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視美國,才能真正看清美國_風聞
后沙月光-后沙月光官方账号-2021-03-21 08:31
在一些人眼中,美國不但是一個地理名詞,更是一個精神圖騰。

美國披戴着一襲華麗的長袍,長袍背面上繡着四個金色大字“民主自由”,捧着袍尾跪伏前行的精神美國人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頭。
跪行者努力地試圖讓大家相信:
美國強大,是因為民主自由
美國富有,是因為民主自由
美國發達,是因為民主自由
……
然而這一切只是美麗的謊言,客氣一點説是對美國的誤解,有太多太多的美國真實現象被掩蓋了,太多太多的美國曆史原貌被過濾了,今天流傳的美國形象是被精心加工修剪而成的。
美國作為一個北美大陸的獨立國家,迄今不過兩百多年,這片國土是美國人通過對印第安人實施的“種族滅絕”手段而得到的。
美國建國之後,“種族滅絕”就變成了一項政策,依據是“死了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不僅是這片土地可惡的主人,還是令人頭痛的“反叛者”。白人殖民者急需勞動力(奴隸),但印第安人並不是“合格”的奴隸,他們瞭解這裏,熟悉這裏,隨時會反抗或者逃跑,並得到其它部落的收留。
美國最理想的奴隸就是非洲黑人,如果不夠的話,歐洲的囚犯、破產者、貧窮者也可以作為勞動力補充,他們被稱為“契約奴”,白奴不反抗,是因為“契約”沒有令他們絕望,堅持個五個或者十年,便可以成為自由人。
這樣,印第安人還有什麼用處呢?除了礙手礙腳。

美國對印第安人實施“種族滅絕”政策,沒有任何道德壓力,包括在教科書裏也只是輕描淡寫。美國早期統治者將屠殺行為稱之為“天然的命運”,也就是“天命使然”,這是上帝的旨意,具有至高無上的正當性。
1901年,美國侵佔菲律賓後,美國總統麥金萊還為自己辯護説,“每晚入睡前,我不止一次地跪在地上向萬能的上帝祈禱,終於有一晚,我得到了上帝的啓示,那就是除了佔領菲律賓之外我們別無選擇,我們要教育菲律賓人,提高他們,開化他們,用上帝的恩典為我們的菲律賓夥伴做我們能夠做的一切。”
哪怕到了21世紀,美國在伊拉克、阿富汗、敍利亞等地同樣採取了這些手段,在稍早一些時候,美國還發動了科索沃戰爭,美國輿論機器只是把“教育他們,提高他們,開化他們”改成了“送民主、送自由。”
**“屠殺、奴役、侵略”**才是美國價值觀的核心內容。所以,美國200多年曆史一直在發動戰爭的行為並不足奇。
而美國又絞盡腦汁地找出了一些理論,把屠殺和奴役暴行合理化,以前是利用宗教來開脱自己,現在用捍衞“民主、自由、人權”來掩蓋罪行。
美式民主
新生的美利堅,在沒有強大軍事力量作為後盾的情況下,只能利用歐洲列強矛盾進行外交周旋。
美國沒有集中的權力,政治上只是一個空殼,沒有陸軍、沒有海軍、沒有最高法院、沒有統一行政權力、甚至連商業政策都無法制定。
英國的加拿大總督認為,只要加強對美國境內親英勢力的支持,英國重新控制在失去的殖民地,只是時間問題。
1783年到1789年,這六年是美國最無力的時刻,國內外危機四伏,如果不是法國大革命爆發,歐洲陷入滔天巨浪之中,美國的生存岌岌可危。
1787年華盛頓和其它“國父”們在費城秘密制憲,有意避開了“聯邦”這個字眼,而使用了“國家”。無論對外交關係,還是對內治理,美國權力正在努力集中,國家法律執行不再會因各州法律牴觸而受阻,確保了聯邦中央的權威。
亞當斯接替華盛頓成為總統後,漢密爾頓推動並頒佈了《反煽動法》,禁止媒體攻擊總統、政府、國會。
美國中央集權在初步完成階段,跟“民主自由”並沒有什麼關係。三權分立也不是什麼“民主精神”導致,而是政爭所致。
亞當斯連任失敗後,他抱着“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信念,拼命任命自己人當法官。
這些人被稱為**“午夜法官”**,因為委任狀都是連夜頒發,在權力移交給傑斐遜的前一天晚上,還有17張法官委任狀來不及頒發。
傑斐遜第二天就讓國務卿麥迪遜壓下了委任狀,但那些知道自己被任命,又拿不到委任狀的官員不幹了。一名叫馬布裏的人聯合三名當事人,將麥迪遜告上最高法院,這樁破官司,就是所謂“三權分立”的源頭。實質上美國權力結構沒有分散,只是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權力分配鬥爭。
美國立國的基礎是統一和集中,但它卻要全世界相信,是“民主自由”令它強大起來的。
民主與集中,是辨證關係,片面追求某個極端,都是有害的。美國如果真像它所説的“民主自由”,那麼,不用歐洲動手,各州自己就會鬧分家,不然,南北戰爭怎麼來的?

華盛頓砍櫻桃樹,是一個關於美國政治人物“誠實”的神話。
更加被神話的是,華盛頓辭去總統,主動放棄連任之事,網上大多是吹捧讚美之詞,説他高尚、説他開明、簡直成了聖人。
任何脱離歷史背景的吹捧或詆譭,都是別有用心的。
華盛頓在1796年大選之前,面臨的最大政治危機就是與法國關係惡化,而法國是美國建國時的最大依靠。
英法關係惡化,作為法國盟友,美國毫無疑問要站在法國一邊,共抗敵人英國。
但1793年2月1日法國對英國宣戰後,華盛頓卻於4月22日簽署《中立宣言》。
這意味着美國拒絕履行《美法防禦同盟》條約義務,傑斐遜認為條約應當有效,而漢密爾頓認為在法國大革命爆發之後,條約應當中止,甚至不應當歡迎法國駐美公使愛德蒙.熱內的到來。
美國中立等於幫助了英國,1794年華盛頓派最高法院院長傑伊前往倫敦,與英國簽署了一個條約,保證雙方船隻“自由航行,平等貿易”。
該條約對美國安全和貿易帶來了極大好處,對法國來説卻是背信棄義行為。
法國公使多次阻止美國棄約行為,但均告失敗。接下來兩年,法國對美國施加了政治、經濟壓力,對華盛頓極為不滿。
1796年,美國即將舉行大選,法國內閣(五執政時期)公開警告美國:如果華盛頓繼續當選總統,繼續損害法國利益,那麼這將是美國人的災難。
而絕大多數美國人對法國有親近感,對前殖民者--英國則深惡痛絕。
法國外交部長德拉克魯瓦向美國人呼籲:“華盛頓,必須離開!”
今天,新聞裏總是看到美國要求某國總統必須下台,以前是相反的。
為了進一步干涉美國,法國決定與美國斷交,並恫嚇美國人,“如果華盛頓還當總統,將發生戰爭。”
同時法國人安慰美國人,如果傑斐遜當選總統,就可以恢復外交關係。
1796年11月15日,法國正式宣佈與美國斷交,並宣稱要像襲擊英國商船那樣對待美國商船。
華盛頓則在1796年9月19日,提前在報紙發表公告,宣佈不再參選,這避免了給人一種印象:他是在法國壓力下放棄連任的。
華盛頓其實並不是今天説的主動放棄總統職務,而是被動的無奈之舉,從政治上來説,他要力助亞當斯接任總統。
這一切這與民主精神有什麼關係?別忘了他還是個奴隸主呢。後世文人,給這一段歷史塗擦了太多脂粉,以至於看不清原來面目。
華盛頓告別文告,是由漢密爾頓執筆,文采飛揚,邏輯嚴密。
摘錄一段:
“我們的地理位置遠離歐洲, 這促使我們能夠尋求另一條道路,如果我們萬眾一心,團結在一個有效率的政府之下!
不須多久時間,美國就有能力不讓侵略者來襲擾我們,我們就能隨時決心採取一種受人尊重的中立態度,好戰的國家不敢輕易冒犯我們,我們可以由正義指導我們的利益,選擇和平或戰爭!”
這是美國第一次明確規劃了它的外交政策,也是門羅主義的來源,一百多年美國一直是這麼做的。
對美國的誤解,還有很多很多,有機會以後再寫。
並不民主的“美式民主”,後來卻被説成包治百病的神藥。
這些史實,就是在美國曆史資料之中,為什麼要掩蓋起來?因為不符合“民主燈塔”的造型。

不可否認,那一代美國政治精英是智慧的,美國的最大幸運在於它是“一張白紙”,沒有王室、沒有貴族的障礙,這令美國享有了最大的經濟和社會自由,但民主在200多年曆史中與美國並沒有多少關係。
後來,美國卻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將民主、人權、甚至革命等美好而神聖的詞彙都搶到了自己手中,再把它的屠殺、奴役、侵略、掠奪等醜惡勾當悄悄掃到了這些詞彙後面。
仰視美國的人,當然看不到美國的醜惡和殘忍,他們眼裏只有一個光鮮靚麗的美國,自己則活在自卑自賤中,並希望別人也是如此。
誰説人權、民主、自由只能由美國掌握最終解釋權?
只有平視美國,才會打破美國的“話語壟斷權”,這既是實力的體現,更是自信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