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嫌消防車擋門不吉利索要20元,消防員無奈選擇報警…_風聞
懂点法律的小周-观察者网编辑-今天我更博学了么?2021-02-23 10:52
消防員在出警時總會遇到並解決各種棘手難題,但這次的事就連他們都無奈了……
江蘇揚州一隊消防員在給一處田地救火結束準備離開時,一位大媽攔住他們表示“消防車停在自家門口不吉利”,還向消防員們索要20元,雙方僵持不下。
最終,消防員選擇報警,直到村裏幹部和派出所趕到現場進行調解,大媽才同意放消防車走。
據@漩渦視頻 2月22日消息,江蘇揚州廣陵區一村裏田地在當天突然起火,當地消防火速趕往現場救援,並順利撲滅火災。

消防員正在田地救火 圖源:@漩渦視頻
由於消防員到達現場時將車停在一位大媽家門口,在他們救火結束準備離開時,卻被這位大媽攔住了。
一位在現場的消防員回憶稱,這位大媽認為消防車停在她家門口不是很吉利,向消防員索要20塊錢,否則不讓他們走。
“之後我們這個消防員就報警了。”這位消防員表示,“之後村裏邊的領導幹部還有派出所的人呢就過來了,跟大媽也協商。”
這位消防員表示,直到多方同這位大媽協商完畢後,大媽才讓他們的消防車離開。

攔住消防車不讓離開的大媽 圖源:@漩渦視頻
這位大媽的行為讓網友們也不禁吐槽,且不論這算不算阻礙消防隊員正常工作,“紅紅火火”難道就不吉利嗎?

更何況,按照法律規定,每位公民都有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的義務,消防車在一户家庭門前停一會,只要沒有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總歸是合法合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