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女性洗澡後不幸墜亡,家屬索賠88萬:為什麼千萬不能縱容“弱者”?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53959-2021-03-29 13:47
這兩天,看到一個匪夷所思的新聞(來源瀟湘晨報)。
有一位温州的姑娘,正在合租房的浴室裏面洗澡的時候,忽然感覺到門外有人偷窺,於是馬上喊來了自己的丈夫。
丈夫趕來的時候,發現另外一個格子間的單身男人匆忙從衞生間跑到了自己租住的單間內,連忙將門緊鎖。
一個陌生人跑來偷看自己老婆洗澡,這事放在誰身上都忍不了,於是憤怒的丈夫立刻追到小夥的門前去敲門,想要叫他出來把事情説清楚,給一個説法。
但偷窺的男人卻始終不開房門,也完全不應答,於是丈夫便將此事告知了房東,而且還報了警。
可是直到警察上門,男人依舊沒有把門打開。結果直到凌晨,外面突然有人發現,這個男人墜亡了。
偷窺的男子也許是因為丟臉,心理負擔太重,一時想不開選擇了跳樓,又或許是從窗户逃跑的時候,不幸墜亡,反正還沒有定論。
一直到這裏,這件事都還是一件很普通的醜聞事件。
但接下來的事情就很讓人無法理解了。
墜樓男子的家屬突然找上了門來,他們覺得,這對夫婦以及房東是男人跳樓自殺的罪魁禍首,是他們逼死了這個男人。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他們覺得是那對夫婦和房東逼得男人跳樓,可是明明是那對夫婦先被偷窺,受到了侵害,報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頭到尾就沒有任何逾矩行為。
還有房東,也是因為牽涉到自己的租客的問題過來幫忙,他們什麼都沒做錯,憑什麼要賠償?
更令人無法理解的是,男人的家屬還將那對夫婦和房東一起告上了法庭,並且決定索要88.9萬的賠償。
這真的更是天大的笑話,偷窺是你,逃跑是你,關門不出是你,不幸墜亡還是你,人傢什麼都沒有做,憑什麼要對你的死亡負責?
如果只是因為對方找警察上門要説法就要承擔死亡責任,那是不是還可以起訴建了這棟房子的開發商,如果房子沒建那麼高,他是不是就不會墜亡?
那是不是也可以起訴政府,因為政府把地建成了水泥地,如果是軟棉花的話,那他也不會墜亡。
那還可以起訴警察,如果警察不上門詢問、不敲門,就不會造成心理壓力,男子就不會死。
那更可以起訴男子的爸媽,如果他們不生他,他就不會去偷窺,更不會死亡。
嗯,我看這個事情應該負最大責任的就是他的爸媽,如果他的爸媽不生他,他就不會死亡。
後來,這個事情上了知乎熱搜,知乎上相關答案有439個,沒有一個人站到男子家屬這邊。
在微博事件評論區裏面,網友們也是一片罵聲。
其實,那個男人的家屬們的意圖真的再明顯不過了,就是完全不管偷窺有沒有錯,總之現在我們家死了一個人,我們很慘很弱,所以我們理所當然要求賠償。
男人家屬的所作所為,就是仗着“死者為大”、“我死我有理”的邏輯,做着無恥的道德綁架。
而這樣的事,早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
去年夏天的時候,廣州有兩個四五歲的孩子在距離家裏不到200米的地方玩耍,意外地闖進了一位姓陳的户主家裏面。
這兩個孩子擅自進入了陳先生的車子裏面,因為不小心碰到了車內的門鎖按鈕,自己把自己鎖在了車裏面。
由於是夏天,太陽的暴曬導致車內温度急劇升高,而陳先生也沒有用車,最後兩個孩子在車裏窒息身亡。
這本來是一場誰都不願看到的悲劇,可男孩家長卻找到陳先生惡狠狠地索賠。
他們認為,是陳先生沒有鎖好車門才害死了他們的孩子,並且要向陳先生索要700萬元的賠償。
我們都能理解家長們的喪子之痛,但是同情歸同情,道理歸道理,孩子的父母有沒有想過:兩個孩子明明是自己闖入別人家裏,又是在沒有徵求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車裏,還是自己把自己鎖在裏面,陳先生又何錯之有?
説得不好聽一點,是他們自己都沒有盡到關照好孩子的義務,居然還怪別人沒有鎖好車子,還要對無辜的人獅子大開口,這簡直就是以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以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
類似的事情,在我們的生活裏面真的有太多太多,無數人打着“弱勢”的旗幟,仗着“我死我有理”的歪理,橫行霸道,進行道德綁架,彷彿整個世界只能按照他們的邏輯來運行。
可是,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則,從來就不應該是“誰慘誰對”、“誰弱誰對”,而是誰有理誰對,誰守規矩誰對。
我們對死者、弱者有同理心,是人之常情,但這種同理心一旦被利用和縱容,變成了“橫行霸道”的武器,處處都是打着“我弱我有理”的招牌,那社會的運行規則將會癱瘓,整個陷入烏煙瘴氣之中。
一味地縱容“你弱你有理“的這種行為,後果會有多可怕?
首先第一個後果,就是讓某些得到了“弱者”這個標誌之後的人變得理直氣壯地去歪曲規則,然後逐漸演化成作惡,最後讓法律和規則變成一紙空文。
記得之前看過一個新聞,一名外賣小哥騎着電動車在路上高速逆行,結果跟一輛迎面而來的寶馬車撞了個正着。
明明是騎電動車逆行,還開這麼快,最後導致事故,不管怎麼算都是電動車違反交通法規在先,而且他這樣做非常危險,如果撞到的不是寶馬車,而是卡車之類的大型車輛,連命都可能要搭進去。
交警調解的時候,也確定是電動車的全責,但被撞的寶馬車主體諒外賣小哥辛苦,主動表示願意自己掏錢修車,只需要外賣員開口道個歉就行。
結果沒想到的是,外賣小哥説什麼都不願意道歉,甚至説自己是騎電動車的,永遠是“弱勢羣體”。
好一個“弱勢羣體”,難道弱勢羣體違反了交規就可以不用接受懲罰,不用道歉嗎?
在這個外賣員的固有觀念裏面,就是認為我弱我有理,反正對方是開汽車的,還開的是寶馬,我是騎電動車的,我比他窮比他弱,所以不管發生什麼樣的事情,哪怕我是逆行了,我都是有理的那一方,可以理直氣壯地不道歉。
可是憑什麼開的是機動車,開的是寶馬,就要為電動車逆行的行為買單?
而且更可怕的是,如果他這一次不賠償不道歉,那下一次有緊急事情的時候,他是不是還可以肆無忌憚地逆行,這會造成多大的交通隱患?
還有去年7月,南京某高校男大學生周某,因為多次在小區裏面偷外賣,情節惡劣,被警方刑拘。
結果被抓後,這個周某反而委屈起來。
先是説自己是知名院校的大學生,正在準備考研,又説家裏面窮得叮噹響,三個兄弟姐妹為了供他繼續學業,都紛紛輟學打工了,極力地把自己包裝得特別慘,想要博取同情和原諒。
可是如果因為窮偷外賣都可以被同情,那那些因為外賣被偷而遭到投訴,甚至要自己賠償的底層外賣小哥,又由誰來同情?
發現了嗎,這些“我弱我有理”的人,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是在做了錯事以後,瘋狂的強調自己的弱勢身份,想為自己洗脱罪名。
而他們之所以覺得示弱就可以免除懲罰,跟這些年很多“和稀泥”式的處理糾紛方式脱不開干係。
“他這麼慘,你就不要再追究了”“都不容易,你就不要再計較了。”“你大人有大量,不要和他一般見識”這樣的話,我們在生活中經常能夠聽到。
而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他們利用公眾的這種同情心為自己開脱,認為法律和規則都是讓着自己,於是我們的寬容和同情,對他們就變成了縱容和作惡。
在法律和規則面前,不是“誰弱誰有理”,而是“誰違規誰擔責”。
如果法律和規則今天能因為所謂“弱者”的哭窮賣慘,被打開了一個缺口,那是不是明天就能打開第二個,最終法律還有什麼意義?
如果讓所謂的“弱者”輕易地將規則踩於腳下,一哭二鬧三上吊就可以輕鬆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那我們堅守公平的人又算什麼?
如果“誰弱誰有理”的風氣盛行,導致犯錯的人逃脱制裁,最後倒黴的總是沒犯錯的人,那我們堅持公平和正義還有什麼必要?
還記得那個著名的“老人偷拿超市雞蛋猝死案”嗎?
老人偷了雞蛋出門,被超市工作人員阻攔,突然情緒激動,倒地猝死,家屬卻把超市告上了法庭。
就在昨天,這場案件有了塵埃落定的宣判,家屬的上訴被駁回,超市一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不得不説,這一次的判決結果真的是大快人心!
這不僅僅是一次正義的勝利,更是對無數“我弱我有理”、“人死哪我訛哪”的人敲響警鐘。
如果判罰了超市需要賠償,那是不是今後就會出現更多的人在超市偷竊,被抓到就可以以“我有病”理直氣壯地脱責?
還有開頭的那個案例,如果判罰了那對被偷窺的夫婦和房東需要賠償,那是不是就會有更多肆無忌憚的偷窺狂、變態狂敢壯着膽子明目張膽地侵害他人?
任何時候,對是非功過的評定,倚仗的都應該是法律,是規則,而不是任由“誰弱誰有理”的強盜邏輯大行其道。
縱容“我弱我有理”邏輯的第二個後果,就是如果這種風氣盛行,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和善意將會徹底消失。
去年9月,廣東湛江的一位網友在開車的時候,忽然看到大馬路中央有一個搖着輪椅的男子,把輪椅停在了他的車前面。
他原本以為這個男人是需要幫助,於是下車問詢。
結果沒想到下一秒,這個輪椅上的男人就開始朝他伸手要錢,不給錢就不走,而且情緒激動,表情兇狠。
視頻火了之後,警察調查發現,這個男人確實是一個殘疾人,但是遊手好閒,不學無術,總是用自己殘疾人的弱者身份,出去訛錢。
還有今年2月的時候,河南的兩位少年幫忙扶起了一個倒在路邊的老太太,並且和父母一起把老太太送到醫院,還墊付了醫藥費。
可等到老太太出院了,她卻反咬一口,説是兩個孩子撞倒她的,堅決不退還醫藥費,甚至還説出了“我良心過得去”、“如果他們沒有責任,他們會送我去醫院?”這樣的話。
最後直到3月,他們才在警方的督促下把墊付的醫藥費還給對方,然而這段時間裏,那兩個做了好事的孩子卻總是自己在廁所裏偷偷哭泣,覺得給家裏惹了麻煩。
發現了嗎?在這些事件裏面,最可怕的不是所謂的“弱者”佔了多少便宜,而是當越來越多的人用“弱身份”獲利時,人們將會對弱者不再信任。
比如那個司機,在經歷了這件事情之後,以後再在路上看到需要幫助的殘疾人,他的第一念頭還會是去幫助他們嗎?
還有那兩個做了好事卻躲在廁所哭泣的孩子,他們的成長又會遭到多大的影響?長大以後還會願意做好事嗎?
不僅僅是這些當事人,從當年的“彭宇案”直到今天,看到這些新聞的人,同樣在潛移默化地受到影響。
比如前段時間的一個新聞,在貴州有一位老人坐輪椅不慎側翻,路過的人們紛紛害怕被訛詐不敢出手幫助。
直到一位藍衣女子和一位男士在有同行的朋友幫助拍攝的情況下才最終敢上去扶起了老人。
還有月初的時候,四川攀枝花一位老人摔倒在出站口,周圍的人來來去去,圍觀的人也有不少,但就是沒有人敢伸出援手,任憑老人躺在冰冷的階梯上面。
直到後來一個年輕的姑娘,選擇了在不遠處的一個治安亭找到了警察,在警察的幫助下才敢將老人扶了起來。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不敢救人”的狀況?
其實不是不想去救人,而是不敢,更怕自己賠不起。
因為發生爭執的時候,對方一旦擺出“弱者”的身份,眾人就會紛紛指責你,即使你有一萬個理由,你也百口難辯。
這是有血淋淋教訓的。
深圳大學的一位教授曾做過一個統計,截止到2015年,在149起因扶人引發爭議的案例中,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終被查明,其中誣陷扶人者的案件竟然高達84例。
所以,“一粒老鼠屎,打壞一鍋湯”,社會變得冷漠,就是因為“弱者”的作惡造成的,這就是縱容“我弱我有理”邏輯之後最可怕的後果。
世道變壞,就是從壞人用“弱”作為擋箭牌開始的,他們將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推到懷疑的關係之中,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再也得不到信任,讓我們的幾千年來建立的公序良俗毀於一旦。
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一句擲地有聲的話:
當你的美德、寬容和禮貌給了那些“我弱我有理”的壞人,那我們又該用什麼來回饋真誠、善良和熱心的好人呢?
所以,氾濫的同情心和對“弱者”無底線的忍讓,這並不是一個善舉,而是在縱惡和助紂為虐,我們每一個人都將是受害者。
最後,胡適先生的一段話結尾吧:
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最終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佈的骯髒國家。
而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迴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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