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同一天的兩條新聞,都跟這事有關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2021-03-17 22:29
(圖源:網絡)
3月15日,在中央財經委第九次會議上,“促進平台經濟健康發展”成為重要議題之一。
會議指出,中國平台經濟發展總體態勢向好,但存在“平台企業發展不規範、平台經濟發展不充分、監管體制不適應”等突出問題,要“明確規則,劃清底線,加強監管,反對壟斷”,建立健全平台經濟治理體系。
就在中央財經委開會當天,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台**《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在市場上產生不小震動。
同一天的兩條新聞,針對同一個問題,連起來看,意思就深了。
一
所謂平台經濟,是基於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以平台企業為支撐而演化出的新經濟形態。隨着細分領域的拓展,平台種類日趨多樣:電商、外賣、出行、電影、旅遊、社交……平台幾乎無處不在。
過去10年,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流量支撐以及海量供需適配,為平台經濟提供了廣闊發展空間。《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20年)》顯示,2019年,中國互聯網平台服務企業實現業務收入3193億元,同比增長24.9%。
平台成長的速度離不開網絡規模效應。“用户越多,競爭力越強,先行者的微弱優勢會形成強大先發效應,最終成為一股巨大的市場力量。”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互聯網經濟研究室主任李勇堅説。
有互聯網創業人士這樣分析:“平台”其實是思維模式。它連接一切,為各種有可能產生聯結的產業及個人創造端口。端口維繫需要清晰的運作邏輯與資本秩序,若發展到“大樹底下不長草”、流量至上形成反噬、個人信息安全找不到可依之地,其負面效應就會外溢。
以“大數據殺熟”為例,平台通過收集消費者信息,分析消費偏好、收入水平,一套算法整下來,老客消費成本高於新客是常事。
平台強制“二選一”也很典型,尤其是在一些重要時間節點,經常有平台強制商家在自己和競爭對手之間選邊站,“有我沒他,有他沒我”。雖然被媒體多次曝光,但現在一些平台“二選一”手法愈發隱蔽,包括限流、下架、檢索排名下降等,壓制了商家的渠道選擇及自主經營權,影響中小商家業績和發展,最終將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在平台經濟迅猛發展的同時,一些新興生產要素也在安全、隱私、倫理、法理等方面引發新風險。比如,平台巨頭既能掌控大量數據和市場份額,形成壟斷、抑制公平競爭,又可能因內部監管體系不完善造成海量個人信息泄露,致使黑產鏈條叢生,甚至引發惡性案件。企業成長速度和內部風險管理能力不匹配,是現在一些互聯網巨頭共存的問題。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呂來明認為,平台經濟的發展和規範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二者缺一不可。加快健全平台經濟法律法規,及時彌補規則空白和漏洞,強化平台企業數據安全責任,迫在眉睫。
網絡交易(圖源:澎湃新聞)
二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台《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其中的一大亮點是突出了個人信息保護監管重要性。為防止平台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辦法》設置了專門保護條款:“網絡交易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時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目的、方式和範圍;****當收集醫療健康、金融賬户、個人行蹤等敏感信息時,須取得消費者同意。”
更重要的是,無論收集何種信息,“平台不得在未經用户授權時向包括關聯方在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很明顯,這是向平台企業與姊妹企業或母子企業隨意流轉用户信息的歪風開刀。
針對商家苦之已久的平台設限、賣貨不自由等“二選一”問題,《辦法》規定,平台不得通過搜索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屏蔽店鋪、提高服務收費等方式限制經營者在不同平台間的選擇自主權。
對平台企業來説,“二選一”是平台保護自身利益的自然訴求。平台傾注流量給商家,自然希望商家“投桃報李”。但若商家不得不依附平台、只有成為平台附庸才能接近消費者,平台就走向了另一極端——壟斷。列出何者不可為,能為維護商業道德和打破市場壟斷留下更多平衡協商的空間。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這是《辦法》給電商平台劃的底線。
以前直播帶貨到底是什麼、是廣告代言還是銷售,定位不清晰,監管難免混亂。針對這個亂象,《辦法》規定:**直播服務提供者須將網絡交易活動的直播視頻自直播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前腳帶完貨,後腳發現有問題直接刪視頻?有直播視頻留底為證,紅口白牙胡吹海侃者甭想渾水摸魚。
“把社交電商和直播帶貨納入監管體系,這是《辦法》最大的亮點。”朱巍説。
直播(圖源:澎湃新聞)
至於電商平台刷單、刷評價等虛構交易、誤導性展示評價、虛構流量數據等行為也被《辦法》一併規制。五星好評要靠一單一單積累,虛構點擊量、關注度,好評前置、差評後置,終是自欺欺人、損人不利己。
互聯網企業監管在全世界都是一道新課題,前兩天還有美國學者呼籲“拆分臉書”以遏制壟斷。在中國,互聯網平台經濟對社會發展進步產生了巨大推動作用,但不可否認,前些年監管缺失下的野蠻擴張也遺留了不少問題。《辦法》的出台是加強監管、規範秩序的良好開端。正如中央財經委會議強調的:促進公平競爭,反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