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與輿論,都不應成為遮住真相的迷霧_風聞
蓝莓财经-客观深度的财经分析2021-03-25 10:54
近日,有企業員工在過年期間遭遇同事酒後煙頭燙臉事件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受到網友的廣泛關注。
這一事件發生在2月5日,高某某組織同一項目組十幾人聚餐,高某某喝至興起,竟在眾人面前兩次燙傷劉某臉部,並説出侮辱性言語,行為惡劣。
這一事件能在網上廣為傳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這件事本身就非常魔幻。在電視劇中看過一些黑幫、古惑仔用煙頭燙對手臉的,也看過一些職場爭鬥戲,但真正在現實中看到職場同事僅僅是有一點上下級關係,就拿煙頭燙臉的,屬實是第一次。
藝術來源於現實,這句話真的沒錯。
酒精與輿論,開解不了“小權者”的暴力罪
在“煙頭燙臉”事件中,**有一個小細節,高某某在事後道歉時表示自己是在喝了酒不小心燙傷,有點借酒來開解自身所犯下的過錯的意思。**如果高某認為酒能開解自身過錯,解釋自己的荒誕行為,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酒品即人品。從科學角度來説,喝酒之後,酒精能麻痹並刺激人的大腦,抑制大腦的分析剋制領域,會讓人做出一些平時想幹但不敢幹的事情。所以,“酒壯慫人膽”“酒後吐真言”並不是沒有科學依據,酒其實就是人品的“放大鏡”。
而高某某,只是在工作上與劉某某是直屬上下級關係,為了展示自己手中所有的“小權”,在十多人面前對37歲的劉某兩次煙頭燙臉,雖是酒後起衝突,但也是其心中所想。
另外,近兩日,“煙頭燙臉”事件在網絡上發酵,有關這一事件的輿論導向,卻逐漸偏向“企業包庇高管”、“企業縱容職場暴力”,輿論指責方向好像逐漸開始導向企業,而非犯錯誤的高某某本人。
**在全民媒體時代,每一個人的發聲可能都會散發出巨大的影響力,但也容易受到輿論操控,淪為別人進攻的工具。**例如此前的廣州小女孩被老師體罰吐血事件、四川女醫生被13歲男孩猥褻受輿論影響跳樓事件等。這些事件都存在着輿論翻轉、導向偏頗。
而此次員工煙頭燙臉事件,輿論導向在這兩天同樣存在導向偏頗。不過,這些指責企業包庇的言論,在警方這一具備權威性、公信力的媒體發聲之後,也就不攻自破。警情通報在今天已經發出,高某某涉嫌故意傷害,已經被刑事拘留,人們應該關注的還應是加害者本人。
酒精與輿論,都成為不了為施暴者開解罪過的手段。
對故意傷害説不,社會企業法律的三重製裁
高某某在聚餐中公然對劉某二次煙頭燙臉,讓劉某在身體和精神上都受到傷害,這一行為無論是在社會,還是在職場,亦或是在法律中,都是一件非常惡劣的事情。
在社會上,這一事件引起大眾的關注。現在在知乎、微博等內容平台,高某某受到來自大眾的譴責,在社會輿論層面,高某某無疑已經處於“社死”狀態。
在職場上,高某某酒後衝突事件屬於典型的職場暴力。其所屬企業表示對職場暴力堅決抵制,並承擔起懲治施暴者、關懷受害者的企業責任。
在其公司對後續事件的通報中可以看到,事件發生後成立專項調查小組,免去傷人者高某某的所有職務,工會、高層領導高度重視,與劉某一直保持聯繫,傾聽其各項訴求。
輿論上關於“企業包庇高管”的言論也隨着今日警方公佈的的警情通報不攻自破。由於企業需要配合警方調查,不能第一時間宣佈對於高某某的處理情況,在這一期間,企業在幫助受害者的同時還要承擔來自輿論的攻擊。
在今日警方發佈警情通報後的當天,高某某所屬企業也緊隨其後公佈了對其的處理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相關員工處罰辦法對高某某解除了勞動合同,並立即執行。此舉可見其公司是堅決抵制簡單粗暴的溝通行為,且對員工合法權益的保障和重視。
在法律上,高某某的行為很明顯屬於故意傷害,已經涉及刑事犯罪。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傷害人進行治安管理的處罰(行政拘留和罰款)。據警方3月24日通報,高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辦理中。
如今是文明社會、法制社會,在公共場合,在他人面前,帶有侮辱性質的去傷害別人,高某某被社會、企業、法律三重製裁,這才是應有的結果。
寫在最後:
有時候,真的感覺我們確實處於一個非常魔幻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有作惡者亦有良善者,從這次員工衝突事件中,有些是值得我們警醒,酒精與輿論,都不應成為遮住真相的迷霧。其次企業在配合警方履行其企業責任時,大眾暫且看到的未必是真相。
最後。我要説的是每個人都可以發聲,但一定要學會增加自己的判斷能力,謹慎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