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運管局:貨拉拉在湘未獲線下運輸許可_風聞
林灵瑾-观察者网编辑-2021-02-25 09:54
昨日(24日),貨拉拉方面因“女子跳車身亡事件”發佈致歉聲明,表示已取得死者家屬諒解,同時承認平台在三個層面存在明顯問題。不過作為一家運輸企業,據湖南運管局方面的消息,貨拉拉在湖南未獲線下運輸許可手續。
新京報“我們視頻”旗下熱點新聞欄目@緊急呼叫 消息,2月24日,湖南省運管局貨運管理科負責人稱,貨拉拉在湖南未獲線下運輸許可手續,貨運市場監管由該局負責,但貨拉拉線上的中介服務型經營應由市場監管局負責。
該負責人稱,“貨拉拉是個中介信息服務平台,我們對於整個運輸市場這塊是有(監管職責),對平台規範、派單,我們沒有監管職責。那不是它(貨拉拉)的車,人家(司機)是在平台上面去接單,在平台上獲取信息,然後來進行運輸,它是一種信息交易,不是貨物運輸。按照《電子商務法》的規定,它(貨拉拉)的主管部門應該是市場監督部門。”

(視頻截圖)
對此,長沙市場監管局稱,正核查貨拉拉線上經營情況。長沙交警則稱,對網約貨車客貨混載等違規行為的查處正在進行。同時,湖南省運管局稱,貨拉拉在長沙市場佔有率高,採取網約形式從事貨運服務的監管難度較大,長沙運管局已將相關情況上報交通部並建議長沙市政府出台政策加強監管。
2月6日晚,湖南女孩車莎莎通過貨拉拉平台搬家,在跟車途中從貨車上墜落,因頭部受傷搶救無效死亡。涉事的貨拉拉司機周某向警方供稱,女孩質疑他三次偏航行駛,後來自己從車窗跳下。
據紅網2月23日報道,記者從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獲悉,2月23日,“女子車某某租乘貨拉拉網約車跳車身亡事件”涉事司機周某春(男,38歲,長沙市嶽麓區人),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月24日上午,@貨拉拉APP 官方微博發佈《關於用户跳車事件的致歉和處理公告》稱,當前社會公眾關注的平台用户跳車身亡事件,貨拉拉一直全力跟進。我們深知,對事件的發生,平台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並感到極度自責與愧疚,在此,我們再次對當事人車女士的家屬致以最誠摯的歉意。
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貨拉拉事件處置專項小組於2月11日、2月22日、2月23日3次與車女士家屬溝通,於2月23日下午取得家屬的諒解,並將與家屬一起妥善處置善後事宜。
據澎湃新聞報道,2月6日晚車莎莎“跳車”後,周某駕駛的貨拉拉麪包車未按平台上的用户約定抵達終點。直到兩天後的2月8日,貨拉拉平台才知曉此事。
“我們認真回溯和反思了事件進程,認為平台在三個層面存在明顯問題。”貨拉拉在公告中“反思”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安全預警缺失”:“2月8日平台才從警方得知此事,對此異常事件未能第一時間覺察。”
貨拉拉還對“產品安全功能不完善”進行反思:“在跟車訂單的行程錄音等問題上存在關鍵缺失。”此外,貨拉拉表示,在此次事件中跟進速度慢,“對本在悲痛中的家屬造成了進一步的困擾”。
“此次事件如同當頭一棒,讓我們深刻警醒。”在2月24日的公告中,貨拉拉稱,平台在妥善處理事件本身的同時,由創始人兼CEO周勝馥帶隊成立安全整改小組,倒查訂單流程,立即推進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