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之外,還應該有“人若犯我我必犯人”_風聞
刘博温2021-人云我不云,我云人不云。2021-03-07 10:10
周恩來總理倡議的“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在過去的68年中成為了世界上愛好和平國家的廣泛共識,尤其是在我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各種條約、公報、宣言、聲明等雙邊關係文件中得到確認,彰顯出我們作為一個大國對世界的擔當和愛好和平的形象。我國在處理國際關係中,也一直遵循這這樣的原則。
但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奉行的卻是““我”的利益為上,我拳頭大你就要聽我的”的“原則”。遠的,像是越南、伊拉克、阿富汗這些事兒暫且不提,就説近的。香港明明已經迴歸中國20多年,香港的選舉制度是中國的“純內政”,美國人、英國人、澳洲人、加拿大人他們不知道麼?既然知道為什麼還在那裏指手畫腳?不但指手畫腳,還暗地裏使出各種陰招,妄圖讓香港獨立,如若不是我國政府使出“香港國安法”這樣的雷霆手段,今天的香港回事什麼樣子?真是細思極恐。
更荒唐的還有新疆,明明就是一堆謊言,你相信特朗普、拜登、特魯多、約翰遜這些人心裏不清楚麼?如果真的不清楚,為什麼叫他們來新疆實地看看他們死活就是不來?既然知道是謊言,又為什麼在那裏像狗一樣狺狺狂吠?
可悲的是,面對一羣狗叫,我們還要不厭其煩地、反反覆覆地去解釋。造一個謠言只需要某個人的幾句話,澄清一個謠言卻是要動用到無窮的(國家)資源,這樣的"澄清“,有時候還會起副作用。
我們忘了,他們之所以這樣,是利益驅使,為了遏制中國的崛起和發展,他們無所不用其極,能打的地方就打,能壓的地方就壓,能騙的地方就騙,實在都不行,就變着法兒的噁心你。
既然如此,我們就應該“對等”對待,“互不干涉內政”是相互的,你如果幹涉了我,我也可以去幹涉你。這叫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毛主席教的。
美國、五眼聯盟、歐洲各個沒落的列強,找他們的“茬兒”難麼?別説在他們的血腥歷史上,有過多少值得血淚控訴的罪行,就是當今,對外,侵略別人的國家,對內,剝奪老百姓的生存權利(看疫情)。
有人説,那又怎樣?美國主導了世界輿論,宣傳機器都隨着他們的指揮棒在轉。你説什麼,別人聽不見啊。
非也非也!君不見,去年趙立堅一則推特,烏合麒麟一張畫作,就把澳大利亞的總理惹的跳腳大罵?到最後搞得下不來台,知道自己理虧,只能偃旗息鼓。就這一件小事兒就説明我們是可以有所作為的,利用西方媒體平台是一種,利用聯合國和國際組織平台又是一種,逐漸發展我們自己的平台也是一種。
然而最關鍵的,是要打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對等原則”,要讓那些人想搞我們的時候,心裏要掂量掂量自己會不會被搞,需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我覺得,對澳大利亞的經濟制裁雖然解氣,但是我們自己也有成本,烏合麒麟一幅畫得到的結果並不比不買紅酒差多少。
最後,告訴你一個秘密,那些個西方媒體,如果你能夠巧妙利用他們黨派之間的鬥爭,你寫的東西他會給你發表的。記得去年那個關於亨特拜登(拜登總統的兒子)的彌天大慌是怎麼被美國媒體炒的像真的一樣,差點兒就影響了美國選舉結果的?
這就看怎麼玩兒了。
(20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