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多名公職人員”女輔警舅舅深夜發聲:法院拒絕家屬委託律師介入二審_風聞
陶闻白-观察者网编辑-2021-03-18 15:32

近日,“江蘇女輔警與多人發生關係敲詐獲刑”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圍繞此案的相關爭議也在不斷出現。
先前,因被敲詐者為多名公職人員,引發公眾質疑這些人是否在事發後受到查處。其後,涉案女輔警家屬於15日,17日相繼發聲,直指案件是否有隱情,13年量刑是否過重, 罰款500萬是否太多。
90後女輔警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關係並敲詐
3月12日,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火了”。究其原因,離不開其“桃色”內容。
該判決書顯示,1994年出生的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性輔警許某,於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間,同時或者不間斷的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後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鬧事以及自己購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抓住這些公職人員害怕曝光後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的心理,先後敲詐9人共計人民幣372.6萬元。
這些受害人包括時任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派出所所長、婦幼保健院工會主席、以及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等多名公職人員。
2020年12月29日,灌南縣人民法院對許某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許某被判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許某的工作證件
12日當天,此案在網上被熱傳後,引許多網友質疑最多的就是這些公職人員是否有受到查處。
對此,灌雲縣於12日晚回應,稱該縣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政紀處分。受害人之一、時任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也於當天向新京報證實,其已被處理,不再擔任原職務。
而在該縣通報範圍外的另一名被敲詐者,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乙,根據公開資料,他在2019年早些時候落馬,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隨着相關方的回應,公眾對於這一問題的質疑聲小了下去,但涉案女輔警家屬近日的兩次發聲,卻讓該案再次引發爭議討論。
女輔警父親: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3月15日晚,女輔警許某父親接受了紅星新聞獨家採訪。
許某父親説,案發之前,他並不清楚女兒的私人生活狀態,“如果知道,肯定阻止她了。”他還認為,其女並非敲詐,系這些公職人員“欺負”“玩弄”其女,“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問到“公安機關扣押了你女兒的手錶、50萬元現金是怎麼回事”時,許某父親表示,手錶的事情他不知道,但50萬元現金,應該是劉某乙在落馬前給的。
“我女兒案發那天,她正好在家,她跟我們説,劉某乙出事了,相關部門要她去配合調查,她告訴我們,劉局長給了她50萬元,她要去把這個錢退回去。她那天走了以後,就再也沒有回來。”許某父親説。
根據判決書,2019 年 6 月 19 日,許某被灌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26 日被逮捕。而在2019 年 6 月5日,連雲港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劉某乙接受審查調查。

2019年6月,許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拘
女輔警舅舅:法院拒絕家屬委託辯護律師
3月17日,女輔警舅舅以“女輔警許某家屬”為名,深夜在微博發聲。
許某舅舅説,目前,許某已經上訴。從網上流傳判決書來看,還是存在很多疑點,所以他們委託了兩位律師,為許某二審進行辯護。
然而,連雲港市中院卻指定了當地兩名援助律師,稱沒有辯護名額了,並且説這是許某本人的意願。但法院沒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來證明這一説法,也拒絕了他們核實這一説法的要求,這讓許某家屬對此頗有質疑。
許某舅舅表示,他們不願意讓許某就這樣接受法律援助律師,希望能夠讓家屬委派的律師介入,對她進行真正有效的辯護,讓這個案件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審理。
許某舅舅還提到,他們家屬至今為止不能認可一審的判決結果。許某舅舅稱,許某一審被認定的犯罪事實當中,時間最早的是2014年,那時候她還不到20歲,而那些公職人員,都是四五十歲的、在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在年齡、閲歷、社會地位等各個方面,都不平等,他們是否對許某存在脅迫、威脅等手段,至今不得而知。這一點,希望能夠在二審中得以查明。
許某父母至今都認為,是這些公職人員欺負了他們女兒,是他們把她拖下了水。她只是一名輔警,在做輔警之前也只是在醫院上班,這些“被害人”都是領導,有的還是她的頂頭上司,很有可能是上司利用職權利誘、脅迫她發生關係。
對於許某就這樣被判了13年,還要罰500萬元,這個結果他們是不能接受的。許某舅舅表示,希望二審法院能夠還原事實真相,給許某、給他們家屬一個公正的判決,讓他們心服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