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屍案家屬正式起訴學校,要求承擔162萬元賠償_風聞
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 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2021-03-30 08:50

距離1996年“南大碎屍案”發生已經過去25年,雖然南京警方從未放棄尋找兇手,但案件仍未偵破。
據鳳凰網新聞中心《正面FACE》官方微博3月29日報道,被害人刁愛青姐姐刁愛華當天來到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就當年刁愛青遇害一事正式起訴南京大學。
代理此案件的周兆成律師稱,刁愛青家屬的訴求是要求學校承擔侵權責任和安全保障責任,並要求學校承擔162萬元的賠償。法院已出具受理通知書,現在等着法院正式立案。
接受採訪時,年近50歲的刁愛華已有些白髮,對於此次起訴原因,刁愛華稱:“從妹妹離開學校到案發,這期間針對學校應付的責任,我們要提起訴訟。”
提到經濟賠償,她解釋道:“並不是想要經濟賠償,而是這麼多年了,我們家屬一直在相信、等待他們能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覆,但他們卻沒有做到。就家裏受傷害的話,想要討個説法。”
談及此次起訴的意義時,刁愛華説,“首先,父母歲數越來越大,讓他們將來走得安心;第二,(不像網傳那樣),讓家裏起碼知道我們家的孩子沒錯;然後是通過這件事引起所有人乃至每個人的家庭對(安全)教育的重視。”

被害人刁愛青的姐姐刁愛華
刁愛華還提到,雖然刁愛青被害一案目前沒有什麼進展,但從另一角度來説,這次起訴也許對案件是一個大的進展。“説實話每次來南京的心情都是很悲傷的,但是這一次,雖然也是帶着悲傷的心情來的,但我是帶着希望回去的。”
代理此案件的周兆成律師稱,法院已出具受理通知書,現在等着法院正式立案。刁愛青家屬的訴求是要求學校承擔侵權責任和安全保障責任,並要求學校承擔162萬元的賠償。
“因為25年前原告的近親屬刁愛青在學校讀書,由於學校宿舍管理員濫用教育懲戒權,從而導致被害人刁愛青不在學校,發生了刑事案件,同時從警方公佈的拋屍地點看,在學校附近,那麼不排除由於學校管理過錯,從而導致犯罪嫌疑人混入校園,從而發生這樣一起兇殺事件。”周兆成律師解釋道。

周兆成律師稱,根據喪葬費、精神損失費、撫慰金,要求被告南京大學承擔合計162萬元的賠償。

觀察者網注意到,此案的代理律師周兆成,也是“湖南操場埋屍案”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他今年3月29日接受@漩渦視頻 採訪時透露,被害人鄧世平老師已於2020年3月24日下葬。

公開資料顯示,南大碎屍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受害人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
1996年1月,刁愛青失蹤,有網傳説法稱“當時同宿舍女生違反學校規定使用電器,導致擔任宿舍長的刁愛青也受到處罰後,心情不佳賭氣外出散心”。
1996年1月19日清晨,刁愛青部分屍體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跡,將其屍體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發後,南京警方運用警力進行大規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兇手。
2016年,網傳“南大碎屍案”因20年未破,“過了追訴期成懸案”,對此,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官方微博於2016年1月20日闢謠稱“追訴期是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對於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機關已在偵查案件,警方必將依法追查到底,絕不放棄。”

另據浙江在線2020年2月24日報道,1992年發生的“南醫大女生被害案”於2020年2月告破後,警方回應稱,對於廣受關注的“南大碎屍案”,南京警方從來沒有放棄,此案在繼續偵辦中。
刁愛華2020年2月接受採訪時稱,理解南醫大案當事人父母內心的傷痛,希望自家案件能儘快突破,同時“南醫大女生被害案”的告破給其家人增加信心,但不是自家案子不敢告訴父親,怕他情緒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