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銀行理財虧18萬,62歲老人將銀行告上法庭,法院這樣判_風聞
老坛财经-2021-03-02 11:32
很多人去銀行存錢,經常會遇到銀行工作人員推薦理財產品的情況,導致明明就想存個錢,最後稀裏糊塗就買了理財產品。
同時也有的就想買個低風險的理財產品,也被忽悠買了其他類型的,尤其老年人居多,62歲的王大爺便是這種情況。他經歷的事情還被選為了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最近被最高人民法院公開,給很多人敲響了警鐘。
2015年,王大爺想在銀行購買一款理財產品,銀行的工作人員告知其那款理財產品已經售罄,同時向其推薦了另一款理財產品,並保證年利率不低於6%,還有分紅。工作人員稱該產品為低風險理財產品,王大爺就花一百萬買了。
但沒想到,等待王大爺不是不低於6%的年利率,而是接近18%的虧損率,100萬元最後到手只有七十多萬,加上5萬的分紅,王大爺還是虧了18萬。一怒之下,王大爺將銀行告上了法庭。
一審判決中,王大爺的訴求被駁回,但二審時,法院判銀行賠償7萬,能讓銀行賠償7萬這樣的做法還是很少見的,大部分人應該是自認倒黴,畢竟投資本身就有風險。那麼銀行為什麼會被判賠償呢?
原來銀行在給王大爺推薦理財產品的時候,沒有對其進行風險評估,而是直接進行了操作。法院認為王大爺風險評估之後認定為平衡型,其購買的理財產品應該為中低風險,而銀行推薦購買的卻是高風險型,銀行承擔一定的責任。
銀行沒有按照要求進行説明,也不能拿出證據證明對王大爺明確告知了產品的風險程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程度。
這樣的結果出來之後,網民意見不一。有的人認為理財本身就有風險,難道只能賺不能虧?銀行不應該賠,王某自己應該承擔全部的責任。但也有人認為銀行這是誘導人進行高風險投資,而且大多數都是年齡比較大的人,所以需要賠錢。
在這件事情裏,比較有爭議的一個點就是主角是老人,其本身並沒有太大的風險感知能力,一些老年人甚至是瞞着子女進行投資,很難有一定的警惕性,如果換了年輕人買理財產品虧損,這個錢就不一定能拿到了。雖然銀行賠償了7萬,但王大爺損失還是比較嚴重的。
不管怎麼説,老年人在購買理財產品時還是需要注意,不能盲目聽信別人的話,在購買理財產品時候,一定要拿到相應的風險提示書,做到心中有數,購買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最好能和子女商量,徵得子女同意後再進行購買,同時不能太貪。
畢竟高回報的背後就是高風險,投資也從來沒有隻賺不賠。
作為子女需要對老人經常進行理財類產品購買知識的普及,讓他們意識到其中的風險所在,告訴他們要量力而為。
與此同時,銀行也不能砸了自己的牌子。這件事情中的銀行在沒有將風險完全告知的情況下,還告訴王大爺這款理財產品有不低於6%的年利率,明顯帶有一些欺騙的行為。
可靠度一直是銀行發展所需要的東西,銀行不能為了那一點的利益做出這樣的帶有欺騙性質的行為,否則最終只會危害到自身的本職業務的信譽,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得不償失。
這件事情也給我們提了個醒,對相關理財產品推銷人在進行產品推銷時所説的話,一定要有自己清楚的判斷,同時要將一切正規化,提前做好準備工作,要不然吃虧的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