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員工缺席公司週末春遊被計曠工,律師:充其量是拒絕加班_風聞
懂点法律的小周-观察者网编辑-今天我更博学了么?2021-03-18 18:54

【文/觀察者網 周弋博】
公司團建一直是一個讓員工們又愛又恨的事,雖説可以增進感情,但又總會佔用難得的休息時間。
近日,重慶一家公司的員工因為前一天加班太晚,沒有參加第二天休息日的公司春遊,被算作曠工一天,當月工資和績效及年終獎金都受到了了影響。這讓她感到非常不服氣——休息日團建應該是自願的,不參加怎麼就曠工了呢?
勞動爭議領域律師向觀察者網表示,拒絕參加休息日的團建活動相當於拒絕加班,用人單位無權據此認定員工曠工並扣除工資,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圖源:視覺中國
據都市熱報3月17日消息,重慶渝北區光電園一家數字傳播公司員工沈霞講述了自己因為沒參加公司團建被算作曠工的經歷。
沈霞是2020年上半年入職該公司的,在設計部工作。上週,公司通知全體員工,13日上午9點,將組織大家前往江津中山古鎮春遊和團建,沈霞説,當時,不少同事都在嘀咕不太想去。
12日,也就是春遊的前一天,沈霞加班到晚上10點過,因為覺得太累,沈霞到家後給主管發了微信,申請不參加春遊。
但第二天一早,主管回覆稱:“不行,公司統一活動,還是要來參加。”
“我來公司後,這也是公司第一次組織出遊活動,我真的不知道。”沈霞説,自己以為就是一個春遊活動,給主管説了就沒事了,索性13日直接睡到了10點過才起來。
此時,她也才看到主管的回覆,以及自己手機上的N個電話和微信。
沈霞先給同事回過去,才知道全公司只有她一人缺席,大家集合後見她一直沒接電話,才啓程前往了江津中山古鎮。這位同事還建議:“你要不然去打個專車過來嘛,不然老總説要處罰喲。”
沈霞説,自己考慮了一下還是決定放棄,覺得等自己收拾好了再趕過去,首先是車費遭不住,其實是到達後大家連午飯都結束了。
隨後,沈霞給主管發微信説明了情況並道歉,但主管沒有再回復她。

重慶江津中山古鎮 資料圖
到了15日上午,公司開周早會時,人力資源部主管宣佈,沈霞無故缺席公司春遊活動,算作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不僅要扣錢,還會和績效及年終獎金掛鈎。”沈霞説,沒參加春遊竟然會被記曠工,自己內心既委屈又不服,自己是因為頭天加班太累,才導致第二天沒精力參加春遊的,而且,春遊這種活動,應該是自願才對,怎麼能計曠工?
沈霞的主管李女士則告訴她,已經強調了是公司統一活動,第二天還反覆聯繫了她,但沈霞仍沒來參加春遊,相當於耍“霸王假”,因此才被記作曠工的。
主管還在部門會議時又説了一遍:“公司統一的安排的活動,員工應該服從安排參加,如果人人都目無規則,以後管理工作怎麼開展?”

圖源:視覺中國
對於公司的處理,沈霞並不服氣的,她認為,春遊不是工作,又是安排在休息日,因此不該算曠工。
但她的領導們認為,既然強調過這是公司統一活動,員工就應該按時參加。
上海遠業律師事務所劉藝律師向觀察者網表示,由於春遊當天是休息日,故涉事公司認定沈霞屬於曠工之舉缺乏法律依據,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如果是週五,就必須要去,不去屬於曠工。如果是週末,不去充其量相當於拒絕加班,不能記曠工。”劉藝説,“記曠工並且扣工資的前提是當天是工作日。”
“(當事人)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如果勞動監察部門不受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對於沈霞的經歷,重慶捷訊律師事務所唐宏波律師則表示,曠工在我國法律上沒有一個標準的定義,但在法律界通常對曠工的理解為:勞動者在工作日無正當理由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致使工作缺勤的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唐宏波認為,從相關事件中得知,公司並未在沈小姐入職時,將工作內容包括春遊的情況告知沈小姐,也未在勞動合同中將春遊約定為工作內容,從這一點分析,沈小姐的工作內容不包括春遊,故未參加春遊並不構成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