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廣州某些村落還存在這種歧視外嫁女,甚至公然挑戰國家法律法規_風聞
闻子先生-2021-03-18 16:05
國家已經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來保障婦女權益。那究竟是什麼原因讓村委及村小組人員會以這種村規民約大於法來剝削婦女的權益???有些外嫁女根本意識不到原來自己也有這種權益在,知道的也不敢站出來,甚至有人站出來,也不敢跟着走。 甚至害怕宗親在背後指指點點。又怕村委恐嚇為難。前些天在 文化縱橫看了兩篇文章帖子《“外嫁女”, 正出人意料地解放農村——耐人尋味的一項調查》和《北懂政治, 南重人情, 中部出狠人:一位農民學者的農村觀察》解開了我多年以來的疑惑,分析得很比較到位。孃家:女兒是早晚要嫁出去的人過去,父母掌控女兒的婚姻大權,是以自己的經驗為女兒找個好的歸屬。而獲得歸屬的第一步就是正兒八經地將女兒嫁出去。出嫁的方式越正規越好,若無法獲得正規嫁女兒的方式,也得將女兒打發出去,而不能將女兒總留在孃家。最重要的是要嫁出去,這樣女兒才會有依靠和歸屬,至於怎麼嫁出去則可以選擇。在冶村一帶,女性的歸屬不能是孃家,終身未嫁的“老閨女”,即便去世後也不能進入父姓祖先的行列,她始終處在父姓的“潛在外人”與“真正外人”之間的模糊地帶。孃家人也沒有義務為未嫁的“老閨女”養老送終。因此,與女兒的歸屬大計相比,諸如她在孃家的名聲、出嫁方式、嫁到哪裏、女婿情況等都可以放在次要地位。所以當這些的村規民約做出侵害自己女兒的合法權益時,父母是以這種老傳統老思想洗了一輩子的腦。所以當女兒被剝削了應有的福利權益時也顯得無動於衷。在《北懂政治, 南重人情, 中部出狠人:一位農民學者的農村觀察》中,每個小房分或房分內部都會有自己的主事的人,但這些人並不是這個房頭最有能力的人,而可能是這個房分的長子長孫,他們自然地擔負起家族的事情。也可能是什麼事都喜歡湊熱鬧、熱心幫忙做事的人。這些人在給房分、小房分做事的過程中積累下來了威望,成為村落“有説份”的人。由於宗族內部沒有強烈的房分分割,房分之間沒有利益糾葛,因而很難形成房頭政治。這些“有説份”的人最多是宗族社會生活中的權威,而無法上升為房頭政治中的政治精英。宗族內部、房分之間即便有糾紛和衝突,也不是針對村莊政治權力以及公共利益的再分配份額。宗族(村落)公共利益的再分配規則也是既定的,不需要房頭之間再進行利益博弈。房分之間的糾紛化解也是有既定的規矩,亦不需要上升到政治層面,不會鬧到縣鄉去。即便不同房分之間有人牽涉到村一級的政治而相互鬥爭,甚至上訪上告,但這也是他們個人之間的瓜葛,不會上升為房分的政治較量。南方農村的人在宗親環境下成長,宗親給予的是親情情義、人情面子,是歸屬和關愛。村民之間雖然不免有爭吵及打架,但是也都與政治鬥爭無關,也不是表面一套,背後一套。即便有爾虞我詐、有對他人的不滿和不屑,相互之間有矛盾、間隙及鬥爭,南方家長也會在小孩面前掩飾,給小孩的感覺是周邊的叔伯大爺都是“自己人”。因而,南方人生長的環境相對單純和單一,沒有被置入複雜的人際關係和政治鬥爭的環境中,因而他們對環境並不敏感,他們會像信任他們的村莊宗親環境那樣,信任他們所接觸的新的環境,像對待宗親那樣對待新的交往對象。質言之,在對待人上,他們的頭腦是簡單的。在這種宗親中成長下女兒們,甚至叔伯大爺也不待見他們的女兒們,女兒們往往是沒有説話權的。因為早晚都是別人家的人,打從小就沒有好好真心培養過,所以綜合來看,受傷的永遠都是女人。女人們家人保護不了我們,我們就讓國家來保護。不用害怕,加油,奧利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