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教唆鄭爽用陰陽合同逃漏税?張恆回應_風聞
多动症孩童没有爱-2021-04-01 17:35

3月31日,鄭爽訴張恆民間借貸糾紛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張恆敗訴,需歸還借款人民幣2000萬元並支付相應的逾期利息。
而網上流傳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張恆疑似曾教唆鄭爽利用陰陽合同逃漏税。
這一細節引起網友熱議,張恆於4月1日在個人微博上發出長文回應,稱自己會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而自己也從來沒有教唆鄭爽做陰陽合同逃漏税。

據上海二中院消息,2019年11月,鄭爽向靜安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張恆歸還借款人民幣2000萬元並支付相應的逾期利息。一審判決支持鄭爽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後,張恆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訴,請求改判駁回鄭爽的全部一審訴請或發回重審。
2021年3月31日,上海二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而根據網傳的民事判決書,張恆方認為,他們在一審時提交的證據,部分可以反映鄭爽可能存在利用陰陽合同偷逃税款的行為;但是未獲一審法院質證。
這是張恆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原因之一。
需要説明的是,鄭爽方在一審中也做出了辯護,稱“關於張恆所稱鄭爽可能存在利用陰陽合同偷逃税款一節,此係張恆意圖推薦鄭爽使用陰陽合同來逃避相關税收繳納義務,但最後鄭爽並沒有採納張恆的意見。”
到了二審階段,鄭爽方沒有提交新證據,而張恆方則提交了包括各類合同複印件在內的新證據。
鄭爽方認為,這些新證據,如兩人代孕孩子的出生證明等,與本案民間借貸訴訟沒有任何關係。
二審法院經審理亦認為,張恆提供的證據中關於雙方進行代孕、共同成立公司、公司的經營情況、社交APP的情況、鄭爽參與演藝節目的情況及收入、出入境及護照、簽證等的內容,均與本案民間借貸糾紛無關,雙方之間存在其他民事法律關係爭議的,可另行提起訴訟予以解決。


二審法院還指出,張恆若認為鄭爽可能存在利用陰陽合同偷逃税款的違法行為,可另行向相關行政機關報案,而不影響本案民間借貸民事案件的審理。

對此,張恆於4月1日髮長微博回應,表態將向上海高院提起再審申請。
張恆強調,自己從來沒有向鄭爽借過錢,只是當時因為疏忽而沒有和鄭爽簽署合同,自己依然會繼續維護個人合法權益,並將從2018年4月18日開始發生的所有事情整理出來。他也表示,自己從未教唆鄭爽做陰陽合同逃税漏税,事實是鄭爽和家人通過幾個公司和陰陽合同代持公司進行了逃税漏税。

稍早前,張恆的辯護律師周俊也表示,不服判決結果。

據瞭解,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税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此前,藝人范冰冰因涉税問題被處罰款8.84億元,舉報羣眾稱其使用的方式便是陰陽合同。
2018年6月,國家税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税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税,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