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海航321家企業總體資不抵債,不獨立的獨立法人_風聞
航旅圈-航旅圈官方账号-2021-03-19 15:36
海南省高院日前披露,裁定金鵬航空、天津航空等314家海航旗下公司,納入海航集團等7家關聯公司的重整一案,進行實質合併重整。
這意味着,海航旗下參與破產重整的企業,已經從春節前的60多家擴編至近400家(集團關聯321家+三家上市公司關聯57家)。
不久前,進入重整階段的海航集團管理人,曾於3月2日向法院申請旗下318家企業納入實質合併重整,海南省高院於3月9日就此申請召開聽證會。
所謂實質合併重整,是指進入破產程序的各個企業,因各自業務、財務等事項的高度關聯性而被合併清償,不同實體的財產被作為一個整體破產財產對待,以此來共同清償各個企業的債權人的所有債權。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省高院發佈的裁定書中,還披露了海航集團管理人申請及法院裁定合併重整的五大原因,原因中也揭露了孫子公司眾多的海航集團目前的資產債務狀況,以及多年來在管理模式上的一系列怪象。
一、321家企業總體資不抵債
海南省高院在裁定書中披露,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在運營過程中,並沒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獨立治理制度,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形同虛設,單個公司目前的資產和負債狀況並非股東出資、公司獨立運營的客觀結果,不能反映每個公司真實的資產及負債情況。
因此,在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的破產原因認定上,應堅持整體認定的原則。根據安永海南分公司出具的《償債能力分析意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集團等 321家公司總體資產已不足以清償其總體負債,已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償債能力分析意見》指出,上述321家公司的財務報表雖顯示其總體資產略大於總體負債,但資產端關聯應收、關聯投資等低效資產較多,在集團整體陷入困境的情形下難以回收,且負擔鉅額的對外擔保債務,考慮剔除關聯應收/投資及負擔對外擔保債務後,其總體資產遠低於總體負債。
二、320家公司是如何被拖下水的
海南省高院在裁定書中披露,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雖然各自登記為獨立的法人主體,但320家公司均受海航集團實際控制(“海航集團-事業部/產業集團-單體公司”三層管理結構),在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經營管理等方面無獨立性,明顯喪失了法人的獨立意志。
在海航集團的統一管控下,320家公司缺乏財務管理權和決策權,其資產、資金被統一調配,無法自主決定簽訂合同、對外擔保等重大事項,不具有法人財產的獨立性。綜合海航集團與320家公司在管理、人員、財務、業務等方面存在的混同事實, 應認定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整體上符合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之認定標準。
海航集團管理人在申請理由中,也披露了原海航集團的更多管理問題的細節:
一是管理上高度混同。股權關係混亂,各被申請人的股東無法正常行使股東權利,公司內部管理架構被架空,喪失獨立意志;除海航集團外,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等 324 家公司沒有制定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權利、沒有使用本公司印章的自由;海航集團管理對象泛化,超越企業集團成員單位範圍。
二是財務上高度混同。全集團一體化、垂直化、三層式控制及管理;部分被申請人無獨立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各被申請人統一適用海航集團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沒有財務事項決策權。
三是資金等資產嚴重混同,主要體現為現金流一體化管理; 大量資金由海航集團統一調撥;關聯往來金額巨大、往來記賬混亂;各被申請人實物資產、經營場所難以區分。
四是人員上嚴重混同。海航集團統籌制定管理制度、統一對外招聘、統一安排定崗,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等324家公司無權制定人事管理制度、無權任命高管,人員編制由海航集團統一管理,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等 324 家公司在海航集團統一安排下與職工簽署勞動合同; 高級管理人員、職工交叉任職現象顯著。
五是業務上嚴重混同。海航集團統一制定經營方針和計劃;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等 324家公司無獨立對外簽署合同的權限;業務運作不依託作為獨立法人的公司,採取項目制工作模式。
三、實質合併重整對債權人的影響
裁定書披露,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的現狀不能真實、客觀反映其資產及負債情況,同時形成了公司資產分佈嚴重不均的現實,絕大部分的資產被登記在少部分公司的名下,而大多數的公司無對應資產用於清償其名下的債務; 如果按現有狀況決定公司的資產歸屬和債務承擔,將對大部分的債權人造成明顯不公。因此,在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構成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現狀下, 統一安排償債資源,才能對全體債權人作出公平的清償。
同時,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在實質合併重整的情況下,有利於整合資源,引入重整投資人,從整體上提高債權人的債權清償比例。如果對321家公司分別重整,將導致大部分的公司缺少重整價值,嚴重缺乏償債資源,甚至無法引入重整投資人,也會導致重整費用增多,擠佔有限的償債資源,損害債權人利益等情形。
海航集團等321家企業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於6月4日召開,關於實質合併重整後,引入戰略投資人的進展,以及不同債權人可能獲得的債權清償比例等,航旅圈3月21日(週日)的線上沙龍將邀請律師參與探討和解答,歡迎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