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的制度設計要堅持科學原則,要依法合理確定排放權的來源_風聞
NPCHZW-2021-03-16 13:28
【本文由“jams007”推薦,來自《曹和平:中國數字和低碳經濟實踐能否形成國際話語權?》評論區,標題為jams007添加】
電是二次能源,不同的一次能源雖然都能發電,但從碳排放的角度看,電與電是完全不同的。有人在談氫能時,把在氫分為了灰氫、藍氫和綠氫。區分的依據就是在制氫過程中碳排放的差別。我的問題是電為什麼沒有這種區分呢?
現在許多人覺得,我把用煤變成了用電,我就是零碳排放了!我既感到好笑更感到悲哀。
許多年前,新加坡不承認電動汽車是無污染的,依據就是電力不是綠色的。中國的電力大部分還是依靠燃煤電廠提供。
城市推廣電動汽車只不過是將污染物轉移排放而已,並沒有説的那麼高尚!如果不從源頭上把握好碳排放,我們所作的工作只是自欺其人。在二次能源,特別是電力使用日益廣泛的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轉化過程中碳排放,不要以為換個馬甲就可以實現能源清潔化,就是污染物零排放了。
當務之急,國家要建立二次能源,特別是電力碳排放量統計系統。這樣的指標系統對於能源用户是非常重要的。能源生產企業減少碳排放,轉向清潔的一次能源非常重要,但要碳排放的責任最終的責任者應當是最終用户。
減少碳排放想要得到最終用户的支持與配合,必須讓用户非常清楚它所使用的能源是排放了多少碳獲得的。只有這樣才不會使節能流於空洞的口號,才能讓終端用户有更主動的選擇機會,才會更加積極地參與到減少碳排放的能源革命大潮中去。
在環境保護中使用的污染物排放權交易是從國外引入的。這種制度的問題是初始排放權從哪裏來的?好像也是天賦排放權。所以有人會有天然排放優勢,後來的人就要花錢買了。咱們國家的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上,初始排放權可能也是分配的。這種交易制度需要重新考慮是否合理和科學。
如果不知道自己使用的二次能源的碳排放量,如何考核減少碳排放的貢獻呢?
先不要着急進行碳市場交易吧,先把交易的商品性質搞清楚再説怎麼交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