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做個惡人,説説公攤面積這事_風聞
皮划艇-2021-03-09 14:53
最近有個人大代表提議,取消公攤面積房屋的銷售計算方式,按照套內面積計算。這個提議得到了大多數網民的支持。很多人覺得如此一來,自己就再也不會被開發商忽悠了。甚至於房價也會因此而降低。
事情果真如此嗎?事實上可能恰恰相反。我的看法是有可能實施之後倒黴的是普通的購房者。
我們先説説房屋的價格計算方式。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計算房屋的銷售價格是以成本再加上利潤除以整個銷售面積來得出最後的銷售價格。如果説按照套內面積計算,顯然這個銷售計算方式的分母會變小,而分子不會變。
結果就是最後的銷售單價會變大。所以説希望換個面積計算方式就能夠買到便宜房子的想法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果有人告訴你,這樣一來會降低房價的,那麼只能説他玩的是朝三暮四的把戲。
第2個問題我們來談談公攤面積到底包含一些什麼?公攤面積除了套內面積以外一些公共部位的面積。比如説樓梯走廊電梯管道井以及入户陽台花園等等。
如果説以後房屋的銷售只算套內面積,而不計算公攤面積,那麼結果就是開發商為了儘可能的增加銷售量,他們就會在增加套內面積的同時儘可能的壓縮公攤面積,把所有的公共部位的面積能做小盡量做小,做到規範的極限。
只要能滿足規範的最低要求就行了。這樣做的結果是你買了房子看上去套內面積挺大,可是所有的公共面積都極其的狹小。雖然可以滿足最低使用要求,可是用起來極不舒服。給房屋的維修升級各方面都帶來問題。
甚至於你家有一個比較大的傢俱都搬不進去,想維修個管道也非常麻煩。而這一切你在購房之前你是完全不瞭解的,開發商只會給你一個平面圖或者是套內模型。在你沒有實際住進去之前,你是根本不知道這些公共部位是如何的狹小,如何的使用不方便的。
等你住進去以後發現了這個問題,你已經無可奈何了。這樣的房子不但使用不方便,而且今後的升值空間也有限。誰都不願意買這樣的房子吧?
而之所以公攤面積這個概念在香港先被發掘出來。就是因為一開始香港也是按照使用面積作為銷售的依據。在寸土寸金的香港,開發商肯定會盡量的增加套內面積而壓縮公共部位的面積。造成的結果就是房子套內看上去還行,可是公共部位用起來極不舒服。
人家也不違反規範,不違反法律。可是買了以後你就是住的不舒服。為了平衡住户的私人空間和公共空間的利益,才發明出這一個公攤面積的概念。這樣開發商在設計的時候除了想辦法爭取合理的套內面積的同時,也要兼顧公共面積的設計。
因為公共面積的這一部分價格可以體現在銷售上。也不會有這樣的開發商故意的壓縮套內面積不必要的增加公共空間的面積。這樣對他沒有任何好處,邏輯上行不通。
而為什麼美國這樣的國家卻採用套內面積,甚至是使用面積還有的只計算卧室和客廳的面積作為銷售依據呢?那是因為美國的地太大了,美國人的房子往往都是獨棟的別墅。你這個房子的所有的負附屬的管道也好,樓梯也好,什麼都是屬於你的,沒有公共空間這一説。
在他們來説除了要標明房子的使用面積,或者是居住面積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標明佔地面積,因為他們都是帶院子的,那個是標誌着你的土地的所有權大小的,是直接體現你的財產的價值的。而這一切和我們中國的情況完全不一樣。所以説沒有可比性。
還有人説哪怕最後價格是一樣的,我也是願意採用套內面積的計算方法。因為這樣的話,我面積能夠自己量,不會被開發商所忽悠,他説公攤面積多少誰知道呢?説不定就是騙我的。
説這話的人嘛,就是對建築行業一無所知。實際上公攤面積有多少?開發商也決定不了,公攤面積的計算是建築設計人員根據國家的建築面積計算規範所計算出來的。不僅如此。在房屋建成之後,最後的面積還要住建局的相關部門的人根據圖紙對房間實測以後得出最後的實際面積來作為銷售面積。
所以很多人買了房子以後,發現跟自己簽訂合同的時候面積會有一點點差別,為什麼會有這個差別呢?就是因為最後實測的時候會發現一些誤差。所以在這方面開發商是完全不可能有作弊的空間的。有這方面的擔心可以理解,但是真的完全沒有必要。
綜上所述,我認為房屋的銷售採用套內面積的做法,只會損害大部分人的利益。相反採用它的面積加上公開面積的做法恰恰是平衡多種方面利弊的最佳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