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説農民種地不掙錢請問歷史上的地主是靠什麼發財的?_風聞
朝文社-朝文社官方账号-关注我们爱历史(ailishi777),阅读更多2021-03-16 22:59

作者:我方團隊張嶔
中國古代生活裏,有件事堪稱歷朝歷代公認的真理:“農民種地不掙錢”。
雖然也常有人説,“古代農民鬧來鬧去,就為一塊地”。但在古代的科技生產條件下,農民種地到底“掙多少錢”?這事兒,其實可以先看看中國古代史上,幾個“比較富”的朝代。
可以先看宋代,作為歷史上赫赫有名的“富宋”,宋朝是中國古代農業史上“畝產大增長”時期。以學者吳慧、王通明等人的估算,宋代的糧食畝產達到了每畝278市斤,人均糧食佔有量947市斤,甚至遠高於1980年時中國的人均糧食佔有量。理論上説,在宋朝種地該“大有賺頭”才對。但另一面事實是:宋朝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五的農民,僅佔有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卻要承擔絕大多數賦税徭役,種地的“賺頭”?根本享受不到。

所以在宋朝,一面是糧食畝產的飛速提高,一面卻是農民生活的急劇貧困化。宋初宰相呂蒙正就嘆息“都城外數十里,飢寒死者甚重”。等於是天子腳下的農民,都沒解決温飽。到了被當代“精英專家”推崇為“中國歷史最好四十年”的宋仁宗時代,以宋代名臣歐陽修的話説,當時的農民“一歲之耕,僅供公足,而民食不過數月”。也就是交完了賦税後,農民連餬口都難,甚至“或採橡實,蓄菜根以延冬青”。趕上冬季,吃口糧食都是奢求。
而到了農業生產更發達的明清年間呢?明代農田的平均畝產量,比宋代提高了百分之四十八,且廢掉了大量苛捐雜税,農民的日子是不是好過一些呢?就以明代中後期北方來説,明朝民間就有“北人困於役”的説法。在漕運經濟發達的山東臨清一帶,農民從15歲到60歲“無歲不役”,河南有一百畝地的自耕農,每年要交12000“役錢”,而農民一百畝地的年收入,不過8000錢。靠種地掙錢?種一年虧一年。

至於明朝中後期的南方,特別是“一條鞭法”實行後,更有了“南人困於糧”的説法,一畝地的田賦,經過官府“條編”的折算,往往不知不覺就漲好幾成,另外還有各種臨時“加派”。至於農民的生活?也是可以想。
所以,即使是明代經濟發達的江南地區,自耕農每天一日三餐,也是兩頓稀飯一頓乾飯。發展到清代“康乾盛世”年月,北方農村自耕農常見“家數口者,肉不知味”。也就是能嘗口肉都是奢侈事。河北地區的農民日常多是小米粥高粱飯,趕上婚宴等大事才能吃上魚肉。山東的農民日常都是小米高粱煎餅,能吃上口豆腐鹹菜,就算“有錢人”……
如此生活狀況,也恰應了唐詩裏的那句詠歎: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但是,雖説“種田人”的生活很辛苦,中小地主們也不容易。可放在歷朝歷代那些享有特權的大地主身上,這日子,可就另一種活法了。
“大地主”們的錢都是從哪裏來呢?且不説宋朝以前,那些享受各種特權的豪強貴族門閥們,也不説漢魏南北朝年間那一座座森嚴的地主莊園。我們可以先看看地主“發財”的一個日常套路:收租子。

很多現代“歷史票友”們對“地主收租”的理解,大多和“租房子交房租”差不多。但事實是,地主們的套路一直很深。就以“不遏兼併”的宋朝來説,宋朝大地主們佔有的土地,佔宋代耕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佃農種他們一畝土地,就要把一半收成作為地租,如果佃農用了地主家的牛和農具,地租更要漲到八成。隨着宋代土地兼併加劇,失地佃農越來越多,宋代地主又多了新套路——常以換佃户為威脅,強行提高地租。
而在明代畝產量最高,經濟最發達的江南地區,明末的土地兼併也達到白熱化。以明朝遺民顧炎武的嘆息説,蘇州、松江地區的農民,百分之九十都是佃農,有地者只有百分之十。而這“百分之十”裏,絕大多數都是大地主。租種他們土地的佃農,一畝收成一兩石,地租竟要交到一石三鬥,可憐許多佃農交完地租就兩手空空,甚至“今日完租,明日乞貸者”。
而“乞貸”這事兒,也牽出了古代地主們一個“歷史悠久”的“發財辦法”——放債。無論是不堪重負的自耕農,還是受盡盤剝的佃户,通常都不得不向地主舉債,然後接受嚴酷的盤剝。南宋的農民就是“一切出於舉債”。明代大地主放債時,更把“大斗進,小鬥出”套路用得熟練:放債時用“發秤”做量器,一石糧食只有90觔,收債時卻用“租秤”,一石糧食有220觔,單這一進一出,就賺足了130觔的差價。
只看“收租”“放債”的套路,就知古代這些享有特權的大地主階層,幾乎是躺着享受農業生產的福利。

但古代地主們更重要的財富來源,卻還是兩個字:特權。
比如宋代的大地主們,在“逃避賦役”這事兒上,就是輕車熟路。結果就是“富豪之家賄賂公行,以計規免,中、下之户被擾,不得休息。”甚至佃農繳納的地租裏,也包括了地主們該承擔的賦税。到了士大夫享有更多“優免”特權的明代,明朝中後期的二品京官,可以享受“優免”8000畝田賦徭役的特權,哪怕七品芝麻官也可以“優免”300畝。這些手裏握有大片土地的官僚地主,幾乎就是“幹掙”。
既然是“幹掙”,那就不掙白不掙,於是明清年間,憑着手裏的“優免”特權,官僚貴族地主們往往大肆兼併土地。比如在經濟發達的福建,當地的“豪宗巨室”名下田畝土地眾多,卻是“曾不得徵其財帛”,反而是窮自耕農“吏索丁錢,急於星火”。不堪重負的自耕農們,也只能把土地抵押給大地主們,於是土地兼併就越演越烈。比如明代政治家徐階,名下土地就有6萬多畝。明末仕途失意的董其昌,也是“田過萬頃”……
而且隨着明末商品經濟的發展,中國手工業品的出口量激增,換來了巨量的白銀。趁機享盡這其中紅利的,依然還是那些大地主們。比如在蘇松地區,大量的農田都改種了經濟作物,太倉七成的稻田變成了棉田,在福建廣東等地,諸如甘蔗、芝麻、油菜等經濟作物也大量普及。然後以此為原料的絲綢棉布白糖暢銷海內外,每年換來巨量的白銀。可這些產業的生產、經營,也幾乎都被當地“富宗巨室”壟斷,吃盡了其中的紅利。
然後,就有了許多史料裏津津樂道的,那“前明多富家”的景象:**明朝嘉靖年間大貪官嚴世蕃曾經感慨,家產達到五十萬兩白銀的人家,就是明朝“一等富豪”。**但到了明末,僅在江南地區,“年收入”過百萬兩的“大户人家”,就是一抓一大把。如此景象,今天還被人津津樂道,當作明末“繁榮”“發達”的象徵。但萬曆年間的名臣呂坤,早就看到了這繁華背後的危機,説出一段振聾發聵的名言
“況富者田連阡陌,金滿箱囊,飫甘饜濃,蹈繡鋪錦,歌兒舞女,醉月眠花,畫棟雕樑,乘堅策肥。其狼籍暴殄之餘,猶足以飯童僕而飽狗彘。乃耕夫織婦,早作夜勤,祁寒暑雨,黧身枯面,枵腹攢眉,兒羸女鬻,終歲辛苦如馬牛。”

也就是説,那些“富者”們驕奢淫逸的生活,全是靠着對苦老百姓的盤剝獲得。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繼續下去,接下來的明王朝,就將會遭到空前考驗。遺憾的是,他在世時,這些話沒有人聽。他去世後僅僅十六年,明王朝就以“崇禎上吊”的方式,印證了他的真知灼見。
但在明朝亡國後,從清朝至民國的四個世紀裏,儘管多少有識之士都在警惕着“明朝亡國教訓”,但森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依然讓大地主們的“發財模式”,翻新出更多花樣。比如在清代,那些享有特權的貴族地主,也玩起了“綜合經營”套路:比如康熙年間的尚書徐乾學,他僅在無錫一地,一次就買進萬畝土地,還在揚州北京等地有大量商鋪,甚至還在家鄉“借名救荒……挨户派米……五分起息”,做起放債生意。
這種“綜合經營”,也成了鴉片戰爭前,清朝權力市場上的常態:只要手中有權的官員,都會先購置土地,然後以土地收益為本錢,經營各種買賣。在外貿發達的廣東,就是“官之賈十七”,百分之七十的商家,都有“官僚地主”的背景,生意做得紅紅火火。但紅火的另一面,卻是土地兼併加劇,大清境內“遊民”大量增加,道光年間廣州學政戴熙就給道光帝哀嘆“盜賊蜂起,民不聊生”,這樣的亂象,也預示了大清接下來“落後捱打”的國運。
雖然歷史已成過去,但一個簡單的“地主的錢從哪裏來”的問題,卻濃縮了中國幾大王朝,多少興衰的“週期律”。幾多嘆息,幾多回味,簡單回顧,就有多少思考意義。
參考資料:《宋代農民負擔與中國古代糧食安全研究》、《明代社會生活史》、《清代華北農民生活消費的考察》、《明代華南農業地理研究》、《試論明清太湖地區種植業結構之變遷》、《明朝文官俸祿探析》、《三四十年代晉西北農村家庭生活實態》、《民國時期河南土匪研究》、《民國時期新興地主研究》、《中國古代農業》、《逐鹿神州》、《生活在清朝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