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條件一般的人,真不適合當律師嗎?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1-03-03 11:17

文 | 玉林羅美蘭
「你的家庭條件怎麼樣?」
這個問題,在近年法學生面試律助的時候,越來越頻繁地被提出。
豆瓣小組甚至開始有人發帖:去律所面試,要隱瞞自己家庭條件一般嗎?
評論區裏的年輕人七嘴八舌,有人推測面試官的意圖,有人分享自己的回答方式,也有人指責律所沒禮貌不尊重個人隱私。
確實,從政治正確的角度來看,這個話題沒什麼可講的。但政治正確這個概念本身,就是因為不正確的事情廣泛存在而產生的。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家庭條件一般的人,是不是真的不適合當律師?

首先要明確,如何定義家庭條件一般。
按照「6億人月均收入1000元」的説法,相信大部分法學生家庭還是遠遠好過這個基礎,畢竟擁有本科學歷的人口只佔總數4%。
同樣參考國家統計局的最新數據,2020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3,834元,那我們就把這個平均數,設為一般。
倒推下來,大約你父母每月到手的收入,人均3,652元這樣,他們可能是小城市工廠職工,小賣部老闆,或者是精明強幹有產業的農業人口。
當然他們的月收入也可能比3,652稍高一些,但你有個在讀書的弟弟或者妹妹增加了分母,導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降低了。
這是脱離知乎上人均月收入1w+假象的標準前提。

「一般」的範圍劃定之後,我們來簡單討論「合適做律師」這個概念。
學歷、形象、資源、口條、運氣、責任心、學習能力、身體素質,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一個人和律師這個職業的匹配程度。
要説其中最重要的,可能是「想」,半推半就或純求名求利入行的,無疑是最不適合做律師的羣體。
一旦「想」這個主觀因素夠強,大部分問題都是可以克服的,要知道天生結巴的喬治六世都能當國王。

兩個基本概念明確後,交叉的部分就非常清楚了。
「家庭條件一般」和「適合做律師」這兩件事之間的唯一關聯,就是資源。
這裏的資源包括幾個部分:
1. 擇業前的自信來源 2. 執業初期的經濟支持;3.執業中期的資源支持。
家庭狀況會影響年輕人的自信,這一點毋庸置疑,後方無人兜底的求職,比風險代理更讓人心裏打鼓。
李白寫《行路難》説,拔劍四顧心茫然,這狀態像極了剛過法考的年輕人,全靠硬扛。
反觀很多律所面試應屆生時,類似文首提問針對的,卻是第二個情況,即在收入逼近貧困線的情況下,家裏是否能夠給予幫助。
這其實是律所試圖跟家長分擔律助的培養成本,和政府宣傳「孝順文化」來分擔老年人羣體的養老壓力一個邏輯,不合適但很好用。
經濟支持的基礎版是父母每月給個一兩千,贊助法學生進入社會的「繼續教育」;升級點兒的可以保持學生時期生活水平,家長負責還信用卡賬單。
比較誇張的,可能剛一入行,就能配上最講究的行頭,開比主任好的車,把執業當做深入體驗生活。
這對律所來説,有百利而無一害,但是對年輕人來講,恐怕不見得也是如此,做律師做得舒服,絕不等於跟這個職業合適。
至於最後一項,資源上的支持,更是被討論得廣,這裏的資源,是超過錢以上的部分。
成都的年輕律師裏,我接觸過父母的債務人拿常法給她做,用來抵扣借款利息的;
也遇到過獨立第一年爸媽就準備好了業績不達標罰款,並提供一長串叔叔阿姨拜訪名單的。
這些人都歸得上是「有資源支持」那類,但她們在做律師這件事上就輕鬆了嗎?恐怕只是比其它同學稍好一點,很多困難並不會迎刃而解。
家裏有資源的年輕人,做什麼都會比同輩好一些,但跟行業關係有限。
相信就算是去送外賣,雅迪老總的兒子也能拿到路面上最先進的電動車,獲得更佳的工作體驗,但也僅僅是舒服一點,而不是送得更快。
換到律師這行同理,當然如果你拿康達所創始人這樣的例子來反駁,我只能抱拳告退。
套用茨威格被用爛的金句:爸媽喂到嘴邊的資源,也在明面上標好了價格,吃多可能會鬧肚子的。
對比十幾年前的律師招聘市場,今天一窮二白的法學生確實不那麼搶手了,這個標籤在當時可是拼搏進取肯吃苦的代名詞。
但只要你真的熱愛這個行業,想要從事這份工作,相信總能博得一席之地,不要被「家庭條件」限制。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條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