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限塑令,效果為零?_風聞
木秀于林2019-2021-03-19 01:53
一、中國的塑料污染治理
2019年9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
2020年1月19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新版限塑令)。
2020年12月18日~19日,發改委全國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明確,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構建可持續的綠色發展體系,持續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
二、新版限塑令,治理塑料污染,效果=0
1、限塑範圍過窄,僅佔5%
新版限塑令,限塑範圍從塑料購物袋擴展到一次性塑料製品, 並強調對電商、外賣等新興領域進行治理:
然而,經統計:新版限塑令的範圍僅佔一次性塑料製品的5%,其餘95%沒有得到治理:
圖1 中國通用塑料製品(2017)
如圖,中國塑料製品產量為7600萬噸,其中一次性塑料製品佔38%,塑料耐用品佔62%;
塑料耐用品沒有替代品,因此,治理塑料污染,就是減少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生產使用;
圖中,新版限塑令列出的禁限目錄:購物袋、快遞袋、超薄袋,僅佔一次性塑料包裝總量的5%,其餘95%沒有進行治理;
因此,治理塑料污染,新版限塑令的效果很有限。
2、對“塑料污染”的錯誤****理解
“塑料污染”≠塑料垃圾
發改委認為:
“塑料污染”=塑料廢棄物,(白色垃圾)
因為,可降解塑料可以降解為CO2和水,沒有白色垃圾,
所以,用可降解塑料代替不可降解塑料,消滅了白色垃圾,也就消滅了"塑料污染"。
上述觀點沒有從全生命週期理解"塑料污染",因此是錯誤的。
什麼是環境污染?
環境污染的定義:
一種產品在原料開採、提煉,生產、使用、廢棄的全過程(全生命週期)中,對環境產生的所有負面影響。
環境污染的分類:
i. 資源消耗:石油、煤炭、金屬等礦藏資源,開採後不可再生,對環境造成永久破壞;
ii. 污染物:在原料開採提煉、產品生產使用過程中,各種工業活動向環境排放固廢、廢氣廢水,造成污染;
環境污染的起因:
現代商業社會,消費者需要購買、使用各種商品;
為了滿足市場需求,生產企業開採原料、加工材料、生產商品,出售,
上述工業活動消耗資源、排放污染物,給環境帶來污染。
總結:
**環境污染:**產品在全生命週期中,各種工業活動消耗的資源、排放的污染物。
什麼是塑料污染?
塑料污染的定義:
塑料製品在石油開採, 提煉,產品生產、使用、廢棄的全過程中, 各種工業活動消耗的資源、排放的廢棄物。認為 “塑料污染=塑料廢棄物”,這種觀點沒有從全生命週期角度考慮污染,只考慮了塑料製品在廢棄階段的環境污染。
因此,發改委對於“塑料污染”的理解是錯誤的。
3、“塑料污染"的量化計算
新版限塑令執行後,“塑料污染”減量了多少,50%還是1%?
僅憑《治理意見》中“一次性塑料消費量明顯減少,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定性描述,無法評價限塑令的實際成效;
以治理霧霾為例,空氣污染程度需要通過PM2.5數值量化,根據治霾前後PM2.5值的變化,量化空氣污染的改善程度;
同樣,“塑料污染"需要通過數值進行量化,才能評估限塑令對“塑料污染”的治理成效;
本文計算結果:限塑令沒有減少“塑料污染”,治理效果=0。
下面計算塑料製品的“塑料污染”。
一個塑料袋的全生命週期如下圖,在這個過程中,“損耗的資源、排放的廢物"是多少?

①原料開採:消耗石油資源;
②材料提煉:石化企業提煉塑料,需要消耗煤炭,排放廢棄物;
③產品生產&使用:塑料製品廠將塑料粒子熱熔、吹膜生產塑料袋,只有少量耗電;塑料袋使用過程中,同樣污染很小,本文均忽略不計。
④產品廢棄:塑料垃圾處理方式分為:填埋、堆肥、焚燒。
填埋、堆肥:塑料袋無法降解,成為白色垃圾(固廢);
焚燒:塑料袋焚燒後,變為二氧化碳(廢氣)、水;
綜合①~④,得出下表:
將具體數據替換表格中的圖標,計算出塑料袋的環境污染值:
一個塑料袋(5克)的環境污染:
塑料污染=石油200克+煤炭16克+固廢5克(填埋)+廢氣72克+廢水200克
顯然,上述數據遠大於固廢5克,即:
從全生命週期看,“塑料污染"包括:石油消耗、提煉塑料污染、塑料垃圾;
所以,發改委只關注塑料垃圾,大大低估了"塑料污染"的數量。
4、可降解塑料,沒有減少“塑料污染”
用可降解塑料袋替代不可降解塑料袋,減少了多少"塑料污染”?
計算兩種塑料袋的環境污染,並作對比:
不可降解塑料PE 與 可降解塑料PBAT,兩者:
①產品相同:都是石油提煉的高分子化合物,
②工業生產活動相同:開採石油→提煉塑料→吹膜→包裝→廢棄填埋;
③環境污染相同:工業生產活動相同→引起的環境污染相同;

④****兩者區別:
不可降解塑料,廢棄填埋後→無法降解,產生白色垃圾;
**可降解塑料,**廢棄填埋後→降解為CO2和水,不產生白色垃圾;
那麼,可降解塑料的上述特點,有沒有減少“塑料污染”呢?
從上圖可見:
PE廢棄階段的污染:固廢=白色垃圾,廢氣=0
PBAT廢棄階段的污染:固廢=0,廢氣=CO2
由上可知,可降解塑料降解為CO2和水,只是把固體廢物(白色垃圾)變成氣體廢物(CO2碳排放),污染總量並沒有減少;

所以,可降解塑料沒有減少“塑料污染”,新版限塑令效果=0;
5、治理"塑料污染”,可降解塑料是戰略性錯誤
用可降解塑料治理“塑料污染”,核心思想是“消滅白色垃圾”:
因為:“一次性塑料製品,廢棄後不可降解→白色垃圾,污染環境”;
所以:“一次性塑料製品,廢棄後可以降解→沒有白色垃圾,不再污染環境”;
顯然,上述結論是錯誤的:
1)“塑料污染"不只包括塑料垃圾
塑料製品的環境污染包括:“石油消耗、提煉塑料污染、塑料垃圾”;
塑料污染=石油200克+煤炭16克+廢氣72克+廢水200克+固廢5克
應從全生命週期角度,對塑料污染進行全面治理,而不是隻對塑料垃圾進行治理。
2)塑料垃圾,一旦產生,無法消滅
塑料製品廢棄後,化學成分還是高分子碳氫化合物。
PBAT可降解塑料的降解是一種化學反應,其過程如下:
(C10H10O4.C6H10O4.C4H10O2)n→ CO2 + H2O
可見,PBAT分子中的碳原子C,經過降解反應,轉變為CO2分子中的碳原子C,
碳元素是一切有機物質的基本組成部分。
根據物質不滅原理,碳元素在化學反應前後的質量不變。
因此,塑料垃圾無論是填埋、焚燒、降解反應,反應前後所含的碳元素質量不變,只是從固態→氣態。
因此,塑料垃圾一旦產生就不會消失:或者是高分子化合物污染土壤,或是CO2温室氣體污染大氣。
6. 治理塑料污染,關鍵在於改變“一次性消費方式”。
“塑料污染”的關鍵問題,在於改變"一次性消費方式”。
可降解塑料,仍然是一次性消費方式
今天,一次性塑料包裝廣泛存在於日常生活中,大眾已經習以為常,絲毫不知資源危機正在逼近:

僅農貿市場、超市(不含食品包裝)、快遞、外賣行業的一次性塑料包裝,中國每年就要消耗1.3億噸石油提煉,而我國石油年產量不過1.9億噸。
可降解塑料的問題是:
它的原料還是石油,還是一次性塑料製品,只是把塑料垃圾從固廢變成廢氣(CO2),實現了污染的轉移;
可降解塑料,只是誤導了大眾認知,讓消費者為偽環保產品高價買單,而對於治理塑料污染,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一次性塑料製品,線性經濟模式已到盡頭
2019年,中國的乙烯當量消費量為4200萬噸,相當於消耗17億噸石油提煉,佔全球石油總量的37%。其中,一次性塑料包裝消耗了6億噸石油。
中國的石油化工行業,對外依存度已經高達88%:
中國製造,離開石油什麼也造不出來,而中國每年把6億噸石油,消耗在一次性塑料包裝上。
一次性塑料,線性經濟的發展模式已到盡頭。
如何改變“一次性消費方式”,讓中國社會從線性經濟向循環經濟轉型?
從一次性塑料包裝,轉向循環包裝,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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