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説文解字_風聞
目前须静心养神的某猫-非宁静无以致远2021-04-01 20:25
(大概説一下,不是很嚴謹)
1.“亞”的本義及延伸

“亞”的十字狀(可以想成俄羅斯方塊的組成塊,有明顯等同面積的5塊組成,有處於中心位置的方塊)造字原理是表示“中心/中央”的意思,商朝寫法1示意有彙集、指向性的含義,帶有顯著的、重要的、崇高感等感覺,然後才有“祭祀”這個意思(或者被推測出是正面的族徽(這個理解有正確性)的示意,都是特別有“神聖感”的正面寓意;以及還沒有被明確區分出來的“重要的,主要的,特殊的”等含義);商朝2和西周的寫法是周圍的四面線狀筆畫是劃定範圍的意思,體現出人們對於自己生活區域邊界的理解;戰國5和漢朝9上加的一橫是“太陽”的意思,有普天之下、接受上天監督、“合理合法”的之類的意思;戰國6至之後都是上下兩橫的寫法,上下兩橫表示框定範圍,實際上是由於觀念變遷發生的“周圍/範圍”寫法的簡化,可以類比於一條河流、一條馬路或者一幅畫卷,一般情況下人們只要看的一部分就明白(推斷出)整體是有範圍的了,而楷書的繁體寫法極力追求中間結構的平衡觀感以至於類似於十字裝就表示本義“中心”仍然存在(説法很繞,大概就是如果這麼做的效果最好(最美觀),那麼一開始人們就是希望你這麼做的(最符合原理));春秋4的寫法實際上表明瞭這個字的重點在於中心位置(因為表示“中心/中央”,而不是類似於“貓”這種左右結構參照理解(同時發生或者存在、兩者發生互動)或者“家”這種上下結構表示先有“住所/滿意的固定環境”再有“(願意或者能夠積累)財產/所有物”這種時間順序關係的字),所以中間有一個點或者短橫線(指出重點、或者是位於中心位置的聚焦點,長化寫法可能是受到了長條狀兩邊依次擺開的宮廷宴飲或者列隊進行祭祀的行為本身的影響(皇權即人們日常能接觸到的、最常見的關於“人”的至高概念,這也體現出從“祭祀”的概念從有身份的人都可以參與的圍拜變成了由天子帶領着(指定人員)進行祭祀,某種程度(證明春秋時在華夏文化中)是“神”以及巫術的概念被驅逐,(封建制度和)皇權的權威性/正統性/合理性已經被穩固)),戰國7的寫法可能是對於合法性的強調(因此有很多其他線條製造出“條條框框”的感覺,即“各種/明顯的主要的”要求都符合(或者説被這些規則所保護、拱衞),所以是“理所當然”的“中心”);“亞”作為族名或者表示位次,應該與貴族和謙稱相聯繫,這裏可以聯想到我們自稱生活的土地為“中國”實際上是“中央王國”、大和民族的“日本”帶有“日之本地(太陽(最初)升起的地方(“本”有原本、根本、居所的含義))”地利認知榮譽感,近代翻譯各國國名為“英國”、“美國”、“德國”、“法國”等,而對於“亞洲”這個稱呼,實際上應該是我們的祖先認為得到了最滿意的居住地(參考寒冷的北歐和炎熱的非洲,實際上温帶最適宜人類這種有極強主觀能動性的動物進行繁衍,“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適”作為“適應”某種環境,是主動行為,而不是被動的“適合”;温帶季風氣候區域(包括臨近的温帶大陸性氣候和亞熱帶季風氣候)非常適宜原始人類獲取各種生存資源(在遠古時代,首先不是人的本身感覺怎麼樣,而是以自然條件為第一考慮要素,人為了獲取資源而忍耐自然環境),比如四季分明晝夜温差大(意味着四季都有不同的植物可供採集,輪番供應,而晝夜温差大則有利於植物積累養分,即更有營養可以維持更多的動物),雨熱同期(有利於植物的養分積累,高產品種被篩選出來(如果都是長在貧瘠的土地上,種子的優劣也很難影響收成),因此中國人也是最早馴化水稻等糧食作物的民族),而氣候的多樣性也使得動物的種類增多、某個區域內的種羣規模較小和活動範圍更多的交叉重疊,不像是寒帶的代表動物猛獁象劍齒虎等小單位大型野獸橫行,也不是非洲的代表動物角馬狐獴等形成超大羣體或者體型普遍較小,甚至因為温帶正處於地理中間位置因此有不少長途遷徙的鳥類可以撿便宜(至於為什麼我國的原生種或者特有種鳥類數量和種羣規模與國土面積之比和其他國家地區有較大差距,而人煙稀少的海島則往往有大量的鳥類,合理懷疑理由和“旅鴿”的滅絕一樣,基本上都是被幹掉了;不用考慮弓箭或者漁網,原始人射彈弓甚至直接投擲石子以及在水域中製造簡單陷阱,只要時間夠、都可以大量捕獲鳥類)),總而言之,這是一個非常理想的混吃混喝的地方(甚至果腹之餘的閒暇時間很多),可以説我們的祖先是左看右看上挑下挑(比較各種環境的優劣,這種善用思考總結而在行動上的惰性也體現在各種機器的發明和科幻作品等對於未來的設想上,包括家庭環境對於人的影響更多情況下也還是“人”被施加(/主動接受)影響(俗語“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孩子會打洞”等這類説法,不但是表明了階級傳承的穩定傾向性,也是“人”對於自己身份的普遍認知(即主動接受家庭環境的影響,“人”的自我馴化)的總結),即人類就是有(經過思考和謀劃之後)“坐享其成”的天性),最後在中間挑選出了一塊風水寶地,所以稱之為“亞洲”。
而後世的“亞”的“低垂”、“次等”等含義實際上是本義的延伸和相對義的使用(“亞”的本義既然是對於“中心”的重視,那麼也可以理解為對於周圍、附屬物或者較差的東西的輕視),差不多是借代、簡化、最終誤解一條龍(可以類比於因為“理性(重目的性,即“智能”)”與“非理性”(加限制詞進行簡單否定,非A僅表示對A的否定,(重視一以貫之的邏輯推論),沒有明確説明條件時不是對於BCDEF等的指定)的關係,所以某個人把“非理性”與“理性”的對立義(注意,對立義並不一定是絕對明晰準確的反義,也可能是處於相同層次的另外一種概念,因此被相互匹配)“感性(重“心理活動”)”一詞的概念相靠近,最後把“非理性”等同於“感性”,是應用範圍錯誤;而在實際使用中“非理性”其實一般是表達外在行為不夠理性的意思,而不是重視個人內心活動的“感性”;這些語義範圍的區別在代入例句的時候會顯得很容易分辨),而“低垂”(百科例句:(晚唐)韋莊《對雪獻薛常侍》:松裝粉穗臨窗亞,水結冰錘簇溜懸。)這個意思實際上來自於因為外力壓迫(現代人理解為地球的重力,而古人更可能認為是“上天”要求萬物要懂得尊卑並且用外在形象表示出來)而低垂,這裏可以想象的是高位者要求麾屬進行跪拜參見,即“亞”的字義在這裏發生了主語的改變,從比較明顯的“中心”的主動變成了“附屬”的被動(實際上表明瞭“中心”的寓意變得更加崇高,距離感被強化了),“次等”這個概念得誕生實際上正是關係到“亞”的本義,人類的思想中是先有了“主要”然後再有了“次等”的概念,同時這種先後之分必須有一段時間的共存狀態,所以才能夠被區分出來(舉例來説,如果是一堆copy出來的芒果那麼隨便拿那個都無所謂,品質都是一樣的 ,但是如果這堆芒果裏有比較好的也有品質比較差的,那麼人們會自然而然地進行挑選甚至階梯定價,然後就有了“特級芒果”、“一級芒果”、“普通芒果”等命名),因此例句中比如説“亞父”這個稱呼是指地位僅次於主持者的尊貴的人,而對“亞大夫”的理解應該注意到這種身份同屬尊貴的貴族,實際上是同類(尤其是高等級的貴族階層之間)的比較用詞(差異程度很輕微,強調區別以指代不同的對象而不是“拉高踩低”),而把“《十六經》:夫地有山有澤,有黑有白,有美有亞。”的“亞”按照《説文解字》因為小篆寫法的理解而解釋為“醜”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因為“山澤(山川與湖泊,或者地勢高處與因低陷而有其他物質的積累處)”、“黑白(道家主要的理念“陰陽”即以“黑白”表示,同時也是夜晚與白天的自然輪換)”都是表達經常觀察各種情況因而願意接受甚至是欣喜於不同之處的帶有美好寓意的詞彙,所以“有美有亞”理解為“有水土豐美人們主要進行居住的地方也有邊緣處生活條件稍差的地區”比較正確,甚至同義複用也是有可能的(因為類似於同屬貴族階級、“美”和“亞”是同類的(或者説都被古人認為是自己已經所有的東西),都是好東西)。
此外,“亞”的本義其實在現代漢語中還是有留存的,例如使用“不亞於”這個詞的時候,我們一般是直接理解為“能與之相提並論”的意思,而不是“與……相比、不是較差的”;還有一個例證是漢典中“凡亞之屬皆從亞”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差不多的,只是更為文雅(沒有明説統治者是誰)罷了。
2.“四”的造字原理及今天的寫法

從一二三的寫法進行延伸,在商1到春秋5的寫法中都為4條橫線以表示實際出現的4個東西,而春秋6的寫法可以理解為表示“一個比3大的概念”因此用一條繩子狀(上古時代人們使用繩結記事而且與各種動物植物朝夕相處,因此造字時傾向於使用並不是橫平豎直的線條以及動物一般都是有運動着的姿勢的,植物則關係到最常見到時的標誌,如植株本身的形態或者湖邊山谷等能找到的地方,或者是特定季節去尋找時它的果實的樣子)的線條把3條邊(這個三角形的形象是為了在篆刻小字形時仍然好區分線條)包裹起來(包裹、控制、大於),但是人們後來卻發現這種示意法容易產生誤導(一個是比3大的概念的範圍問題,另外則是不均等長度的線條一般表示不同地位的概念,乍一看很難意識到長線條實際上是短線條的變形),因此有了2種傾向,其一是前三種分支寫法的畫出範圍然後再畫出四條線以表示(類似於先把幾條擀麪杖放在桌子上,然後再來數桌子上有幾件東西),其中春秋7的寫法是傾向於直接根據字義重寫,即上下畫兩條線,然後中間四條豎線以示數籌(因為都有上下文或者特定語境,所以寫得隨意一點其實沒有關係,而且統治階級也可能有故意複雜化文字以使知識文化不向其階層以外流傳的傾向性,理由可以參考日語假名的創造原因(“脱漢”為了打破貴族階層對於知識文化的壟斷,中下層民眾痛苦於高文盲率,因此由宮廷女官等次級貴族和年輕學生們等發明出一種更為簡單易於學習的文字並且能夠快速且廣泛的流傳開來)),尤其是漢15漢16的寫法;而戰國8的寫法則傾向於繼承古代寫法,因此只進行了規範化但是因為對於造字原理的全盤吸收而泯滅;戰國9的寫法則聯繫了“2”的意思,把4的表示分成了一個盾牌狀區域中表示的上下兩個部分,即先計數出2個再計數出2個,就是4;戰國12的寫法更可能與繩結的意義相聯繫,即固定出一箇中心點的四條繩子,這裏應該要注意的是中空的中心交叉點的意思(理解為打結的繩子中間的繩結,或者是共同的源頭以表示某些事物具有相同屬性分類);戰國10的寫法其實是很意思的,這裏採用了內部線條向外延伸交叉的方法,以表示春秋6中的外圈線條實際上是與中間的內容相聯繫的,即在示意中具有相等分量(可以理解成貴族只和貴族在一起生活,民眾只與民眾同住,而奴隸只跟奴隸在同一區域;偶爾的接觸無礙於本質,就像是普通人不會偶然間看到一兩隻蟲鼠的死亡而感到不適,因此被定性地表示為相互交叉的東西必是同等級的);而戰國13和戰國17的寫法實際上也是根據字義重寫,是確定了一個源頭(即事物被歸結為相同的因此有共同源頭;“源頭”在這兩個寫法的上半部分的軸對稱中心點)然後想拿四條繩子擺出“4”的概念,扭來扭去應該是出於便於區分筆畫、美觀以及為了表示自然狀態的考慮(這裏必須要説明的是,思考造字原理最好能夠代入上古時期自然地理條件塑造的古人的思維中,比如“4”等數字概念,其實一開始是表達“數量及物品本身”,因為象形文字來自於對於實際存在的物品或者與之相關的行為的整個過程的抽象,與現代人習慣的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想象”、“虛擬”的情況差異很大(比如説“我想吃蘋果(不確定目前有沒有蘋果)”這句話對於原始人來説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自然條件的限制,即使是隨時都想吃也不可能隨時都吃到,換成“我要(去)吃蘋果(蘋果已經有了,所以我可以做吃蘋果這個動作)”比較正常);又比如説“4條河流”,上古時代的人們是思維是“1、2、3、4來數一下哪幾條具體的河流”,即對於河流的具體位置、長短和形狀等基本屬性有感知以及區分,然後才表達出4條有不同之處但是都是河流的東西;而現代人對於這個詞語的理解是“4(數字/計量單位)”+“河流”,即某一個數量的某一種東西,我們聽到這個詞彙時一般只簡單出拆解理解,並不再去多想;因此古文中會有如下傾向性:要不然就是數量詞關聯物品名,做實際描述,説就要説清楚(歷史記錄和上古漢語居多);要不然就是使用非常多的連詞和代詞,且只講數字,即用主語不明確來表示虛指(哲學類論述和古漢語居多)),因為人們能夠遇到的因為聚集而需要計數的東西一般都是具有相同屬性的(比如説幾件任務,幾隻羊,幾個盒子);而楷書的寫法實際上是漢16與漢17的合流,即以最能明確表示字義的漢16為基礎,但是又必須提示“4”這個概念來自於對自然狀態的總結以及為了書寫的美觀性(又是中國人尤其是衣食無憂的封建貴族階層的浪漫感,和書法相關的審美髮展也有關),所以最後用了漢16為主、兼顧漢17下部帶有力量感的自然寫法的樣子。
3.“五”和“十”的造字原理

這兩個字都是和“結繩記事”有關(“七”和“九”應該也是類似原理),並且由中國人喜愛的五行五穀五官五彩五味等概念中可以看出,“五”這個概念並不單單是數字遞增到某個程度的計量,而且是具有標誌性意義的;參照“十”是一個明顯的大繩結,“五”實際上可能表示的數量多到已經達到了可以被以交叉的形式表示的程度,即“X”狀的商朝2寫法中,實際上兩個線條的交叉點(一個點)也是在代表着一個計數單位,或者可以想象成五個盒子堆疊的情況(下面4個,上面1個;這也與人們一般見到的一定數量的東西的具體情況相吻合,即“一堆”),商朝3及之後的上下兩橫與“四”同理、都是表示框定範圍,而後來又逐漸發現了這種寫法可能產生誤導(直接理解時與“4”的概念相混淆),因此最終變成了楷書的寫法“五”(但是這個字為什麼是四畫?排除上下兩筆後,可以發現中間歪曲的十字狀線條可以拆解為幾乎等長的5個部分,可以想象成5根小木棍擺成,即示意某個指定範圍內有5個東西)。

而“十”是由記事(重要的事情才需要用到“結繩記事”,因此拿出一根繩子以及打結本身,這些行為本身就代表了“重要”)、大繩結然後到“記錄重要的事情(即打這個繩結的目的是)”逐漸演變來的;而春秋5時“十”的寫法就基本確定下來了,即一旦出現要表示這個意思的情況、用到這個字的場合,就表示有重要的事情(/關鍵點)出現、因此需要被記錄的,所以明確的寫出“十”的樣子以快速記錄下來;“甲”的金文寫法同“十”實際上就是來自於“重要性”這一概念,不過後來兩者被區分為“首要的,第一,最好的”和一般表示純數字概念及相關。
4.百千萬
在漢字解析中尤其應該注意與之同時出現的其他漢字或者相關的詞語意思,並且學會拆字,再參考現在不斷出現的考古發現的早期寫法,其實會導致犯下和《説文解字》相同錯誤的情況不多,尤其要時刻記得漢字是“象形文字”,是在抽象地表示某種概念的。



“百”實際上是“日”、“白”再到“百”(與此相類似的可以舉例“人”、“大”到“太”),“日”的本義是“太陽”,商朝1寫作圓圈狀,而商朝2及之後的寫法中都有了一點,這一點的作用更多的是強調符號(大概上古時代需要畫圓表示“範圍”概念的情況很多),而這一點的區別就好比“他動了動頭(表示具體動作)”和“他搖了搖頭(表否定義)”的差別,即明顯的區分出了表意內容;然後是“白”,這個字很有可能經歷了不同的造字原理時期,在甲骨文時表示從植物上收集而來的食物(從近地面的禾本科植物上得到的通常是種子的部分),意義逐漸從水稻等擴大到橡木果等植物種子(注意與水果/果實的“果”相區分,“果”的造字原理是指那些有明顯支架結構和大量果肉的東西),而“白”所指的則是除去外層的堅硬薄皮後,能夠得到固體內容物(澱粉)的東西(且保留外殼時大部分具有可以長時間儲存的性質),“白”字的甲骨文寫法中的一橫可能是表示這類東西都要堅硬的外殼(橫表示稜的凸起)或者是提示可以從中間破壞以食用;再然後“白”的寫法貼近與現代寫法並且幾乎沒有變了,其實是説明“白”的字義被明確下來了,而且與今天的“白”的概念有很大的相通性,即“白”是太陽照耀長期得到的結果(上面的一瞥表示“長期”,理解成日復一日然後把大量的計量數字點相連接也行,即連點成線),也就是説我們的祖先意識到了,植物從地上長出來然後讓人得到食物,這個過程產生的根本是植物從太陽處吸收了能量,所以感恩之心從植物轉移到了太陽,“白”的字義從“(植物帶來的)食物”(描繪“種子”)變成了“太陽(帶來萬物生長,有太陽就有人類的食物)(描繪“太陽”的長期存在)”,也就是説“太陽的長期存在”,是“白”的本義,而太陽照耀時的純白色光芒,則引申出“白色”這個概念,而太陽存在的時候,即“白天”,“明亮”、“清楚”等釋義這是來自於“日光之下”這個概念,而“純潔”(組詞“清白”)則是較為晚才出現的概念(可能是從陽光均勻地灑滿每一寸土地,從不受干擾的公平公正,這一概念中引申出“純(單一、專一,本質好)”和“潔(不受到干擾)”,而與之組詞的“清”來自於“清楚”的釋義,是“能夠直觀地查看然後做出判斷”的“清”);在上古漢語中出現的“顯著(日光之下)、真誠(可以聯繫太陽給人的温暖感受)”都明顯與“白”的本義有較大的關聯,而比如“李賀《致酒行》:雄雞一聲天下白。”這裏的“白”解做“亮,明亮”則明顯與“白”的本義有關,把“太陽昇起”作為“白”的出現,即“亮”(也就是説造字原理其實會被無意識地使用在一些詞句中,即罕見義或者比喻義等這些特例很可能是能關聯到造字時的本義);而後來的 “一無所有”義則是受到了“空白”一詞的影響,是先有“空”(附帶“白”因為白天的太陽照耀是一種長期存在的自然狀態,即屬性)然後再有“什麼都沒有(實際上是沒有其他,比如説土地一無所有,人一無所有,都是忽略了土地和人本身)”的概念;順便,“空”的造字原理是從“有”通過人的勞動把其變成“沒有”,即“空”(挖掘出洞穴),因為上古人類認為身邊被各種物質所填充(天空中有風、氣等自然力量在運動,是有“東西”的;按今天的物理學的“原子”概念來説是對的),並不存在自然狀態下的“空”(比如説湖泊是水填滿了坑窪之處,即自然狀態下不存在“空”的具體概念);“工”的造字原理和人類活動(勞動)改變自然條件(尤其是地面上的)有關,這個字的示意是在地面上留存有杆子(在其上端加上橫條或者附帶旗幟等標誌物以方便在遠處觀測、確定位置後前去;並且可能和“祭祀”等重大活動的概念相關聯,因為是有目的去做的事情(此概念被區分出來,即表明了具有“目的性”),必定是大事,所以很鄭重的畫出了左右對稱的一橫)作為經過了人的活動後的狀態以區分自然狀態(自然狀態即平整的地面),即“工”的本義就和“人類勞動(勞動,有目的性的活動)”相關;然後對“白”的概念進行升級,得到了“百”,“百”上面的一橫的意思與“白”的一撇是一樣的(表“長期”,一個模糊的宏觀概念),即“白”的日復一日就會得到“百”這種豐碩的結果(不過從古代寫法來看,某段時間,“百”的意思與“糧倉”和“囤積”相關聯,即“白”作為稻米義的時候,大量的稻米形成的“百”就是“糧倉”,是囤積下來的儲備(這也可以與“白”相關聯,以前人們在短時間內獲得大量相同的物質(尤其是特定時間大量成熟的植物種子是最有可能造成這種情況)肯定是不能立刻消耗完的,所以產生了囤積以供以後使用的概念),但是這些意義都隨着“白”的本義的改變和人們對於數量概念的認知而逐漸消亡了),而漢朝寫法時,“百”已經被抽象為明確的數字含義了。

“千”,《説文》以為“千”字“從十,從人”是可以的,即既可以認為是“長期”與“十(重大事件)”相組合的結果,後世的“千”多取此意即“十百為千”;也可以按照“千”的象形文字寫法解釋為“人的(一定時間內的)勞作”所以用一橫表示勞動後留下的痕跡或者指出勞動的特殊場所(即平台)以區別一般情況下的“人”(與“人”的寫法相交叉以表明這是“人”的行為的結果,或者“人”站在此範圍中),即“千”的造字原理是與“人”息息相關的,上古時期的人們能夠意識到“人”的行為能夠達到或者帶來“千”(極多,許多)的效果。

“萬”的造字原理則很有意思,最早是完完全全畫出一隻“蠍子”,即想辦法在用一個極小的圖案(單個漢字的書寫空間很小)來表示一個極大的概念,選用“蠍子”作為“萬”這個概念的代表是因為小小的毒蠍卻威力無窮(一次蠍子的觸碰就可能致人死亡,甚至是大型牲畜也會很快就死亡,即“蠍子”的效果非常大和明顯),令人深受震撼(並且為了避險以及描述一種非常之情況,上古時期的人們把“蠍子”傳播成廣為人知的一個概念),符合以極小表示極大(的結果)這種概念。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蠍子”就代表人們對於“萬”的概念的理解,即“雖然本體很小”但是“有着非常強大的力量”,比如説計數一堆事物的時候,用“萬”這一個字就可以輕鬆地表示數量非常非常大的現實情況。但是在春秋時期,“萬”的概念則明確出現(商朝時寫法的上有一橫尚不明顯,我比較傾向於認為是此時只指代“一定時期內的人的活動”這個概念),且在之後逐漸代替掉了“萬”對於“萬”這一概念表示,這實際上是因為古人們意識到了,對於“萬”的概念,有一種更好的表示方法即關聯到我們自己身上,“萬”的示意就是“人類的長期活動造成的結果”,人類的長期勞動可以造就移山填海的效果,所以更為符合“萬”的“雖小卻威力無窮”的本義,所以“萬”的寫法被確定下來為“人(的活動狀)”加上“一橫”,即“人類的長期活動的結果就是“萬”(以現在人類佔領、使用和支配全地球的資源來説,確實是如此,我們成功地實踐了先人們已經預計到的情況)”。
5.“正”是什麼

“正大光明”這個詞語其實比較接近“正”的造字原理,即“正”最初的造字原理與“太陽”相關,在商朝1和商朝2的寫法中(商朝2寫法的黑色點可能是特指的意思,即不是太陽散發出光線的狀態,而特指(太陽)被地面上的植物所接收到的陽光,所以雖然源頭都是“太陽”,但是需要特指以區分),示意都是“太陽照耀着欣欣向榮的植物”(下“爪”的圖案最明顯的代表是“植物”,但是也不排除是多種意思的抽象混合,表示受到太陽恩惠的各種存在,只是植物最多最明顯所以最終形象最貼近於植物),而春秋6等寫法上面的兩橫表示“太陽”和“天”的概念(一般以“雲”作為“天”的分界線,而“太陽”則明顯會被雲阻擋,所以認為“太陽”處在高於“天空”的位置,即這個“天”是指物理意義上的大氣層而不是抽象概念上關於“神”的那個“天”),而春秋5和戰國7的寫法中有上下部分相靠近的趨勢(理解為“直接承接”比較好,即兩者間的因果關係變得明確起來了,古人從A的出現立刻就可以推到B的結果,比如説因為“太陽一直正常的運行”,所以“大地上的萬物都正常的生活着”),而關於“正”的寓意很多都是從關於“太陽(被認為具有的屬性)”的“公正”這一概念引申來的,再後來則與“天道/法則/規則”等的一個宏觀概念相替換,最終被固化為了一長橫表示“道理”,所以“正”的主要釋義中有“合乎法度、規律或常情”這點(尤指以人類利益角度出發的看法、做法和結果;“正”也派生出統治、決定、端正、標準、對錯、政治、嚴肅、政務、曆法、中心等釋義;也就是説我們可以通過關聯一個漢字的各種釋義,來溯源它的造字原理,即最開始時究竟是在抽象的表示什麼);在古文10古文12中,“正”的造字原理也被示意為“人對於規則的遵從”,即遵守天道的行為就是“正”;而在漢13以後,“公平公正清楚”則成為了“正”的本義,而且為了凸顯出這個意義,“正”字的寫法也越發明顯清楚起來(這裏可以聯想到的是“畫正字”以計數,每一個“正”字(寫完和正在寫的,或者寫到一半的)都毫無疑問地不會讓書寫者以及旁觀者們弄錯其表示的數量);而《説文解字》中的“從止,以一止”説阻止錯誤就是“正”,這差不多是“正”的造字原理的反解了。
而説“正”的本義為“徵”則又是誤解,“徵”的造字原理是“以人去框定(即通過人的一段時間的行為去使得某物變得“正”;“彳”的本義與“人”的微小行為有關(因為從長期來看,人的行為是“愚公移山”的具體過程中的“一擔土石”,所以認為“人”的具體行為是微小的),不過後來偏旁“彳”可能與人數眾多的釋義相混淆了,比如説“徵”指參與人數眾多的“戰爭(戰爭是快速有效且強制性的手段,所以戰爭也被歸到了“徵”的意義中)”,能夠合流的概念肯定是在漢字寫法和造字原理上都關聯比較多的)”,所以上古時代的征戰必須先具有合法性(尤其是有“承天命”的屬性),然後才(會被預期能夠成功所以)發動,這也是為什麼“徵”的後起義不但是關於“戰爭”而且更多是關於“統治”這個概念(如“征服”,中文語境下一般認為是佔領土地並且統治生活在那裏的人們的意思,而不是指戰爭的勝利)的原因。《詩經·商頌·玄鳥》:“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這句話中的“正”實際上是為了表示商朝的合法性(即“古帝”命“武、湯”去“正”各種地域,讓他們制定規則去進行統治),即商朝榮幸地成為了“天命所歸”所以才(勞心勞力的)進行統治,沒道理是宣傳自家祖先是通過暴力手段獲取統治地位的啊。

“止”的造字原理是指“自然狀態”,形象為草木或者山川的自然狀態或者人類進行活動的狀態(上古人類的活動可不僅僅是現代人關於“活動”所想到走路跑步做運動等簡單且規則活動,而是攀爬、跋山涉水甚至需要“手舞足蹈”的在各種環境下(尤其是大量未知環境下)開展的各種各樣姿勢的活動,所以漢字中關於“人”(含有“人”字結構的相關漢字)的寫法往往動感較強;而抽象合意其實是很常見的手法,即總結出常見事物的共性,然後用最簡表示法來造字(少即是多),這裏可以舉例的是“神”的造字原理,拆成兩半後,仍然是都是“神”的示意,並且包含諸多意象),而認為是“腳”則明顯受到了“趾”的影響,把後來分化出的釋義等同於本義來理解(邏輯順序關係的錯誤,差不多是“爹長得像兒子”這種錯法;而且可能是受到了貶低簡寫體影響,即潛意識中認為“止”這種筆畫很少的漢字是由於地位低下的人們知識不足,寫出了“白字”而誤傳出來的,所以把“趾”的部分字義給了(猜測想要表達的)“止”;而沒有正確意識到“止”是一個更大範圍的抽象概念,後來才有了“趾”、“址”、“芷”、“祉”、“沚”等不同漢字以不同的細分概念為自己的內容,從“止”中分化而出),是嚴重的牽強附會。
關於“止”表示“自然狀態(尤指尚未受到人類活動干擾的天生地養的自然狀態)”,其實在上古漢語中是很明顯的,比如説在“族名金文”中把“止”寫得很明顯(實際上是表示“我們這一族是自然而然的生活在這裏,是某地的原住民,理所當然的主人”的意思,因為帶有驕傲的宣稱的意思,故寫得明顯而漂亮),而《詩經·魯頌·泮水》:“魯侯戾止,言觀其旗。”中的“止”不應該解釋為“(暴戾之情的)停止”而比較符合其原意的是“臉色恢復如常”(即“止”是有實意的,是描寫魯候先非常生氣所以“戾”,再平息心情、恢復常態表現出“止”),而《易·蒙卦》:“山下有險,險而止。”這裏的“止”指自然狀態(即提示人們這是理所當然的),(必須要注意是《易》的誕生來自於先賢對於自然萬物的觀察、記錄和總結,所以《易》的目的是描述出所得之經驗,以供自行學習,而不是直接對“人”的行為進行規範)是“因為有山川的存在,所以山川的肯定有下面有地勢險要的地方”這一規律的總結(實際上山川是因為地殼活動產生的,而山川旁的低陷險要之處着與水風冰等外力侵蝕搬運沉積作用有關(包括温度變化導致外表岩石崩落,然後碎石被水流帶走),即兩者的成因不同;而只能觀察到短時間現象的古人則認為“山和險”的關係如同“陽與陰”是完全對應甚至互生的),這點也體現在“險”的造字原理上,右下一橫的異體字寫法為“灬”,實際上就是因為人們觀察到“險”的地方附近往往有一條河流(很容易理解,因為如果不是有河流經年累月地帶走了“碎石”等脱落物,那麼本來的狀態應該是散落堆積的石頭山,不能形成明顯的險要的地形),而“險”字的左側表示“山坡、岩石”的意義,而右側“僉”的本義是“眾人都稱”即“得到廣泛認同並且以實際行動表示出來”這個抽象義(所以古文中寫法下為雙“人”甚至有四“人”的異體寫法),但是在“險”的造字原理則更為強調山川的“險峻”形象,即我比較傾向於把右側的“僉”狀示意認為是對於山崖上裸露而出的奇形怪狀的岩石的直接描繪(上古時代先民居住的地域中碰到的山川岩石應該多以大體積塊狀的形象出現為主(符合人們對於岩石的一般印象的岩石形象即“火成岩”),涉及到地質學和礦物的物理性質;典型形象應該是含鈣、鈉和鉀的鋁硅酸鹽類的“長石”、地表最重要的造岩礦物),然後寫法上與“僉”出現合流(即不同釋義因為便捷的考慮而共用寫法),因為以“眾口稱難”作為“險”的本義是不符的(表示對於預設情況的判斷的引申義則可以;但是“險”的造字原理是描繪地勢險要的客觀情況,比如懸崖之“險”,當面前有“懸崖”這個實物時,觀察它的某一個人能夠直接得出“險”這個結論,而不需要“大家一致做出判斷”所以才知道是“險”),比如《列子·湯問》中的“畢力平險”也僅指賢明的君主通過個人的行為而使得危險被解決(填平、平復),而《荀子·榮辱》中的“安利者常樂易,危害者常憂險。”的“險”也只是指“危害者”(個人)所想到的情況(這裏“險”擴大了字義,從可以“眼見為實”的“險”,引申為了造成與此令人有相同感覺的“危險的情況”,從抽象總結的實指發展到了抽象的想象情況);又比如《詩經·秦風·黃鳥》:“交交黃鳥, 止於棘。”是描寫黃鳥站在樹枝上(把人們最常觀察到的“鳥站在樹枝上”作為“自然狀態”,即在上古時的人們有把公開的情況下出現的最多的狀態理解為最合理的狀態即自然狀態的傾向性),即“止”在這裏其實是表狀態而不是實意動詞;《詩經·商頌·玄鳥》:“邦畿千里,維民所止。”這裏的“止”是指商朝的統治令人們能夠安居樂業,整句話的大意是“商朝的邊界是如此廣闊,(統治者的英明)能夠令人們(像上古時由先賢們統治一樣的)安居樂業(即自然而快樂的生活)”;《詩經·召南·草蟲》:“亦既見止,亦既覯止,我心則降。”的“止”並不是語氣助詞,結合文意可知,是把“夫妻相伴、男女交合”作為“自然狀態(合乎自然、天道以及倫理等的“自然狀態”)”,而把現在與丈夫兩地分離的狀態作為令人痛苦的非正常狀態,所以後面才有“我心則降((省略、丈夫與我在一起時是)令我安心的)”這種表態;《莊子·在宥》:“災及草木,禍及止蟲。”中解釋為通“豸”估計也是不對的(上古時代人們惜字如金,很多詞語實際上是統稱或者偏義複詞、甚至單字相組合,只是寫法上的工整,或者字數太少偶然造成的相同,而在釋義上其實一般是前句提供條件劃定範圍,而後句的含義有所引申而更為廣泛或者具體),一個是當時已經有“豸”字沒必要代寫,且兩者的寫法相差較大,另外則是從句意出發,應該翻譯成“災難覆蓋整個環境,禍患殃及所有(在此生活的)小動物”,即“止”是“(自然狀態下所以在一起的)全體、所有的”的意思,其中“及”是“追趕,至,達到”等意義的衍生意(或者説上古時代並沒有區分得那麼明顯,很多字義都是籠統而抽象的),而“草木”是代指整個環境,“災禍”一詞的理解可以與“天災人禍”相關聯,即“災”更多的是指不可抗力因素,而“禍”則是由可以調控的主觀行為造成的,原句為“鴻蒙曰:“亂天之經,逆物之情,玄天弗成,解獸之羣而鳥皆夜鳴,災及草木,禍及止蟲。意!治人之過也。””,中後語句的大意為“使得原本成羣生活的野獸被破碎,鳥類反常的夜晚鳴叫,造成的災難在整個環境中波及了所有的對象。噫!是統治者的過錯啊”,而破碎的獸羣和反常的鳥類實際上都是遭受錯誤方法使役的人們的借代(或者説是帶有“天人感應”的意味,認為“人”身上所遭遇的情況也會反映到自然萬物身上也行),然後再進一步有了“災及草木,禍及止蟲。”的情況,即整體性的毀滅;這裏用到“止”是因為考慮到“統治”行為的合法性(即合乎情理的“自然狀態”,人們是自然而然地受到賢明者的統治),“蟲”是指微小者(是同族內的地位低下者,仍然被視為自己人,是排除異族和奴隸等概念後的“人”,所以“蟲”的造字原理仍然體現出有能力這點,本義並不低賤);《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子姑止之。”中的“止”實際上是“你保持一般的狀態等着就好了”,即把短暫而快捷的行動視為非常態,而人不做什麼動作則是“自然狀態”,所以告訴別人處於“止”即可。
而在漢代,“止”字逐漸有了規範的寫法的傾向,可能是人們意識到了“自然狀態”其實也是在受到某種規則的管制,所以端端正正地對“止”進行了書寫;而“止”的今義也有“令行禁止”的意味,即接受某種規範所以快速做出符合要求的活動,的意思(得到認同的狀態即為合乎常理的狀態,所以是自然狀態(中的一種),是語義的擴大化)。


而比如説“走”字的造字原理,在起初的“人”的運動姿態下面加上了“止”的寫法,實際上應該是表示對於“跑”這一行為的肯定,即(雖然大部分時間為了生存原始人類都傾向於原地或者小範圍低功率活動以保存體力減少消耗,即“止”所指的“自然狀態”大約是原地不動的)但是為了狩獵而進行奔跑乃至跑動的練習都是值得鼓勵的正常的行為,所以把“止”寫在下面,標示這種行為也是必須進行的“自然狀態”(除了最主要的情況,需要把其他情況也表示為“正常狀況”,所以分發了“止”給“走”這個象形文字;並且對於“跑”這個行為的肯定含有對未來收益的考慮的意思)。“武”的本義可能是指“戰爭”(這一行為)的合法性,即上古時期的先民使用兵器來相互征伐、並且吞併弱小者,是如同老虎吃掉牛羊這種狩獵行為一樣的,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因此“武”的寫法簡直是充分發揮了想象力,表現出“人的運動(最好畫出個啥工具或者不同的外表狀態進行區分)”和“(因為是自然狀態所以)合法”這兩點即可;所以“武王”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尊貴的稱號(起碼在上古時代,不是因為“尚武、武勇”而稱“武”的),姬發建立西周的過程是“武王伐紂”而稱為“周武王”,這裏的“武”不是因為他發動了戰爭,而是因為他的行為是得到民心所向、天命所歸的正義之戰,即合乎情理的使用了“戰爭”這種快速的手段、終結了(壞的統治者)桀紂的對於人民的暴政,所以後世稱擅於使用“武”這種手段的姬發為“武王”(如果把“武”解釋為“征伐、戰爭”這種暴力手段的本身,那麼稱自己的祖先是“通過(暴力的)戰爭取得土地的人”不是過於震撼了嗎,所以應該是“順應天命而發動戰爭快速地拯救人民於水火之中然後開創了一個新的朝代的賢明的君主”稱為“武”),即開創王朝者的“武”是在強調(通過暴力手段)得權的合法性。
6.識字的意義、古今概念之變和漢字對中國人思想產生的直觀影響的舉例
識字的意義在此不多贅言,這也是我強調漢語學習必須同時注重漢字寫法和發音的學習的原因(和英語等表音文字真的區別很大,英語絕大部分還是“拼寫”),因為我有觀察到幼兒教學中重視色彩形狀位置等視覺輸入和文字發音等聽覺輸入,但是忽視“漢字”結構本身的傾向性(而且因為現在的成年人的認知中,一個漢字的“形”和“音”是合二為一的,所以往往注意不到這點),比如説我發現(我的小侄子當時)在複述圖畫書中的內容時,實際上是靠着記憶住了他的家人當初講述的內容,而對於內容本身並沒有什麼理解(類似於同時出現“蘋果”的圖畫示意(形象)、中文(稱呼)和英文(稱呼),這3個元素供兒童聯繫“蘋果(稱呼)”與“apple(稱呼)”的對應關係,即學外語,但是可以取巧記憶成“圖畫示意”與其他兩者的分別關係,所以在缺少圖畫示意的情況下,往往會做錯),因為如果講故事的人在指着圖畫書時有講錯的地方,即使是文字量明顯不符,孩子同樣會講錯誤的內容(沒有自己看書的結果)。而智能手機和拼音輸入法、語音輸入法等的使用,以及流媒體渠道的廣泛使用(更少的人在進行閲讀了),也可能在強化“會説不會寫”的情況。
實際上古今概念的改變是一個非常常見甚至會出現截然對立理解的狀況的情況,尤其是古漢語中因為“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只能根據當時的漢字用法進行説文解字(只知道當時現存的使用義,而沒有辦法看到最原始的寫法以追溯造字原理),所以對於語義眾多的漢字或者是罕見字,大約是很容易做出錯誤理解的。這裏可以舉一個典型例子以供參考,你認為“火災”和“水災”哪個更為可怕?
對於現代人來説的正常答案應該是“火災”比“水災”可怕,因為“火災”一般發生是突然發生在我們居所附近,比如“房子着火了”,所以人們對火災會有一種毛骨悚然的反應,然後用心檢查自己所在的環境(的家用電器、電路開關、蠟燭等易燃物等)情況、去消除火災隱患;而“水災”的發生一般都是大規模長時間的降雨導致的,所以我們只需要聽從天氣預報的警告然後預估自己所處的情況(比如因為大面積積水而進行轉移以躲避,或者因為房屋地勢高而不用理睬)採取措施即可,如果手段得當其實並不會遭遇到太大的損失(和火災或者地震等其他天災相比);所以雖然説“水火無情”但是現代人往往意識不到“水”的危險性,因此會發生年年水庫淹死人這類事情。但是對於古人而言,則是“水災”遠比“火災”更為可怕,因為“水災”是大範圍發生避無可避的情況(恐怖之處可見國民黨在1938年製造的“花園口決堤”慘案,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數起碼30萬人,然後還導致了大範圍長時間的瘟疫和饑荒的發生),“水災”不止是意味着人口的當時的損失,還會造成其後很長時間內的民不聊生的狀態;而“火災”則主要由天災(雷劈、高温引燃)人禍(燈火等點燃物品然後蔓延)兩方面原因導致,不但是發生概率比較低(注意防範即可減少發生或者降低損失程度)且與地理條件關係性小(相比於“水災”一般與地理位置關聯性較大,而“火災”的發生顯出更多的“偶然性”即“罕見性”),而且“火災”一般在燒燬一定範圍的可燃物後就會自行熄滅(用挖溝渠等人造隔離帶的方法可以在一定距離上較快速阻止火災的蔓延),所以顯得比較可以接受。也因此其實中國古代的王都選址選擇重視地勢和氣候條件大於重視其他自然條件(比如水源),即京城的選址應該先滿足地勢比較高、一年四季陽光充足、附近交通比較發達(起碼是有主幹道)等因素,然後才是貼近河流(附近有水源即可,比如“汴京”也沒有把河流劃入主城的範圍,而只是引水)、有一定的農耕條件等因素。
漢字對中國人思想產生的直觀影響的舉例。有很多詞語其實聽起來並沒有太強烈的感覺,但是一旦見到漢字的寫法,其實會讓中國人強烈的意識其寓意,除了“電腦”這個非常厲害的造詞以外,還有比如“崩潰”的字面示意其實是“山發生崩塌或者泥石流”和“洪水衝破堤壩而導致所有的財產都受到損失”即表示一種大範圍且強力的、一旦發生會導致所有人都受到損失甚至失去生命的情況,所以造句如“英國醫療系統崩潰在即”會給觀者以非常恐怖之感,對於中國人來説這(如果發生就)是關係到所有人的災難事件,所以“崩潰”這個詞的中文語義非常之重(用於個體時,造句如“這個男人崩潰了”一般是妻離子散或者賠光了所有錢這類非常誇張、短時間內遭遇巨大打擊的情況,才會用到“崩潰”這個詞來形容一個人的狀態),較為準確的對應是“collapse”以及“crash”而不是構詞法非常簡單因此易於理解的“breakdown”或者“disintegrate”;而“疫苗”之所以令中國人容易接受,是因為這兩個字的常用義是“瘟疫、疫病”和“幼苗、苗頭、火苗”,整體解釋為“雖然瘟疫很可怕但是小苗頭卻能夠被輕易地撲滅”,所以人們知道“疫苗”會帶來一定的危險性,但是為了防範瘟疫的大規模發生的情況,卻能夠積極主動的接受“疫苗”的注射,即“疫苗”的漢語單字義本身就向人們説明了這是一種值得冒險以換取未來省心情況的、低風險行為,而英文的“vaccine”大概需要一定的人文歷史水平才能理解了;所以字幕對於中國人來説十分重要(聽起來覺得沒什麼,但是看到文字就會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程度),即使是純中文節目也有配以漢語字幕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