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微信的國有化探討——關於鉅額財富經濟權利公共化的思考_風聞
体系论谭少锋-2021-03-0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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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微信的國有化探討——關於鉅額財富經濟權利公共化的思考
在社會中,鉅額財富的創造者不是一個人,而是許多人,既然如此,決定或者分享這些財富的也不應該是一個人,而是許多人。政治權力可以公共化,經濟權利也可以公共化。
富豪們的財富是從社會集聚起來,只是擁有一定的支配權,不應該完全擁有其所有權,他們不能拿這些財富肆意揮霍,也不能遺傳給後代。社會需要有消費限額制度來限制富豪們的消費,需要遺產限額制度來限制富豪去世後將本來屬於社會的財產遺傳給後代。在紙幣時代,個人消費限制無法實施,但電子支付的興起使其有了可能。
企業、公司不僅僅是屬於企業主或者股東的,更是屬於員工的。不僅僅是股東,員工也應該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股東和員工一起組成企業大會,各佔一半投票權,來決定企業的命運和利潤分配,而不是由管理層代表股東敲定員工的報酬。現有的這種制度為資本持有者剝削普通勞動者提供便利,企業的發展壯大以及盈利多數都落入了資本持有人的口袋,很難體現在員工的工資上。
體系經濟提出,大中型企業應該建立股東和員工共同參與的企業大會,一起選舉管理人員、決定利潤分配,實現經濟權力的公共化。小型企業不穩定,允許股東、企業主直接進行決策,不過大中型企業是社會的主要部分,如果他們的員工能夠分享到企業盈利,競爭會提高整個社會的勞動報酬,小企業員工的工資也會水漲船高。
企業主創業後財富增長,但每年其個人消費不能超過社會規定的消費限額,企業主只擁有企業的支配權,不擁有企業的所有權。企業主去世後,留給後代的遺產不能超過社會規定的遺產限額,超過的資產應該回歸社會,由政府主導的第三方機構代社會公眾持有,或者拍賣給其他企業主。政府代持企業即公有制企業和拍賣的收益會成為税收的一部分。
未來社會既有社會救助金來保障貧困人羣的基本生活,又有個人消費限額和遺產限額來限制富裕人羣的行為,員工同股東一起參與的利潤分配機制也會使社會分配更趨均衡。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經濟權力的公共化,才能大大減少剝削,才是真正實現了自由平等的社會。
比如馬先生創業初期,公司體量還比較小,可以根據股東意願自由開展業務,等越來越大,開始成為行業巨頭,並且相當穩固後,根據國家政策需進行經濟權利公共化改造,股東與員工可以共同決定企業運營和利潤分配(現在有些企業的員工持股已經是在朝這個方向發展了)。
另外國家設置每年個人消費限額一千萬,遺產限額一個億,若馬先生一年賺幾十億,用於自身消費的最多隻有一千萬,剩下的可以繼續用於企業經營,或者社會捐贈。這些鉅額財富只擁有一定的支配權,而不是完全所有權,等富豪百年之後,留給後代的最多隻有一個億,剩下的收歸國有。
鉅額財富本是眾人創造,富豪在創業競爭中取勝,成為代理人,得到其支配權,在富豪生命結束時,其任期也就結束,這些財富重新迴歸社會,而不是遺傳後代。經濟權利就像政治權力那樣,需要競爭獲取,有任期,不能流傳後代,這就是經濟權利的公共化。
社會需要保障最低的百分之一,讓他們擁有基本生活,也要限制最高的百分之一,讓他們不至於過度奢侈浪費,中間百分之九十八的人們按勞分配,自由競爭,這樣才是自由公平高效的未來社會。另外經濟權利公共化着力於改變社會財富分配規則,這也代表着未來解決機器取代人工作崗位減少的解決辦法。
阿里、騰訊體量巨大,支付寶和微信這樣互聯網基礎應用,已不僅僅是企業的產品,而成為國家和社會正常運轉的基石,關係到全體人民的利益,未來是需要進行經濟權利公共化,並且在企業家百年後收歸國有的。
公眾的利益公眾掌握,這是歷史的必然。一百年前誕生無數富豪的鐵路、石油,現在不就成國有了。
過去兩三百年有政治權力的公共化,未來幾百年也會有經濟權利的公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