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各種角度説,任何形式任何條件的代孕都堅決不能合法化_風聞
guan_15781010232500-2021-03-03 17:56
【本文由“卡米莉安”推薦,來自《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議有條件允許合法代孕,取締代孕黑市》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任何形式任何條件的代孕都堅決不能合法化!從道德角度,從保護女性尊嚴與人身權利角度,從保護包括男性與女性的“人被當作人”的最基本人權與價值觀角度,從維護社會倫理與社會秩序角度,代孕合法化危害極高,必須嚴厲禁止!
1.從道德角度,支持代孕合法化唯一的立足點是同情不孕不育家庭。不孕不育真的很不幸,但就如癌症和生老病死一樣,不同的人生總會有不同的不幸,我想不止我,大家都很同情。因此我很支持國家大力發展這方面的醫療事業,治癒不孕不育的同胞。
也非常支持國家在收養領養方面做得更好,哪怕真的自己生不了也能收養一個健康寶寶,享為父母之樂,收養的孩子也是自己的孩子!但是,要知道不孕不育完全不是其他任何人的錯,也不是社會的錯,只是單純的疾病,因此我們對於不孕不育的關照屬於道德上的關懷,與社會上的關照,絕不是無限制幫扶的義務,絕不能傷害無辜的其他人的身體與尊嚴,絕不能損害重要的社會倫理與秩序。
如果有人為了追求親生不擇手段,把養子不當孩子,那麼在道德上他就是貪婪的人渣,不值得同情,需要接受道德與法律的懲罰!更有甚者如果有人本身能生,為了錢或其他目的,剝削無辜女性代孕,則更加可惡,必須嚴懲!
2.從保護女性尊嚴與人身權利角度,支持的人會強調“自願”,什麼叫自願?代孕一個一百萬?一千萬?你覺得如果不是為了錢,真有女性會為了別人自願承受十月懷胎分娩的痛苦生下別人的孩子嗎?
女性寶貴的最優生育年齡在25~30歲左右,難道能允許女同胞在青春年齡出賣身體與尊嚴賺錢嗎?出租子宮比出租Y道(賣Y)更惡劣,如果你為人父母,見到自己女兒被迫或被利誘如此,要有多痛心!
3.從保障“人被當作人”的角度,假如代孕合法化,假如代孕一個孩子一千萬,廣大女性同胞該如何保障自己不在巨大威逼利誘的情況下,能在自己最美好的年齡孕育一個自己的孩子?廣大年輕男女家庭該如何保障能在自己最好的年齡孕育自己的健康寶寶,組成純潔幸福的家庭?假如開了出租子宮的口子,那其他器官呢?賣Y合不合法?器官買賣合不合法?人豈不是變成了商品?
4.從維護社會倫理與秩序角度,家庭倫理是最重要的社會倫理,而生育與繁衍更是極為重要,絕不能讓資本合法地侵入人的生育繁衍的最基本人權。在資本面前,普通人和普通家庭個體太弱小了,無數人與家庭組成的國家與社會,形成的合理,是我們所能仰仗保護自己的唯一依靠,如果國家都是在非常有利於資本剝削人的代孕問題上合法化,普通人還怎麼保護自己?有錢人可以到處租適齡女子生孩子,窮人要把自己家人出租幫人生孩子的社會太墮落太可怕了!
5.所謂有條件代孕合法化以打擊地下代孕黑勢力的論調簡直腦子有坑!代孕合法化只會滋生更多地下代孕黑勢力。資本敢犯任何罪,從經濟學從成本上合法的東西永遠競爭不過非法的,毒品合法化,地下販毒更猖獗,奴隸合法化,地下人口買賣更猖獗!只有嚴厲打擊才能將黑惡勢力的生存土壤壓制到儘量低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