然都經過一番偽造,可他們並無惡意,而且權次卿官拜翰林編修,是位學士,池苑花繪畫技藝出眾, 後來也官居吏部主事。女方的錯誤招贅只是一場虛驚,非但沒有造成錯誤的後果,還誤打誤撞,得到了兩位足以光耀門楣的佳婿。但在其他的小説中,則全然不是如此。
在《警世通言》的《旌陽宮鐵樹鎮妖》裏,長沙府剌史賈玉家有一個極有姿色的女兒, 招贅到了一個“禮貌謙恭,丰姿美麗,琴棋書畫,件件皆能,弓矢干戈,般般慣熟”的女婿, 並生下了三個活潑可愛的孩子。賈玉大喜道:“吾得佳婿矣!” 但賈玉卻怎麼也沒有想到,他這位佳婿竟然並非人類,而是蛟精。以至那三個孫子亦都是蛟精,就連他的女兒因為與蛟精有染,也險些變幻成蛟蛇而被誅殺。
這與《西遊記》裏的故事差相彷彿:高太公替三女兒翠蘭招了一個“勤謹”的女婿, “耕田耙地,不用牛具,收割田禾,不用刀仗”,原本相當滿意,不料這女婿竟然是個豬精,不僅把高太公家的“家業田產之類,不上半年,就吃個乾淨”,而且“又把那翠蘭小女,關在後宅子裏,一發半年也不曾見面,更不知死活如何。
**看似是處處讓人滿意的佳婿,實則是毀滅整個家庭的妖精,在如此懸殊的身份逆轉之間,讀者體會到的不僅是情節的巨幅落差,更是對於贅婿的深切懼意。**如果説這兩部都是神魔小説,並不足以代表小説中贅婿的現實情狀,那下面這些例子應當更有説服力。
在《水滸傳》中,段太公為女兒段三娘招贅到了一個名為李大郎的女婿,並且據人推算,這位女婿八字極好,“日後貴不可言”。可就在成婚的當晚,當段三娘和李大郎還在房中纏綿的時候,段三孃的哥哥便在外面大喊: “妹子三娘快起來! 你牀上招了個禍胎也!” 卻原來李大郎的真實姓名叫王慶,是被官府行文追捕的殺人兇犯。此時官府已得到消息,正派出官兵前來捉拿王慶以及段氏一家。
在《歸蓮夢》中,身為繼母的焦氏為女兒崔香雪招贅了一個饒有資財,而且年少英俊的女婿李相公。但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這位自稱李相公的贅婿不僅是個女性,還是個起兵造反,被朝廷通緝的叛寇。
與白氏、燕如鸞錯招女婿的乍驚還喜不同,段家和崔家都因為身份詭秘的贅婿而付出了代價。《歸蓮夢》裏,在得到捕快的密報後, “縣官添了公差,立刻抄捉” ,崔家人等並不得知, “忽然前後門都把住了,公差打進門見一個、索一個,崔氏一家擾亂,並四鄰俱捉過來”。
而《水滸傳》中的段氏家族結局更為悽慘,為了不被官府捉拿,一家人都跟隨王慶入草為寇。王慶自稱楚王之後,雖然立段三娘為妃,段家一眾人等也都盡享榮華,似乎應了 “日後貴不可言”的預測,可隨着王慶的覆滅,段氏家族的富貴也煙消雲散,並且滿門上下都被抄斬。
不只是段氏一家由於錯誤的招贅而導致了嚴重的後果,類似的情節在《水滸傳》征討三大寇的相關故事中還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田虎的國舅鄔梨為自己的義女招到了一個名為全羽的贅婿,方臘也將金芝公主招贅柯引為駙馬。可實際上,全羽、柯引都是化名, 他們的真實身份分別是梁山好漢張清和柴進,而田虎和方臘最終的失敗,也正是拜這兩個贅婿所賜。
如果説那些貪戀財產的贅婿給女方家族帶來的只是混亂和爭吵而已,那這些來路不明的贅婿所饋送的聘禮卻是對於整個家族的傾覆。事實上,從目的不明的贅婿,到身份不確的贅婿,兩者之間的距離並不遙遠,當女方家族對贅婿是否垂涎於自家財產驚疑不定的時候,這種驚懼和懷疑不會始終侷限在目的的層面上,而勢必很快會蔓延到贅婿的其他方面,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贅婿的身份。
而在身份方面,贅婿天生就有被懷疑的理由。和其他娶妻回家的男子不同,贅婿是 “嫁”入女方,這也就意味着,女婿的家族、身世都很難得到妻子一方的有效檢驗,這是贅婿身份難以確認的現實原因。更為重要的是,從血緣關係上説,贅婿與妻族無關,可他們卻要作為家庭成員和女方的親族一起生活,他們是突兀的外來者,是驟然闖入家庭內部的陌生人,家庭成員對於外來者和陌生人的集體戒備和敵意,從心理上造成了贅婿身份的異常詭秘。
因此,世俗對於贅婿的歧見,贅婿對於妻家財產的隱秘慾望,以及贅婿身份的詭異莫名,這些糾合在一處,足以使得贅婿從現實社會中的異數,變成小説中真正的異類———不僅是異於同樣身為女婿的其他人,還有可能根本就異於人類,成為某種令人畏懼的精怪。最終變成蛟精或是豬精的贅婿,看似只是神魔小説中荒誕不經的兩個特例,其實正可看作對於所有贅婿的一種普遍的暗喻。正如高太公曾感嘆到的“只這一個怪女婿,也被他磨慌了”,就女方家族而言,贅婿不是現實的勞力或是延續後嗣的希望,而是對於他們心理情感、家庭財產甚至是家族命運的折磨和威脅。
對於女方家庭來説,贅婿是令人不安、讓人畏懼的,可從小説的角度來看,贅婿卻成為了一種極為特殊的人物類別,雖然整體看來,贅婿本身所藴含的性格特徵並沒有那麼豐富,但贅婿身上所具有的這種不安和畏懼感卻使得他們極具情節的張力。
正如贅婿驀然闖入家庭內部會帶來疑惑一樣,當小説中出現贅婿的時候,這種疑惑也會同時出現在讀者的心裏,和女方家庭對於贅婿的疑惑會轉化成恐懼不同,基於迫切瞭解贅婿真實目的以及身份的衝動,讀者對於贅婿的疑惑會形成一種懸疑感。最為奇妙的是, 如前所論,令人畏懼的贅婿並非只會做出讓人驚怖的事情,他們固然會象趙昂、張郎一樣謀奪家產,卻也會如張孝基和鍾卓然一般在萬貫家財面前毫不動心; 他們確實有可能有導致女方家族整個覆滅的魔力,例如王慶和張清,卻也能通過自己的能力以及官職光耀門庭,諸如權次卿和池苑花。
也就是説,贅婿在故事中的出現,通常都預示着小説會一定發生某些讓人稱奇的事情,可這些事情究竟會向哪個方向發展卻並不一定。因此,“贅婿”所產生的懸疑感就來源於它擁有的這兩種特技:故事預告和情節變幻,暗示了肯定會發生的精彩故事,但故事如何精彩則沒有固定的模式,只有細細讀下去才能獲知。就讀者而言,贅婿既是熟悉的, 也是陌生的,他們是熟悉的陌生者。
▍熟悉的陌生者
贅婿在現實中飽受歧視,在小説中則變成真正的“異類”,這與另一類人物形象“監生”極為類似。在現實社會中被視為科舉異途的監生,在小説中往往被塑造成為才疏學淺與貪財好色的典型,他們也是世人以及讀者眼中的異類。
有趣的是,小説裏還會出現贅婿和監生這兩大異類的合體。例如此前所説的趙昂,就曾由岳父納粟入監,成了一名監生。《古今小説》之《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的莫稽也既是贅婿,又是太學生。
當“贅婿”和“監生”這兩種往往令人不屑的身份同時集聚於某個小説人物一身的時候,似乎是小説作者在用一種重複或強調的方式表達對於這一人物的態度。而更重要的是,贅婿和監生的合流提供了一個別樣的角度,用來探討這兩種身份對於人物塑造的不同作用。
如果從這樣的視角着眼,會發現在這兩部小説中,“監生”只是一個性格的標籤,而真正植入內裏,並深深地影響到人物整個行為方式的,則是“贅婿”。
如前所論,趙昂之所以要殫精竭慮地謀害張廷秀一家,正是因為基於贅婿的地位,對於王員外家財的覬覦,是趙昂所有行為的原動力,他“擺佈了張權,趕逐了廷秀,還要算計死了玉姐” ,而這一切,都是為了“獨吞家業”。相對説來,趙昂身上的監生因素體現得並沒有那麼明顯,除了 “把書本撇開,穿着一套闊服,終日在街坊搖擺” 可以算是對於其監生身份的一個照應之外,監生幾乎沒有參與對於人物行為的推進。
《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一篇也是如此,莫稽應該是“太學生”,可在旁人的口中,他仍然只是“莫秀才” 。與此相對應,整篇小説也與莫稽的監生身份沒有太多關係,而是圍繞贅婿依次展開。可以説,莫稽的兩番入贅是最為關鍵的環節,而小説也在不停地指出這一點, 莫稽先後入贅金老大家以及許德厚家,“女婿”或“婿”簡直成了莫稽的代稱:
金老大備下盛席,教女婿請他同學會友飲酒。癩子徑奔席上,揀好酒好食只顧吃,口裏叫道: “快教侄婿夫妻來拜見叔公! ” 金老大無可奈何,只得再三央告道: “今日是我女婿請客,不干我事! ” 金老大見了女婿,自覺出醜,滿面含羞…… 將到丈人家裏,只見街坊上一羣小兒爭先來看,指道: “金團頭家女婿做了官也。”
是夜,轉運司鋪氈結綵,大吹大擂,等候新女婿上門。
只見許公自外而入,叫道:“賢婿休疑……”
次日許公設宴,管待新女婿……
在《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貫穿始終的“婿”字共出現了二十一次,這在《古今小説》 的所有篇目中是最多的。由此可以窺見“贅婿”對於莫稽這一人物的重要程度,不僅是小説情節的進展都和莫稽的贅婿身份密切相聯,幾乎莫稽的每一個有意無意的動作、每一個剎那間閃現的念頭都和“贅婿”有關, “贅婿”就像刺青一樣,儘管看似只是紋在莫稽的皮膚上,但顏色卻已則沁入肌理,而陰影更是時刻籠罩在他的心頭,扭曲他的行為,同時也是在塑造着他的性格。
事實上,監生對於人物的影響力並不可小覷,在很多小説中,監生的貪財好色、愚蠢無能、刻毒薄倖等性格也都是支持小説情節的關鍵,但在與贅婿聯袂出現的這些小説中, 監生對於人物所施加的影響力卻寡淡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而這正是和兩種身份在人物塑造上的不同效用息息相關的。
“監生”本身藴含了較為豐厚的性格特徵,這使得監生在小説中成為了一種特殊情境下的規定人物,在種種需要貪財好色、愚蠢無能、刻毒薄倖的人物出現的場合,他們都會適時地出場。因此,也可以將監生看作是一個“熟典”,幾乎不需要做太多的刻畫,僅僅只是監生的名號,就已經足以給小説人物提供足夠的意藴。
而贅婿則與此有明顯的區別,由於除了貪財之外,贅婿身上沒有更為普遍而明顯的性格特徵,小説作者在寫作的過程中,就必須花費更多的心力針對贅婿的身份和心理做恰如其分的刻畫。這可以用來解釋為何贅婿會是熟悉的陌生者,對於讀者來説,他們會有一些簡單的印象和基本的知名度,但不可能達到如同監生一樣只需寫出名號就能夠傳達所有基本意義的境界。全部意義的清晰傳達必須在小説的敍述過程中重新建立,這就是“陌生者”稱謂的由來。
可以説,監生性格特徵的強化往往來自於數量巨大的監生的疊加,而贅婿性格的成形則源自故事情節的逐步進展。這導致了一方面就人物塑造的難度而言,寫好一個贅婿比完成一名監生更為艱鉅,另一方面,精心手製的贅婿卻會比批量生產的監生更為複雜而深刻。在趙昂和莫稽這兩個人物身上,“監生”都幾乎被“贅婿”完全遮蓋,正體現了這一點。
綜上所論,在通俗小説中,贅婿是一種體現了諸多負面評價的人物:對妻家財產的垂涎和謀奪、對女方宗族的威脅和傾覆,他們的出現令人充滿了不安和恐懼,而他們的身上也確實藴涵着破壞甚至毀滅現有秩序的可怕能量,所有這些都像是對於現實中贅婿所受歧視的投影,呼應了他們在以宗法血緣為基礎的社會秩序和倫理道德中的真實處境。
但在小説中,作者卻不是在按照現實的模板簡單地複製贅婿的形象,而是充分挖掘贅婿身上那種令人惶恐不安、驚疑不定的特質,並使之成為小説情節的有效來源。通過這樣的方式,作為一類人物形象,在贅婿身上體現了某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性格塑造,例如對於錢財的貪慾,但其在小説中更大的用處則不僅於此,贅婿的出現總是可以撼動表面看來平平無奇的日常生活和既有秩序,因此贅婿對於此後故事精彩程度既是一個預告,也是一種保證,小説情節由此獲得了多種變幻的可能性。
以此為基點,**贅婿在小説中也擺脱了成為片面的符號人物的窘境,和同樣被世人歧視的監生相比,他們缺乏更為普遍的性格特徵,但在更為廣闊的語境中卻又可以隨着小説情節的變化不斷調整自身的性格屬性,併成為另一種截然不同的形象系列。**就這一意義而言,“贅婿”不僅深切影響着相應的小説情節,同時也改造着他們自身。
本文原載於《中國文化研究》2014年第3期,原標題為“論明清通俗小説中的贅婿形象及其情節功能”。註釋從略, 圖片 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敬請聯繫刪除。 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本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