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揭一揭美國印度的傷疤,有何不可呢?比如美國在1774-1832年間..._風聞
mfd20220-2021-02-25 12:02
【本文由“印加節度使”推薦,來自《使用印第安部族命名車型,Jeep遭切諾基人抗議》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作者沒有提到的是,美國在1774-1832年間,曾同印第安的40個部落簽署了條約/treaty,承認這40個印第安部落為獨立國家,美國的國會也已批准/retified 這些條約,所以這些條約屬正式條約。這些條約的性質幾乎同美國獨立戰爭後同英國簽署的巴黎條約一樣,例如這些印第安土著國家的國民過境美國時是需要護照的。
但美國後來撕毀了這些條約,強行給這些本該算作外國人的印第安土著以美國公民身份,這是巧取豪奪人家的土地。所謂參與美國政治不過是這種巧取豪奪的一部分。
https://www.archives.gov/research/native-americans/treaties
印度也是如此巧取豪奪北方“7姐妹”各邦,當年獨立時,本來是各個部落和城邦自行選擇是否加入印度聯邦的。北方7個邦選擇不加入,但被尼赫魯強行派兵佔領至今。印度此後對付北方“7姐妹”就是各種“寬容”、“特殊對待”、“政治參與”政策,唯獨不允許獨立,其實這不過是貪圖人家的土地而已。這就像惡霸強姦人家婦女並霸佔人家做老婆,然後只要女方不離婚,各種大願都可以許的做法一樣。大概民主國家都如此。
美國和印度一直污衊中國,支持各種“獨”勢力,我認為中國完全可以揭發美國和印度的這些罪惡事實,以表示對那些土地被強行霸佔的弱小民族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