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遭陌生男子攀爬,司機加速行駛致其墜亡,要負刑責嗎?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1-02-27 23:17
2019年夏天,山東濰坊六旬老人李吉孝駕車時,遭陌生人李某“突襲”,**以為遇到“碰瓷”或吸毒的,他沒敢停車。**行駛一小段距離後,李某從車頂摔下,幾天後,醫治無效身亡。
2020年10月,山東濰坊市奎文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吉孝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兩年半,附帶賠償被害人家屬11.8萬餘元。宣判後,李吉孝不服,提出上訴。李某的妻子對附帶民事賠償不滿,也提出上訴。2月25日,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行車過程中被扒窗,突襲者死亡,司機是否應該擔責?
男子攀爬行駛中車輛後摔下死亡,司機因未停車獲刑來自中央廣電總枱中國之聲00:0010:16
六旬老人駕車時遭陌生男子“突襲”
車子行駛過程中男子從車頂摔落
2月25日,二審開庭結束,李吉孝扶住兒子李洋(化名)的胳膊有點恍惚。李洋告訴記者,2019年8月發生“扒車”一事後,家裏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他向記者介紹了事發時的情形:
**李洋:**當時是我父親駕車,行駛途中發現前面有輛車突然停了,從副駕駛跳下一個人,就捂着頭往這邊跑。突然這個人就撲上了我父親車的車窗位置。
因為是夏天,駕駛位的車窗整個都是搖下來的,男子撲車之後,抓着車窗就爬了上來,並襲擊了李吉孝。
李洋説:“男子先把手伸進來給了我父親一拳,然後就開始挑撥方向盤。我父親的胳膊、胸、腿等都被連續襲擊過。這時候父親就嚇蒙了,這個人在蹬踹過程中,又把他的鞋掉到車裏面了。我父親那會兒是踩着剎車,為了防護自己,跟這個人在搶方向盤的同時,腳踩剎車可能會抬起來,車就開始緩慢往前走,整個過程大概是十幾秒的時間,不到二十米的距離,這個人就開始順勢又往上爬。”
之後,男子從車頂摔落。

△李某從李吉孝車上掉下
李洋表示,父親當時已經嚇壞了,不知道該怎麼辦,“車又再往前行駛了十幾米後,他停下了。父親回過神來之後,就説報警,之後他下車癱坐在了馬路旁,這個過程都有視頻。”
警察和120到達現場後,將扒車男子送醫救治。“我父親坐旁邊,警察也沒有找我父親,也沒有説什麼。我父親就認為是一個搶劫的,當時心裏是很難受的。警察和120走後,我父親才回家。”
陌生男子還曾攔過其它車輛
刑警介入,車主李吉孝被刑拘
事發後,母親與在北京工作的李洋通了電話,因父親身體不舒服,李洋又覺得事情很蹊蹺,就立刻買票回了家,並主動與警方聯繫。
李洋表示,自己一直覺得此事很蹊蹺,“打110報警電話時也瞭解到,在攔父親的車之前,李某還連攔過兩輛車,我父親是第三輛車。第一輛是個SUV,第二輛是個貨車。”
事發第二天早上六七點鐘左右,李洋他們就去當地派出所瞭解情況,“**我們説為什麼會有人去攔車?**我們就原原本本去説了。**結果到了下午,濰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的刑警就介入了,**就開始問我爸為什麼不停車的問題,我爸説嚇壞了,不知道該怎麼弄。警察説,你害怕了,你為什麼不停車?”
當天晚間,李吉孝被刑事拘留,後因身體原因取保候審。
**李洋:**農村人以前沒遇到過這樣大的事情,我爸內心深處壓力非常大,然後就住院了。我們家也是因為這個事發生了很多的事。
李某經救治無效死亡
車主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訴
李洋覺得,要還原事件真相,必須第一時間調取事發時的所有公共視頻。
“我們趕快去調取了園區的這些視頻、門頭房視頻。”李洋説,此時奎文分局的刑警提出,他們應該去給傷者墊醫藥費,“那個時候我們覺得不管怎樣,畢竟人家住院,我們就去了。去了之後,醫院的醫生告訴我,這個人中間跑過。120拉他到醫院之後,他就跟他妻子撕扯,然後中間跑掉了,20多分鐘消失了。”
△李某被救護車接到醫院後快速逃離醫院
在此期間,李洋通過各種視頻進一步瞭解,發現了一些端倪。事發前,“扒窗男子”李某駕車,中途停車之後從車駕駛位倒地,起來後與妻子發生過爭執,然後開始跑到路上攔車。
△李某直接從白車駕駛室跌出,情緒暴躁,與其妻撕打在一起
**李洋:**視頻開始是他妻子坐在後面的,方向盤好像有人在爭奪,車來回扭動。然後停下的過程中,他妻子從後座位置下來之後,去拽駕駛室的門,也持續了一段時間。鑰匙是在他妻子的手裏面,一開始拽門是鎖着的,鑰匙打開之後,攔車的這個人,就直接從駕駛室雙手抱着頭掉下來了,直接掉到地下了。之後一系列的撕扯、腳踢,就反覆在爭搶一個包,最後他妻子把包搶到了之後,把它扔到車裏面鎖起來了,這個男的就徹底癲狂了,就開始攔車。
之後,就發生了上述“逼停車輛”“扒窗摔落”“送醫後又跑掉”等一系列事件。送醫五天後,李某經救治無效死亡。
2020年4月,濰坊市奎文區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將李吉孝公訴至法院;2020年6月,濰坊市奎文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據檢方起訴書指控,李某與妻子侯女士因與房東商談租房事宜未達成協議,李某精神受到刺激;李吉孝酒後駕駛機動車,誤以為遇到“碰瓷”或吸毒人員,為急於擺脱被害人李某,遂加油啓動車輛並加速左轉超越前方白色廂貨車;檢方認為,李吉孝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致一人死亡,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判處車主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原告被告均提起上訴
最終,一審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李吉孝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附帶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11.8萬餘元。
△法院判決書
這個結果,讓李吉孝一家人無法接受。李洋覺得搶奪方向盤的過程實際會發生很多意外,是危害公共安全,“換位思考,如果説他在搶奪一個公交車司機的方向盤,判入刑、判有罪的話,私家車的方向盤就可以搶嗎?”
**宣判後,李吉孝不服,提出上訴。****李某的妻子侯女士對附帶民事賠償不滿,也提出上訴。**案件已於2月25日進行二審,庭審中李吉孝堅持自己無罪。
2月26日,總枱央廣中國之聲記者嘗試聯繫李某的妻子侯女士,對方情緒異常激動。
**侯女士:**他良心能過得去嗎?他本來就喝了酒了,他犯法了,他有什麼理由啊?
侯女士提到的酒駕問題,記者在一審判決中看到李吉孝幾位同車人員的口供:“四個人喝了兩瓶酒”。除此之外,未見血液、呼氣等檢測證據。李洋説,父親説自己沒有喝酒。
**李洋:**同桌的人確實給他在酒杯裏倒了酒,但那幾天他身體極度不好,吃了藥的,是不能喝酒的。因為當時有人過生日,就是説不管喝不喝你要倒着。我們報了警之後,警察沒有找我們,我們不知道該怎麼去證明自己,是不是應該去抽血、吹酒精測試的。
刑法學專家**:車主屬緊急避險行為**
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行車中被扒窗,突襲者死亡,司機是否應該負責?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原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阮齊林在研讀事件資料後,認為本案的關鍵在於,一定要注意是誰沒有按照正常的生活規律去行事。
阮齊林**:**被告人開車這是正常的合法的行為,突如其來的、強行闖到他人車裏面是不正常的。這個過程中間,對於闖到他人車子裏的人,車主這個時候接納他、妥善地對待他和處理他,這是一種態度;但是另一方面感到恐懼,想擺脱它,這也是正常的;強行闖入他人車子的人掉下去了,這個應該由強行闖車的人對此負責。對開車人來説,沒有任何的過錯,反而是他遭到侵擾。
阮齊林認為,從法律角度來説,扒車的李某構成了不法侵害,“作為開車人來説,其實在緊急的情況之下,他只是想擺脱,甚至於對他反擊的意思都沒有,所以其實可以理解為一種緊急避險行為。”
阮齊林提出,於情於法,開車的人都不存在刑事犯罪意義上的過失致人死亡罪,同時也不存在民事上的責任。
至於侯女士及一審法院提到的飲酒問題,阮齊林認為與李某死亡也沒有因果關係。“這個案件跟酒駕沒關係,不是因為説他酒喝多了,開車控制不好,出了交通事故,違反了交通規則。他只是遇到一個突如其來的不法侵害,法律上,躲避侵害是他的權利。”
**阮齊林:**這是一個悲劇,可能死者他確實突然精神崩潰了,我們不責怪死者,但是你不能讓一個正常的人對一個不正常人的舉止承擔責任。司法不要純粹以結果論,發生了死亡結果,一定要追究某個人的刑事責任或者是民事責任,你必須按照法律、按規則來行使。
二審開庭中,李吉孝仍堅持自己無罪,但檢方並未變更指控內容,仍認定其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案件進展。
**▌**本文來源:中央廣電總枱中國之聲(ID:zgz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