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譭英雄,人民不答應!_風聞
子非吾-2021-02-23 09:59
2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對仇某某(網名“辣筆小球”)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月19日,有250多萬粉絲的微博博主@辣筆小球為博取網民關注,發表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譭貶損5名衞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言論,引發公眾強烈憤慨。
言論自由必須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如果説自由是風箏,規則就是那條線,沒有線的約束,風箏就會栽跟頭。網絡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及“九不準”“七條底線”是不容逾越的高壓線,任何試圖突破紅線的結果都將是依法依規嚴懲。中國現是移動互聯網的時代,人人都是自媒體,有些人説網絡終於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可以暢所欲言,讓我們在任何地方都能找到羣體,找到屬於自己的歸屬感。網絡更是需要監管的,像這種有着眾多粉絲量的大V,他們的每一個言論都會影響很多人,有些粉絲也會盲從,一旦發表不正當的言論就會對社會造成一些不良影響,可能就是違法犯罪,那結果只能是坐上“後悔椅”。
詆譭英雄,人民不答應。人民的安居樂業,國家的國防安全都是靠這些邊防官兵來守護,他們犧牲後我們連他的名譽都不能保護,怎麼對得起他們的付出。曾經的我以為全世界都和平了,我們中國不過是眾多和平國家之一,經過伊拉克戰爭、敍利亞戰爭以及我國邊境衝突不斷,哪有歲月靜好,只是有人在為你負重前行,這些邊防官兵就是在為我們負重前行。
詆譭英雄,國家也不答應。國家出台法律來保護我們的英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也明確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行為規定為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説起來這個仇某某運氣還算不錯,如果再晚十天,那他肯定不只是刑事拘留,而且還會在法律歷史上留上一筆。有了法律保護,我們的英雄就更無後顧之憂,他們的家屬對國家更放心,國家專門出法律條文來保護他們,這是國家對英雄的重視,如果英雄的榮譽都不能保證,誰又願意做英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