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師,教育部能批量生產嗎?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1-02-26 09:00

對教育部的合理懷疑,是教育覺醒的開始。
比如,這一次教育部教研司下發紅頭文件,通知各省、直轄市司法廳(局)及高校,要實施專門培養涉外律師的法律碩士項目。
常年處於「看得見、抓不着」狀態,被市場無情淬鍊的涉外律師,似乎要開啓批量產出的時代。
顯然,該政策是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聯合下發《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後的衍生品。
意見要求各地區部門,發展壯大涉外法律服務隊伍,加快培養涉外律師領軍人才。
能夠達到效果嗎?我沒有見過什麼學校,説自己培養了一批優秀的刑辯律師,如今也不大相信什麼學校可以培養一批優秀的涉外律師。
因為律師本身,從本質上很難是被學校培訓出來的,這不是一個僅靠知識的輸入就可以完成的行業,律師一定是從行業裏不斷累積經驗,不斷被市場錘鍊而來的。
這次教育部的項目屬於全日制學位,基礎修業年限為3年,且不説這個時間對青年律師而言成本過高,單説在學校裏悶頭學3年,估計不如在海外律所實習一年更有效吧?

中國律師在意大利帕多瓦大學交流
整體來看,這個方案基本就是把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的課程體系,拿來主義,做大做強。
15個試點學校當中,除了傳統認知中的「五院四系」,還增加了上海政法學院、中山大學、對外經貿、廣東外語外貿這些學校,可見地緣和職能也是組織上挑選的重點考量。
説到地緣,就不得不提一嘴文件中要求各地司法局推薦的**「聯合培養單位」,**這個單位得是涉外法律服務能力強的律所或其它實務部門。
但是什麼才是合格的聯合培養單位?大概率肯定是國內的機構,這多少有點閉門造車的感覺。
北京上海廣州,或許還好,涉外資源豐富很多,但是西北政法和吉大所在的西安和長春兩地,恐怕就沒那麼輕鬆了。
畢竟涉外業務在東北和西北地區,無異於蒙古海軍,不知道這兩家司法局推選了哪些機構出來。

中國律師在日本北浜律師事務所交流
聯合培養單位以外,師資問題同樣不容忽視。
培養方案明確規定,佔34個學分的強化模塊課程,至少有一半以上,要由校外實務專家參與。
不知道這個校外專家有沒有外國律師?按照如今高校的調調,大多也不敢冒讓老外律師走上講堂的政治風險。
何況,校內授課不是行業論壇,要站上講台輸出專業技術,是得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和耐心的,這些正是法律人最珍貴的資源。
市面上真正在涉外領域有所建樹的同行,恐怕也沒有司法部賬面上那麼多的數量,更重要的,他們也沒有那麼多時間來投入心血吧?
就是他們願意投入心血,這也只是知識的輸入,和培養一位合格的涉外律師這個要求還差得天遠。
更重要的是,涉外律師的成長還需要大量的與海外同行交流、探討、合作。我們這些年從事涉外人才的高階培訓,深刻感受涉外律師成長的不容易:
知識是容易獲得的,但是還需要有多元的思維機構、大量的經驗,還需要行業認知,還需要海外的同行資源,更需要信息和人才的流動平台,這都是非常具體的事情。不知道教育部有沒有這樣的安排?
涉外律師人才建設的口號喊了這麼多年,想要從事這個方向的同行也為數不少,但除了去歐美國家讀個LLM或者JD,再到歐美律所實習、工作幾年,似乎也沒什麼別的出路。
不過,如今教育部這一大招,在留學事業受到疫情衝擊的時代裏,聊勝於無,也許也是一個出路。
第一屆涉外律師專項法碩學位,2021年就要正式開始招生,累計名額500個。
你會考慮報名應試嗎?反正,我要是招聘涉外律師,大概率還是隻會從留學/海外工作後回來的人中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