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教考試因散光被拒?可以肯定,又是一個苟晶事件_風聞
风生水起云飞扬-2021-03-31 00:14
風聞又現熱帖《女子招教考試筆試第一未被錄取,稱區教育局説她眼睛散光》,不出意外,又有大批網絡義士路見不平一聲吼,為文中齊女士鳴不平。筆試第一、綜合成績第五,居然因**“眼睛散光有問題”**不被錄用,如此不公,那還了得?肯定是黑幕、肯定是被關係户頂了!更何況,區人社局都發出《接收函》了,教育局憑啥不給錄?眼睛散光就不能當老師了?“這比招飛行員都嚴格啊,厲害!!!”、“散光帶眼鏡就可以了,什麼時候公務員還對眼睛要求這麼高了?歸根到底還是關係户太多了,不得不淘汰一個沒背景的”,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是,且慢,“在她向區教育局尋説法時,對方稱沒錄用的原因是她眼睛散光,體檢沒過”,這是齊女士自稱的,經過核實了嗎?難道只要有人訴説遭到不公待遇,她(他)説的就都是實話不會説假話?只要對招錄工作稍微瞭解,就應該能知道,這是假話。按照招錄規則,招聘有正式事業編制的老師,教育部門只能提出招用計劃,招多少人、招哪些崗位、學歷和專業要求,然後報給人社部門,人社部門發佈公告,然後筆試、面試、體檢均由人社部門統一組織,教育部門是不插手的。筆試、面試後,人社部門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根據需要人數1比1比例確定擬招錄人員,然後進行體檢,體檢合格以後政審,合格的予以錄用。體檢合格與否,是人社部門認定的,教育部門根本就無權認定。齊女士都收到人社部門的接收函了,表示她成績、體檢、政審都合格,已經被錄用,怎麼可能會有教育部門出來説齊女士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另外,我查了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政府官網,查到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一共招聘230名教師。齊晶晶報的是小學英語老師,招錄13名,筆試入圍40名。齊晶晶准考證號18010201407,筆試成績77.7,排名第一。面試成績沒查到。從招聘公告上看,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標準進行。查了《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對於視力的要求是第十二條“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不合格”,沒有其他要求。體檢表上也只有裸眼視力、矯正視力、辨色力三欄,沒有散光這一欄。這就是説,散光與否根本就不是體檢項目。既然都不是體檢項目,體檢不檢查眼睛散光與否,又有誰會知道她是不是散光?又怎麼可能發生“散光拒錄”?
從招錄規則以及體檢標準來看,是不可能發生散光拒錄的,更何況齊女士的接收函,是表示她已經被錄用,表示她成績和體檢都合格的。那為什麼崗前培訓沒有了她?那只有一種可能,她沒有去報到。作為應屆生,招錄被錄用,發給接收函以後,該生應該回校辦理派遣單,憑派遣單和接收函到錄用單位報到。現實裏,應屆畢業生騎驢找馬,多處應聘是常見的,如果該生覺得有更好的去處,招錄被錄取以後又放棄的,並不罕見。我身邊就發生過這樣的事,齊女士可能就屬於這種情況。只不過,兩年多後她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