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夫妻吵架後妻子跳車身亡 丈夫獲刑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1-03-18 22:03
來源:江西法院
但如果不挑時間、場合
甚至在危險地帶吵架
可能會釀成
無法挽回的後果
2020年1月16日
江西萍鄉一男子黃某
駕駛石油公司運輸車
載着妻子文某在高速上行駛

行駛過程中
二人因瑣事發生口角
黃某拿起水杯砸向文某
隨後黃某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
此時文某欲下車
黃某將其拉回駕駛室
並打了她兩拳
被打後文某下車
卻又被黃某強行推回車上

上車後
黃某一邊繼續行駛車輛
一邊與情緒激動的文某爭吵
致使文某打開車門揚言要跳車
但黃某仍未減速停車
文某一氣之下跳下車
文某跳車後
頭部受傷
後經救治無效死亡
另查明,黃某賠償文某親屬
人民幣40萬元
並取得文某親屬諒解
最終,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依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
判處被告人黃某
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當雙方有分歧
應冷靜理智地去化解矛盾
而不是衝動行事
否則釀成悲劇
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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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停車滯留腳絆、抱摔民警,上海首例涉襲警罪嫌疑人被批捕
來源:澎湃新聞
2021-03-18 19:32
拒絕民警出示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的要求後,男子又伸腳絆向民警,雙手將民警抱摔在地,造成民警受傷。
2021年3月18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襲警罪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澎湃新聞記者從檢察機關獲悉,該案系發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後,上海首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暴力襲擊警察案件。
2021年3月9日上午9點,上海市閔行區某民警如往常一樣,在轄區內巡邏。突然,一輛小型轎車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這輛車一直停在東川路金平路的路口中間,並超過了停車線。在連跳了兩個紅綠燈後,這輛車依舊沒有任何行駛的跡象。
出於保障道路安全的需要,民警便走向車前詢問具體情況,要求司機出示相應的駕駛證和機動車行駛證。但此時,司機李某某不僅不配合民警工作,還叫囂着,“我和我老婆吵架心情不好,我有行駛證,停在路口關你什麼事。”
見此情景,民警便向李某某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證件,要求李某某下車配合調查。但李某某一直拒絕配合工作,叫喊着“車子我不要了,你放我走”。當民警再三要求其配合調查時,李某某下車後突然伸出腳絆向民警,雙手將民警抱摔在地,造成民警受傷。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供述,自己是因為在車上跟老婆吵架,所以一時賭氣把車子停在了路口。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應以襲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閔行區檢察院已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襲警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在此之前我國只有妨礙公務罪,包含襲警的犯罪行為,但是襲警不單獨定罪,統一定為妨礙公務罪。2020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據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和《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襲警罪在中國正式成為獨立罪名。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