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一個女的相親,後來知道竟是同事老婆,當時他們剛因房產證名字問題分了手_風聞
等价交换-2021-02-26 13:37
【本文來自《“管管彩禮”,“不然這些年輕人真要廢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幾年前去相親,見了一個“姐姐”(比我大一歲),長得跟趙本山似的(沒有一點誇張成分),進門往那兒一坐,不鹹不淡的聊了一會就各自走了,我對相親這種事本就不怎麼上心,回家後就把這事兒扔掉九霄雲外去了,
以為到此結束,沒想到搞笑的事情來了,一個月後換了工作,在單位跟一同事談到這事兒,那哥們兒聽完後説:“那是我老婆。”當時我用驚詫的眼神看着他,這位一臉苦笑的説:“真是我老婆,四月因為瑣事吵架分的手,五月跟你見的面。”
我問為什麼分手,那位嘆了口氣:“為了房產證上的名字。”原來這位家裏要拆遷,“姐姐”知道這事兒後就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只能寫女方的名字),這哥們兒不同意,就鬧掰了,後來又從這哥們兒口中得知“姐姐”之前也有過一段類似的經歷,當時要求男方買房,女方出十萬裝修費,房產證上必須且只能寫女方的名字,男方不同意,最後不歡而散;
後來這同事和“姐姐”鬼使神差的又走到了一起,還挺恩愛,下班後一起擺地攤、逛公園,好不幸福,接着就是訂酒席、拍婚紗照,一切看上去都很完美,這時女方又提出房產證改名字的事,同事也説了,“姐姐”並不在意房產證上的名字,但架不住老頭老孃的挑唆,加上耳根軟又沒主見,就什麼事都聽父母安排了,最後發了個通牒:什麼時候房子到手並改名字,什麼時候結婚!
這話一出口,事情徹底黃了,連半點挽回的餘地都沒有;幾年後這同事找了個二婚帶孩子的,“姐姐”找了周邊農村的,沒彩禮,沒嫁妝,更沒有房產證上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