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奔跑的女律師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1-03-08 10:08

文 | 玉林羅美蘭
女生當律師合不合適?
這是一個有些年頭的問題,專為法學院女同學定製。
客觀來講,三百六十萬平方公里上的各行各業裏,除了護士和幼師這兩個圈子,幾乎都有性別歧視。
主流觀點就是,男的幹啥都有優勢,女的就得付出更多努力才行,或者乾脆別整。
具體到律師行業,以訴訟為主營業務的律所,確實存在着不容忽視的性別歧視。
招聘廣告上一個月薪水2500塊有駕照的律助工作,還得括弧加個-更歡迎男生,彷彿獲得這樣了不起的工作是個什麼殊榮。
進入訴訟行業的女性,也會在咬牙奮鬥三五年後發現,選擇生一個孩子,真的可能把執業生涯洗白到08年的A股市場成色,這不是騙人的。
女律師這麼難做,那她們到底都是什麼樣的人呢?
在朋友圈裏,我見過一個做刑辯的女律師。
她臨產前兩天還開車去法院開庭;生完孩子第二天就給另一個上訴案件的法官打去電話,瞭解進展。
法官質問她,你昨天才給我打過電話,今天怎麼又來,太煩了,小心我不給你改判!
她説,我昨天在生孩子,沒有給你打電話啊。
對面的男性法官聽愣了,隨後意識到自己記錯了時間,並表示歉意。
另一位做訴訟的女律師,週五在西安開完一個庭,週六飛昆明的航班因為天氣原因,全線取消。
她當機立斷,和女助理驅車一千多公里,在週末晚上趕到了昆明的酒店,第二天一早又去開庭。
這兩個事情,前者男律師壓根沒機會遇上;後者有男律師同樣操作,少了偶遇事故被罵「女司機」的風險,確實都更佔優勢。
但二位女律師並沒有因為相對劣勢而選擇放棄,因為習慣性放棄的人都被淘汰出去了。
女性要不要做律師,到底應該由誰來決定?
父親可能會説,你去考公務員吧,那樣更好找對象;
配偶可能會説,你去做法務吧,那樣更好照顧孩子;
孩子可能會説,媽你別做律師了,我希望你呆在家。
這個時候,女性只需要一個回應:
Objection,我反對。
女學生是否選擇做律師,女律師是否繼續做律師,這件事情只應該由女性本人決定。
在面臨職業選擇的時候,女性只是女性,不是女兒、妻子、也不是媽媽。
回到開篇的問題,知乎有名網友回覆得直接了當:
女生當律師不合適;女性當律師合適。
正如第二國際創始人克拉拉·蔡特金所説:
作為一個婦女,
她既不依附於某一個人——自己的丈夫;
也不依附於,
在道德上結合在一起的小單位——家庭;
更不從屬於
榨取剩餘價值的資本和統治階級的剝削。
——《關於共產主義婦女運動的提綱草案 》
70年前的延安,也有女作家丁玲寫到:
幸福是暴風雨中的搏鬥,而不是在月下彈琴,花前吟詩。假如沒有最大的決心,一定會在中途停歇下來。
——《三八節有感》
女律師就是如此,她們不會放棄奔跑,一直在路上。
祝所有女律師節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