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緬甸,以前做的不好,但現在要及早調整了_風聞
秋八月-2021-03-21 15:31
近期中緬關係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緬甸在走向“多元開放”過程中出現的種種轉型不適,包括對中緬關係帶來的種種不適,中方的主動調適比緬方的被動調適更為緊迫和關鍵。中國應以一種新方式與一個新的緬甸打交道。
我們知道,小國在國際政治中通常是大國角力的棋子,可以被犧牲和利用的。但是,小國如果處在一個關鍵的地理位置,就有可能成為地緣政治的關鍵節點,影響到大國關係的博弈。緬甸就是這樣的國家。
過去,中國把中緬雙邊關係的日常處置權力大量下放給了雲南省政府及雲南駐軍領導有其歷史和地理原因。雲南與緬甸之間漫長的邊境線屬於天高皇帝遠的地帶。即便是在現在,所有緬中航班也都必須經雲南省會昆明中轉,而仰光與首爾、新加坡、曼谷、香港、胡志明市以及其他若干目的地之間卻有直航航班。緬甸的上層人物們已經發現,太過依賴於在中國級別相對較低的庇護者不是自己的最佳選擇。緬甸政府希望在保證中國傳統友誼和幫助的同時,也能改善同西方的關係。
現在,中國和緬甸都認識到,因中緬關係處置不當,損害了兩國之間的關係。緬甸作為中南半島上對中國而言具有極為重要的地緣政治影響的國家,中緬關係需要大幅提升級別,需要建立起類似中巴關係一樣中緬關係,建立起一種維繫雙方在戰略、安全、經濟甚至文化等領域的制度合作框架,無論緬甸國內政治怎麼變,都很難改變中緬友好的合作關係。
解決中緬問題的新思路:
對於中方在緬新形勢下如何實現突破提出如下觀點:
根據與緬甸打交道的經驗,順暢、有效的溝通,過去特別是與軍方核心決策人物的溝通,是保證合作成功的必需必要條件。但這同時又是一柄雙刃劍,很多問題源於信息不暢和誤解。正是因為我們過去注重只與上層人物溝通,忽視了民間,所以普通緬甸人才會因為信息不暢而會被有心人誤導和煽動。
現在,世界是用嘴説話的時代。因為媒體和網絡的發達,民意和輿論更容易成為打擊對手的工具。以往,我們只注重做,忽視了説,即使是惠及緬甸民生的好心和善意,我們做了,但普通緬甸人可能看不到,或者説看不到那麼遠。長期以來我們在緬甸的運作忽視了民間,一直只注重和軍方打交道,很容易激起普通民眾的逆反心理。在一些問題上,緬甸人在反政府反軍方的情緒下,我們就成了出氣筒,受氣包。所以,在緬甸,需要有人幫我們宣講,需要在除了官方和軍方背景之外,在社會上,在民間,在宗教組織裏,有地位有實力有話語權的人和團體為我們説話。
目前看來,從國內製度、文化競爭的角度來看,中國暫時沒有優勢,應對手段多以經濟合作為切入點的地區一體化建設,以及相對美國而言我們具有的地利之便,才使得我們在該地區獲得了一定的利益和制衡美國的能力。實際上在緬甸,我們還擁有大量同文同種的華裔,地利人和其實皆備。今後中國應從長遠的戰略需要出發,在繼續深化和尋找與東盟的地區內經貿合作形式之外,更要加深該地區對中華文明的社會、文化、習俗的認同以及符合現代模式的立體的,全方位的軟實力的影響和滲透,不僅要達到建立與緬甸高層核心人物的利益紐帶與共識,更要實現民間層次的溝通和交流,培養民間親中的土壤,交好社會上親中的團體和個人以及宗教領袖。尤其要接觸反對派,無論未來緬甸政府是否親華,我們都要與反對派接觸,要記住,任何時候與反對派接觸都不是壞事,即使不能讓他們親華,我們也交的是朋友不是立場,中巴模式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以兩手準備應對未來的緬甸之局,將中緬關係以及中國與其他鄰居的關係建立在一個更加穩固的基礎之上。
多元保護體系
前面我談到了要****加深該地區對中華文明的社會、文化、習俗的認同以及符合現代模式的立體的,全方位的軟實力的影響和滲透,實際上就是運用多元保護的模式捍衞我國的海外利益。海外利益,即指境外的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和文化利益。
**從密松電站的例子可知,**我們的對手慣於用低成本的非政府組織模式,組織和煽動民間和宗教的團體阻擾我們,這也是當今西方在發展中國家和第三世界國家裏慣用的手段,即所謂的現代干涉模式。既然要迎接挑戰捍衞自己,具備地利人和的我們,面對人家不辭辛勞、不遠萬里、漂洋過海而來,我們應有信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在多元化立體化的中國海外利益保護體系裏,國家政府是主要力量,但在許多不適合展示國家力量的場合,為避免激化國際矛盾,製造外交緊張氣氛,不利於當今和平發展潮流的時候,國家力量就需要隱身幕後,由民間的企業公司以及非政府組織的模式出面,即所謂現代通行的大國干涉模式。中國作為成長中的大國,對本地區的穩定以及保護自己的利益,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因此,我國的各類非政府組織要主動進入緬甸,在與緬甸政府和軍方保持合作與一致之外,積極參與緬甸社會在災情、人權以及文化教育各個領域的活動。**緬甸是一個自尊心極強的民族,與緬甸人打交道,需要謹慎言行,注意尊重當地的文化、習俗、宗教。儘量低調、謙虛,不可炫耀、顯富。放下大國國民的派頭,避免國內的官僚架子和言行,切忌待人態度傲慢與疏忽。**無論是中國紅十字會,還是其他什麼基金會、商人協會、教育組織、律師組織甚至是民間智庫和宗教協會,以NGO(非政府組織)的模式入駐緬甸,主動與緬甸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互動與溝通,親善交流,聽取和幫助解決他們的合理要求(因為,能左右人心的,既非武力也非思想,而是利益),打消他們的疑慮,培養親中的氛圍。與此同時,在一定“特殊形勢”下(例如軍方處於被動,遭受國內國際輿論削弱或動搖其統治時),以調停緬北內戰,換取支持在緬同文同種的親中華裔在政治、經濟、軍事上的迅速崛起,支持和鼓勵他們掌握民營的電視台、報紙、網絡等輿論宣傳工具,並逐步進入到緬甸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和外交等各個領域。(這點需要根據實際和及時的形勢與環境靈活斟酌處理,不宜太明顯,可做不可説),由此,為我們在緬的企業、項目和公民營造有利的輿論環境、市場環境和生活空間。用我們的非政府組織削弱和邊緣化西方非政府組織在緬甸的作用。
(古羅馬帝國的凱撒曾説過,要在一旦需要的時候(比如在對付政敵龐培的時候)有幾個得力的幫手,就必須在平時加以培植。)
其次,通過旅遊、通婚、留學等模式,要擴大中緬年輕一代的互動交流,設立支助資金和交流項目,無論是華裔還是土著,鼓勵緬甸優秀的學生來華求學,或者邀請緬甸軍方與民間有潛力的人士,來華訪問交流與進修,在緬甸民間培養下一代親中團體和魅力領袖,為未來緬甸的進一步民主化未雨綢繆。
再則,十八大提出,武裝力量的多樣化運用是捍衞國家海外利益的強力手段。因此,若能更進一步,可以嘗試在緬甸建立非主流的駐軍模式。比如,如果條件許可,以打擊販毒、海盜和保護僑民與中企的名義在緬甸建立海監、緝毒武警以及民間安保力量等非軍方性質的單位或公司,簽訂《中緬地區安保合作條約》類似的協議。
等等,多元保護體系,我國的非政府組織和文化等軟實力,現在就要以緬甸為練手,為國家整合東南亞的戰略佈局,也為企業和個人在東南亞的市場和空間謀利,各盡其職。
綜上觀點,緬甸的政治和經濟改革是相輔相成的,我認為,中方在新形勢下的緬甸要大膽解放思想,開拓嶄新思維,勇於迎接挑戰,全面提升中緬雙邊關係的級別,積極擁抱機遇,在尊重和做好核心人物的溝通工作之外,更要全方位促進中緬各階層各個領域的交流,彌補隔閡,減少誤解,增進雙方的認可,這樣才能繼續為外交大局贏得良好的信譽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