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掉三雙記錄,奧斯卡·羅伯遜是個怎樣的球員?_風聞
张佳玮-作家-2021-03-03 21:24
這兩年因為威少三雙記錄之故,大家總拿奧斯卡·羅伯遜説事。
一來二去,許多媒體,把奧斯卡當威少那型了。
然而不是的……
奧斯卡最有名的,是1961-62季場均三雙。
但其實吧:
他還是1968年場均得分王,以及七屆助攻王。
生涯前七年,只有一年場均得分低於30,期間還有五個助攻王。
NBA史上有七個人做到過“連續五個賽季得分/出賽場均得到30分”:
張伯倫、貝勒、天勾、丹特利、哈登、喬丹、奧斯卡。
哪位會説:得分高?助攻多?那也沒啥了不起啊!
問題是,身為後衞,奧斯卡還投得準呢……
生涯第一年真實命中率56%,聯盟第一準。
生涯前十年,奧斯卡的真實命中率在全NBA排名是:
聯盟第一、第二第二第二、第三、第二第二第二第二、第三。
一個後衞,在沒有三分球的時代,是NBA最準的球員。
嚇人吧?
我們換個角度想:
勒布朗從2004-2018年,是常年得分前三,常年助攻前十,有兩年真實命中率前三——我們已經覺得勒布朗夠全面,夠有統治力了。
奧斯卡這樣,常年聯盟前三的得分;常年助攻王;常年聯盟前二的命中率,擱現在啥感覺?
以及,奧斯卡自己得分高,助攻高,投得準,而他所在的辛辛那提皇家:
1961-1965,每年都是NBA進攻第一;之後四年的排位是3、2、2、1。
説他是1961-70年間NBA進攻第一人,也沒啥大毛病。
好比説有個人,連續十年,助攻比保羅還高,致命性好比庫裏,比哈登還穩的常規賽得分輸出,還連續五年帶隊聯盟進攻第一——是不是想起來很瘮人?
然後,奧斯卡是1964年常規賽MVP。
哪位會説,一個MVP而已嘛,有啥了不起。
1960-1968年間,常規賽MVP是:張伯倫、拉塞爾、拉塞爾、拉塞爾、奧斯卡、拉塞爾、張伯倫、張伯倫、張伯倫……
在拉塞爾與張伯倫的巔峯期中間,嵌着一個奧斯卡。
NBA自有常規賽MVP開始,1956-1986這三十年間,只有兩個後衞得到過常規賽MVP。
一個是1957年的庫西,一個是1964年的奧斯卡。
那還是巨人決定一切的時代,沒有三分球,沒有後面這麼多優待後衞的規則改變。
這就是奧斯卡。
而且,奧斯卡得分高、助攻高、投得準,還是技術典範呢。
科比在1997年説,他模仿的背身後翻身跳投,是打奧斯卡那兒學的——那時奧斯卡退役二十多年了,您得相信科比對純技術的眼光。
但奧斯卡又不只是會背身:他是公認的第一代變向運球crossover大師,蒂姆·哈達威是第二代,AI是第三代。
奧斯卡報名身高196公分,實際身高按現在算起碼198公分,但他是組織後衞。
一個背身和胯下運球都領先時代的傢伙,還是兩米上下的指揮官組織後衞,擱現在都嚇死人,擱那會兒?
1960年奧斯卡新秀季,第一次打凱爾特人,25分6籃板7助攻帶隊贏球。
對面的比爾·沙曼——自己跟凱爾特人拿了四個冠軍,十二年後當教練帶湖人拿下單季69勝包括33連勝奪冠的那位——得了27分,但他説奧斯卡:
“這小子比我們平時對位的傢伙都高一截,體格超羣。每次運球附帶四個假動作,看到隊友切向籃筐時總能第一時間領傳。”
紅衣主教總結説:
“我讓隊員們高舉雙手,儘量伸開五指,讓大O在手指間投籃——也只能這麼防他了。”
這就是奧斯卡。
當然,奧斯卡有許多毛病。比如防守相對一般(比起韋斯特),比如性格很不好,但技術和大腦方面,是真沒得挑。
1986年吧,當時奧斯卡退役都十幾年了。
當時拉里·伯德正在打NBA史上最卓越的賽季之一——那年他場均26+10+6,帶隊67勝主場只輸一場,甚至一高興用左手就對開拓者打出了47分的三雙。
我們都知道伯德技術多全面多屌,而當時約翰·伍登爺爺——大學籃球史乃至北美籃球史上最卓越的純教練之一(我傾向於去掉之一),天勾和沃頓的恩師,UCLA的明燈,以一個最純粹的學院派角度説:
“我一直認為奧斯卡是最好的籃球手,現在我不確定伯德不是(最好的籃球手)。”
——“I’ve always considered Oscar Robertson to be the best player in the game,” says John Wooden. “Now I’m not so sure that Larry Bird isn’t.”
即,從一個偉大教練,從純籃球技術角度,他認為,在巔峯伯德出現之前,奧斯卡是第一人。
榮譽頭銜是看命數的,可能被命運拖累;技術與同時代的評價,卻是實實在在的,打出來就是打出來了。
要了解伯德的技術純度,才能理解伍登爺爺對奧斯卡的推崇。
——如果只將奧斯卡理解為一個三雙大魔王乃至威少翻版,那實在是太太太小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