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夫熟睡石頭砸殺,兒子稱父親酒後會打母親_風聞
已注销用户-中国政经第一刊2021-02-25 07:56

作者 | 南風窗記者 何國勝
2019年11月30日晚,趁着丈夫酒後熟睡,妻子丁某拿起早前就搬進家裏的石頭,朝着丈夫的頭砸了下去。
前兩次擊打落在臉上,丈夫直接摔趴到地上。丁某怕血液四濺,就在丈夫頭上套了個塑料袋,又在丈夫的後腦勺砸了兩下。送往醫院後,他被宣佈搶救無效死亡。而丁某在案發現場向警方自首。
前不久,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做了判決。
丁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事實上,丁某之所以痛下殺手,是因為她懷疑丈夫出軌。而且長期以來,丈夫一直對她進行家暴,丁某覺得跟丈夫的日子沒法過了。

來源:澎湃新聞
兒子作證説,父母關係一直不好,經常吵架。父親脾氣不好,愛喝酒,喝了酒就會打母親。丈夫的弟弟也確認了哥哥兩夫妻吵架時,丁某會被打。
1
砸死丈夫
一審判決書中寫道,2019年11月30日下午4時許,丁某從外面搬回來了一塊石頭,藏在了家裏。晚上7點時,丈夫喝了酒回來。

丁某故意殺人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一回家,兩人就吵了起來,但並未動手。吵了一會,丈夫進屋睡覺,丁某覺得自己跟丈夫根本無法溝通,日子沒法再過下去。此時,她起了殺心。
她搬起事先藏好的石頭,朝丈夫頭面部猛砸了4下,丈夫斃命。砸死丈夫後,她給在鄭州做服裝生意的兒子打電話,説你父親不行了,趕緊回來看看。她兒子聽後給自己表姐夫孫某打電話,讓他過去看看,因為他跟丁某同在義烏。
晚上11點多,孫某和妻子趕到丁某住處,看到丁某丈夫面朝下趴着,地上有血,下身穿着一條秋褲,上身光着。孫某妻子看到這個情景,有些害怕就下了樓,孫某趕緊打了120,丁某一直在旁邊説,是她打了自己丈夫。
孫某跟着救護車將丁某丈夫送到了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四醫院,後經搶救無效身亡。屍檢報告顯示,丁某丈夫系被他人用鈍性物體多次打擊頭面部,導致的瀰漫性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
孫某走後,丁某自己打了110報警。隨後,她被警方帶走。
**在兒子的印象裏,母親丁某疑心病很重,一直懷疑他父親“在外面找女人”。**從他小的時候起,“母親就疑神疑鬼,話很多,什麼都和別人説,而且説的都是不靠譜的事,有的事情也不是真實的,都是她自己腦子裏想出來的。”他沒聽説父親“在外面有女人”。丁某丈夫的弟弟認為,他哥哥長得不好看,又沒錢,沒有女人會看上他。
但他知道,哥哥和丁某感情一直不好,2008年還鬧過離婚。他説丁某很愛嘮叨,老抱怨家庭問題,因為懷疑其哥哥出軌,經常吵架,哥哥也會動手打丁某。
嘮叨、抱怨似乎是所有親屬對丁某的共同印象,包括她兒子和丈夫的弟弟,還有她侄女、弟弟也提到過,丁某是個非常嘮叨的人。他們租住房子的房東,還提到説她有點像祥林嫂,經常抱怨丈夫有外遇。
**庭審時,丁某的辯護律師提出,案發前丁某極大可能存在偏執型精神障礙,具有被迫害妄想情形。**因而建議法庭對丁某案發時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及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重新鑑定。但法庭沒有采納該辯護意見。
對丁某來説,無期徒刑是法院從輕處罰的結果——因為案發後她有現場自首,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的情節。此外,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丁某丈夫的家屬,對丁某給予諒解,請求對丁某從輕處罰。但丈夫家暴行為並未考慮進對丁某進行從輕處罰的情節中去。
2
妻子殺夫是為何
妻子殺夫的事件一直都在發生。而細究這些案件,妻子們供述殺夫的原因中,家暴、出軌、家庭矛盾是常見的字眼。
2020年7月9日凌晨4點多,重慶永平女子劉某會,用鐵錘將入贅的丈夫錘殺。7月8日,其丈夫企圖強姦13歲的繼女,被劉某會拼命攔住。劉某會被丈夫毒打一頓,並揚言第二天要在街上強姦繼女。於是,劉某會在次日凌晨將其錘殺。
事發後,經媒體採訪,劉某會母女及其公婆長期來遭受着其丈夫的家暴。該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就劉某會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衞、防衞過當還是故意殺人,產生了不少爭議。

劉某會被抓後,全村上千名村民簽名請求法院對劉某會進行從輕從寬處理,其夫蔣某銀的親戚也出具了諒解書,圖為蔣某銀的親戚出具的諒解書(圖源:澎湃新聞)
2019年9月6日,吉林省農安縣的蔡某用事先準備好的尖刀連續刺向熟睡中的丈夫,致其當場死亡。後來蔡某交代,她持刀刺向丈夫是因為他出軌,並在跟他離婚時未就女兒撫養問題達成一致。庭審中,法庭考慮到其丈夫婚內出軌,對引發本案存在過錯,可對蔡某從寬處理,判處無期徒刑。
此外,還有一些因家庭瑣事引發的殺夫案。2020年1月11日晚,陝西安康女子用事先準備好的鐵錘錘殺了在屋裏烤火的丈夫。而起因僅是在白天自家殺豬時,丈夫因妻子沒有及時幹活與她發生了爭吵。
法院一審判決妻子有期徒刑14年,妻子不服提起上訴,稱自己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當天是因恐懼再次遭到毆打而失去理智,繼而錘殺丈夫。中級法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妻子殺夫事件一直在發生,常常伴隨着家暴、家庭矛盾字眼(來源:頭條新聞)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葉竹盛告訴記者,這種家庭糾紛和矛盾而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是一種特殊的案件,因為它糾纏了法律和家庭倫理的問題,所以在判決量刑中法官一般都比較謹慎。
一般來説,被害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出軌等過錯行為時,在對施害者的量刑上會考慮從輕處罰。但在罪行認定上,一般不會有讓步。對於丁某砸死丈夫一案,葉竹盛認為其屬於典型的故意殺人罪,在定罪上沒有什麼問題。雖然丁某丈夫平時存在家暴行為,但在案發時並無家暴行為,而且丁某是在丈夫酒後熟睡時將其砸死,不可能適用正當防衞或防衞過當的情況,屬於故意殺人行為。
他認為,我們無法説這樣的判決是錯誤的,“只能説假如我是法官的話,可能會考慮這個家庭暴力的情節,因為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實際上是有很大的一個幅度。如果能在10年以上量刑,比如説判處15年,甚至説10年,在這個案件當中也並不是不能接受。”
葉竹盛還表示,對於家暴現象,在婚姻法上的處理是比較被動的。“我們的司法很難因為存在家庭暴力就作為可以離婚的理由,所以這一點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很多人難以逃脱家庭暴力的這種婚姻環境,當然從根本上講,有些時候離婚也是解決不了家庭暴力問題的。像一些談戀愛失戀分手的時候,也會存在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